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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主义视野下社会风习导向必要性的理论解读

2016-02-11赵文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导向个体意识

赵文

(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江西九江332005)

唯物主义视野下社会风习导向必要性的理论解读

赵文

(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江西九江332005)

从唯物主义视角来看,加强社会风习导向是实现社会发展终极目标和正确发挥社会风习对社会发展反作用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在需要,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导向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价值导向和科学合理的政策导向、发挥正确公共舆论的社会导向是当前社会主义良善社会风习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会风习;导向;社会发展;意识形态;自由全面发展

社会风习是立足社会价值观并外显社会意识的流行性的群体行为。社会风习呈现出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性精神风貌,是社会主体心理意识的直接表现。社会心理的微妙与复杂性决定了社会风习形成的难控性和表现的多样性。社会风习总体上呈现为良善之风和丑恶之风两大类。在社会主义良善风习培育过程中,必须加强对风习的形成、发展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活动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基于一定价值观形成的流行性群体行为朝良善方向发展。这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必要要求,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

一、社会风习导向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首先,社会风习导向是实现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人是社会的动物,社会是人的有机结合体。社会发展的价值与人类发展的价值本质是一致的。人类构成社会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地追求和实现“真、善、美”,良善的社会风习亦是以这一目标为价值基础的。对“真、善、美”的追求是人类社会繁衍至今从未变更的价值主题和终极目标。“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取得对外部世界及其自身的认识,求知求真才能取得生存权。人之为人必定结为社会,有社会就必须确定区分善恶的标准和行为规范,否则社会将动荡不定乃至崩溃。人之为人又必定追求美的享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求真求善求美是人类生存实践活动中不可分割的方面,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追求愈加明朗。”从唯物主义理论来看,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运动。有“真善美”价值诉求和现实指向,同样也存在“假恶丑”的意识与现象。前后二者互相作用,甚至相互转化,构成了社会价值观发展的现状。从人类本性和社会发展规律要求出发,揭示“假恶丑”的本质,遏制“假恶丑”蔓延,实现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样,社会风习有良善和丑恶之分。良善的社会风习对个体人格培养与道德教化有积极的促进价值,对社会健康发展与良序运转能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而丑恶的社会风习则不仅有损个体品性的锻造,更是极易危害社会公序良俗。因此,从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层面看,社会对“真善美”的追求决定了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和实现体现“真善美”价值理念的社会风习,并建构引导社会风习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的实现机制。为此,完善社会风习的导向机制,引导社会风习朝着良善的方向发展,是社会风习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社会风习导向是正确发挥社会风习对社会发展反作用的必然要求。社会风习是一种群体性的流行性行为,不仅在具体历史事件上对社会发展发生作用,而且影响社会价值观念的变迁,进而对社会行为乃至社会发展产生更大更深的影响。具体而言,良善的社会风习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进步的表现,而丑恶的社会风习社会发展的阻碍与落后的表征。正如郑仓元在其著作《社会风气论》中所认为的,在政治领域中,良善的风气有助于政治组织的成长和政权的稳定,而腐朽之风气则导致政治组织之衰落、合法性之缺失、政权的威信丧失与解体;在经济领域中,良善风气对经济发展产生正面价值,腐败风气则破坏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在社会意识领域,社会风习引导艺术、道德、政治法律制度、宗教、哲学的发展;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中,良善之风促进精神文明进步,腐朽之风则妨碍教育科学文化之发展,导致人民道德的堕落与退化。为此,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文明的进步与发展都与社会风习的兴衰荣辱息息相关。对社会风习的影响视而不见是错误的观念。必须正视社会风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确立起正确的社会风习导向,引导社会风习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与价值。

二、社会风习导向是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在需要

唯物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的阶级、集团基于自身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认知体系,由一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学说及观点所构成”。主流意识形态则是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现存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及其他社会关系的自觉反映,是统治阶级自身利益、情感、意志、价值、观念的综合。马克思恩格斯从强调“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所以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主流意识形态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社会风习是社会意识的外在表现,社会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在现实中为社会风习所反映,并且社会风习在社会意识形态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还承担着重要的中介作用。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风习的极强的关联性为我们进一步理顺二者的关系开辟了必要的空间。一方面,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与丰富需要以现实的感性的社会心理为基础和素材,而社会心理内含于广大的社会民众的心理活动之中,难以直接被觉察、发现,难以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直接的养料与素材。但是社会大众的社会心理最终必将体现为民众的社会行为,对社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影响,能够为社会所感知、察觉。而那些能被国家和社会所重视的,能对社会产生较大甚至是重大影响的社会行为,在多数情况下则是为社会心理所外化的群体的流行性社会行为,即社会风习。所以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社会心理外化为社会风习并引导社会风习朝着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领域发展。另一方面,对社会风习的引导是维护和实现反映主流意识形态利益的必然要求。一般情况下,社会风习对社会产生影响的性质取决于社会风习自身的性质,即优良风气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新的增长点,这些行为将得到进一步的鼓励和引导;恶劣社会风习则消极地影响社会,本身就与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不相容,必将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限制与规避。

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既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又是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根本指南。同任何一个阶级社会中主流意识形态一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从未放松对社会成员的价值灌输工作,力图让社会成员达成对社会主义制度、政权和政策的共识与理解,形成对无产阶级政党一致的拥护和支持,同时极力消除和削弱敌对势力意识形态的破坏与影响,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利益。这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革命性和战斗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加强对社会风习引导的重要原因。当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正面临诸多的冲击与挑战,集中反映在社会心理层面,直观地体现在社会风习层面。如,国内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责任意识、他人意识与诚信意识的匮乏,国外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等不良思潮在国内的暗流涌动等等。推进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要求我们必须学会正确引导社会风习的发展,为良善的社会风习注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保持社会主义良善风气的蓬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同时有效地抵制丑恶的社会风习,减少其对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的危害。

三、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导向需要

马克思在其光辉著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了“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思想。西方进入中世纪后,神性论占据统治地位,人性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自文艺复兴开始,西方思想家不断致力于推动人性的解放,以期获得人性的自由、独立,确证人的自我价值,彰显人的主体地位。马克思从哲学的角度,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提出了“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思想。马克思不同于西方其他思想家尤其是代表资产阶级立场的思想家,他把“人的发展”这一命题建立在彻底的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把“人的发展”命题从抽象的论证泥淖中剥离出来,放置于现实的社会物质条件的基础上,找到了实现“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客观道路,把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了科学的领域。马克思揭示了“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内涵,包括现实个人的发展、自由的发展、全面的发展。“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个人的全面发展,应该包括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和个人全面关系的发展”“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体现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统一,内含自由、正义、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的“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告诉我们,“自由”和“全面”是衡量人类发展的两个重要尺度,其中必然蕴含人的意识自由和行为自主的要求。从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社会意识和社会行为分别是由个体的意识和自由的有机结合而成。个体的发展必然是个体意识的自我发展和主体行为实践的结果,社会的发展则应是个体发展有机聚合的结果,个体意识和行为是形成社会意识和行为的重要基础。不同的社会意识与行为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同。社会也必须要引导个体意识和行为向良善的社会意识和正确的社会行为发展、转化,对那些不符合社会自身发展规律的个体意识和行为,则应采取否定的态度和措施,这既是社会发展的规律要求,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规律要求。

从社会风习的角度看,社会风习是社会意识的外化表现,是社会性的群体行为,必然对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产生重要的因素,因此必须对社会风习给予必要的调控,将社会风习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作用控制到积极影响方面。

首先,社会风习是人活动的现实产物,从社会风习的性质与状况可以探究出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状况。社会风习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表现,是社会存在的产物,是人的社会实践的产物。个体意识是社会意识的起点,也是社会风习的起点。因为个体多样性以及个体对社会认识的差异性,个体意识同样呈现出多样性。个体意识的多样性导致形成不同种类的社会风习,并呈现出善恶之不同状态。优良的社会风习与健康的个体意识和正确的个体行为密切相关,丑恶的社会风习则发源于错误的个体意识和行为。并且良善的社会风习是个体全面自由发展的必然体现,而丑恶的社会风习则表明个体在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出现了曲折、倒退,甚至是走上了歧路,所以错误的个体行为和不正确的个体意识则是人走向全面自由发展的阻碍,必须对个体意识及自其发端的社会风习进行调节、引导。

其次,产生于人的现实活动的社会风习有着相对的独立性,对人的活动有着一定的现实张力,这种张力反过来影响人的下一步意识与行为,对人的未来产生新的影响。从个体意识为起点到真正形成社会风习是一个现实的运转过程。有学者认为其中包含了一个形成社会风习圈的过程,即由社会个体意识形成社会风习起点,在经过社会交往形成社会风习圈,形成在一定范围内流行的社会风习,然后通过扩大的交往与传播,形成整体性的社会风习。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社会风习的形成过程与个体意识发展成为社会意识的过程是一致的。个体的意识与行为可能成为良善社会风习的起点,也可能成为丑恶社会风习的源头。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定范围内的良善或丑恶的风气会加剧个体意识的坚定性和个体行为的固化程度,致使良善之风盛行或丑恶之风泛滥。前者是个体自由全面发展的良性状态的表征,而后者则是个体自由全面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表现。为此,鉴于社会风习对个体意识和行为的反作用,为促进个体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社会风习的形成与发展确立正确的发展方向。

最后,社会风习的扩散效应对其他社会主体也会产生影响,进而也会促进或阻碍其他社会主体的自由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风习一旦形成就因为其群体性特征与各类社会主体产生密切的联系,即使他们并不是某一类社会风习的最初形成者或倡导者。对社会各类主体产生的效应取决于社会风习的自身性质。如:从雷锋自身的个体意识和行为形成的雷锋精神对社会大众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这种影响甚至超越了时间的限制和空间的阻隔,成为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风习,对社会主体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反,从李登辉、蔡英文等人的个体意识和行为中形成的台独意志对台湾同胞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形成了破坏祖国统一、隔断炎黄血脉的“台独之风”,把今天的台湾同胞引向了脱离祖国、背弃民族的不归之路,更谈不上带领台湾同胞走向幸福之路。

综上所述,社会风习必须引导,在社会风习的发端、形成、发展等各个环节都要有正确的导向。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对社会风习的引导,首先应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导向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的科学知识,社会主义社会风习的培育自然是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这是宏观层面对社会风习的导向。其次,要发挥党和国家在社会风习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导向作用。一方面,要发挥党和国家的价值观导向作用。党作为社会主义政权的执掌者,国家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无疑是代表着社会前进与发展的方向。党和国家是良善社会风习形成与发展的中流砥柱,党和国家所倡导的社会价值就是社会风习发展的风向标。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是指导我国社会风习的发展的核心依据。这是中观层面对社会风习的导向。另一方面,要发挥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作用。理论导向和价值观导向是较为抽象的,并非具体的,缺乏可操作性。政策导向作用是对价值观导向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政策导向是微观层面的导向,操作性和时效性较强。制定正确的政策和落实政策的科学制度,是社会风习导向的重要途径。最后是公众舆论的导向。公共舆论对社会风习导向实质是公共舆论中内含的价值观念对社会风习主体的思想理念发生作用,进而改变其言行,影响社会风习的运转。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先有正确的公共舆论,才能引导社会风习走向正确的轨道。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指导、发挥党和国家的价值观导向和政策导向作用、发挥正确公共舆论的导向价值是当前社会主义良善社会风习建设的必由之路。

[1]黄颂杰.哲学:走向真善美的统一[J].社会科学战线,19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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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芬,田梦非.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伦理解读[J].伦理学研究,2016(2).

责任编辑:康璇

C913

A

10.3969/j.issn.1009-6922.2016.06.21

1009-6922(2016)06-65-03

2016-10-15

赵文(1984-),男,安徽安庆人,法学博士,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政府治理、社会风习理论。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会风习的守与变》(项目编号:16YJA710011)阶段性成果;2016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分习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2015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社会风习治理思想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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