苏州市着力打造医养融合服务模式
2016-02-11李永根
李永根
苏州市着力打造医养融合服务模式
李永根
近年来,苏州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通过政策引导、资源互补、部门合力、多方参与,探索形成了符合苏州实际、体现“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的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模式。
一、政策引领,依法推进医养融合服务全面发展。近年来,苏州市颁布实施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实施意见》《苏州市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 《苏州市护理院建设标准》《苏州市护理院服务与管理规范》等系列文件,从做强院护、做实家护、做优专护等多方着手、多措并举,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框架,有效推动了医养融合的快速发展。同时,为统筹全市医养融合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布局,指导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在分析全市老年人口分布、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出台《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要求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置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服务的优势互补;按照有利于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双向转介机制,根据现有养老机构的医疗需求,设置医疗机构,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服务的无缝对接。通过分区分级规划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科学设定近期、中期、远期护理院、护理站、家庭病床发展目标,对今后苏州各类护理型机构建设的地理位置、规模大小、配套标准、用地布局等方面给予明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医养融合设施建设进入有序发展轨道。与此同时,联合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医保政策和医养融合的有效衔接。目前,每张床位每天可通过医保报销80~100元。
二、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医养融合服务创新路径。苏州市在推进医养融合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模式:一是“护理院照料”模式。 早在2004年,苏州就开展护理院建设的探索,已形成卫生执业登记、民政验收纳入养老机构管理、人社医保定点等制度。全市建有89家护理院,护理型床位达到3.2万张,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0.1%。通过配备健全的医务科室、全面的诊疗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二是“医疗机构参与”模式。鼓励养老院通过托管、承包给医疗机构的方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养老、康复、护理服务。如高新区狮山敬老院由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营管理;工业园区娄葑敬老院由娄葑医院指派专业的运营团队进行医院化管理,从而实现医养融合。鼓励医疗资源配置较充裕的医疗机构,增加养老元素,通过区域调整、功能改造,开设医养并重、以养促医的老年康复护理区。如昆山市锦溪镇医院专门拿出150张床位开办老年康复护理服务;相城中医院开设养老护理院,为老年患者提供养老、医疗、护理等综合服务。三是“全科医生支撑”模式。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是医养融合的重中之重。目前,苏州市已逐步建立以社区全科医生为核心,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护理站为依托,家庭为单位,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鼓励家庭医生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及行动不便的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人开展签约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便利、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医疗、护理和健康管理等上门服务。
三、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医养融合服务质量。苏州市集聚合力、多方联动、多轮驱动加快医养融合发展。各级财政每年按老年人口数每人260元预算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各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不少于50%用于发展养老事业;市设立首期5000万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目前,引导基金已全部用于养老与健康产业,正在申请二期资金额度),增强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组织的投融资能力。通过建设补贴、运行补贴、特岗补贴、护理补贴、医保定点、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医养融合的发展,为不同阶段老人提供全周期、梯度式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为规范护理院的发展,联合多个部门,注重对护理院考核和日常监管,检查医护人员配备、执业资质、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医保资金使用和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级定位,兑现政策。同时,为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资格等,苏州市还全面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