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认定 精准扶贫
——湖南省出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
2016-02-11中民
联合认定 精准扶贫
——湖南省出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
按照实施“五个一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湖南省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计划。8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方案》压紧压实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责任,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加强指导和督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召集民政、财政、扶贫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分工,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行审核审批。
明确部门分工及职责。《方案》规定,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共享至其他相关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扶贫开发部门负责提供现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和已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户名单,共同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联合认定审批工作,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并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加强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对象社保、医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对象病情和医保信息,共同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审批工作。残联负责提供现有农村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和老残同户家庭对象花名册,对身患残疾但尚未办证的贫困对象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人证,共同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审批工作。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及省内其他各分支机构负责提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银行账户开户行信息及相关资金查询结果。
《方案》确定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范围,主要是兜底保障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认定范围:第一类是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即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扶,下同)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第二类是因残重度贫困家庭,即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第三类是因病重度贫困家庭,即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第四类是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即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第五类是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方案》要求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不得乱开政策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
《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认定程序,强调按步骤执行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6个环节。特别是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入户调查率应达100%;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对象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抽查率将不低于50%,并采取适当方式长期公示。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为实现“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提供精准数据,打下坚持基础。 (中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