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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让法治成为城市的特质

2016-02-11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法宣处

中国法治文化 2016年8期
关键词:公益广告普法宣传教育

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 法宣处

深圳:让法治成为城市的特质

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 法宣处

“六五”普法以来,秉承法治实践是最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深圳集全市之力,凝全民之智,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在践行法治的进程中传播法治的精神,传递法治的力量。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已成为深圳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

五年来,深圳市委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推动了普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使普法工作无论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一)注重顶层设计。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五年来,相继推出《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举措,先后部署了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鹏城法治聚焦”——典型法治事件曝光和全民普法守法等专项行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完善党领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为了推动普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完成,深圳市委常委会研究法治宣传的重大问题,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明确了各专项行动牵头市领导和牵头单位,建立了领导例会、工作例会两个层面的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听取各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建立督察报告制度,由市委、市府督察室和市依法治市办组成督察小组,对专项行动实施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三)注重解决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分阶段、项目化的方式逐个解决。如为了拓宽法治公益广告覆盖面,召开法治城市建设宣传工作会议,协调广告资源主管部门和两大新闻集团,聚集全市公益广告资源,提高法治公益广告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为推进典型案例普法,明确由两位市委常委牵头解决,实施鹏城法治聚焦——典型法治事件曝光专项行动,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不断给力。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全市普法经费年均6000万元,人均约5.8元(按常住人口计算)。

(四)身体力行作表率。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带头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带头参加普法活动。如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共同参加“法治大道暨普法志愿者在行动”等重要普法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启动法治深圳网、“深圳普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市领导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市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向全社会宣示了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决心,也为全市干部群众作了表率。

二、把落实普法责任作为普法机制建设的重点

行政机关是法律的重要实施主体,普法是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六五”普法以来,深圳着力推动政府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

(一)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1年,深圳实现将“六五”普法工作年度实施情况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法治政府与普法教育”指标占分值8分,使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2013年,修订完善《深圳市各单位普法职责》,对全市70个单位的普法责任予以明细。引入社会调查机制,通过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开展普法教育情况问卷调查,客观评估各单位普法成效。通过制度制约和目标考核,促使政府部门同心协力、各尽其责。2014年度普法考核优秀率达93%。

(二)政府部门创造性开展普法。普遍建立普法平台。各部门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开辟普法专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普法专栏181个。结合职能特点创新普法形式。如市地税局成立纳税服务局、纳税人学校,免费对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辅导。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连续三年实施“法治文艺创演进社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公益广告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广告媒介开展宣传,协调联动执法普法,开展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使出门遛狗牵狗绳、餐厅内不吸烟、垃圾不落地等成为市民的一种“内心自觉”。

三、针对普法对象的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式、实践式学法。充分运用“深圳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推行公务员“案例式”、“菜单式”学分制自选法律培训,实现公务员法治教育率100%。推行典型案例教学。将法治教育列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五年共在175个主体班次培训9111学员人次。对新提任局级干部全面实行任职法律考试,目前已组织99名局级干部参考。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把“法治意识、依法办事”列入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准和市管班子、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青少年体验式、趣味式学法。形成教育、团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律协等单位密切合作的青少年协同普法新机制,为全市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校园法官。通过开展校园法律文化节,完善全市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网,组建“大学生普法讲师团”等多种途径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5个。全市101所学校获评“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地方教材已进入编撰阶段。

(三)劳务工需求式、关爱式学法。通过“援普一体”、“调普同步”的模式,全市建立230多个法律援助站点和2300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完善对接机制,让劳务工获得便捷而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发挥“12333”劳动热线普法,年度受理咨询电话1200多万人次。开展“春风送暖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编印《流动人口安居特区法律指南》,为流动人口在深居住、经营提供法律指导。

(四)企业经管人员实用式、网络式学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结合“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和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活动普法。评选出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33家,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41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300家,9家企业获评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五)社区居民熏陶式、便利式学法。构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普法公共化发展,全市641家社区实现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将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12348”在线法律服务结合起来,使“12348”服务热线成为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的综合平台。根据辖区实际,开创了“法律超市”、“情景普法大课堂”、“楼栋长普法”等社区特色普法形式。

四、以弘扬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适应“法制宣传”向“法治宣传”的全方位转变,立足于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注重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市民对司法权威的认同,树立对法治的信仰。

(一)突出宣传宪法。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面深入学习并熟悉宪法文本,建立网上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体公务员观看系列视频讲座,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测试,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讲座,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促使全体公务员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对宪法的敬畏。为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组织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宪法知识欢乐答”等活动。为让市民群众了解宪法,举办市民宪法体验活动,以“宪法与我”为主题,组织200多位市民走进市人大、南山区法院、宝安区海裕社区参观体验,以可感可触的方式了解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运作。

(二)服务中心工作。始终把“六五”普法工作作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大运会召开期间,以“青春大运·法治同行”为主题,全面开展了大运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行动。全市共派发大运法治宣传资料200多万份,实现了全市地铁沿线各大站点和全市99个核心U站大运普法全覆盖。根据开展“三打两建”活动的决策部署,策划开展千场普法活动,张贴、派发各类普法资料200多万份,在全市3000多个地铁沿线大型LED显示屏及列车内电子屏中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扩大打击声势。根据创建平安深圳的部署,通过在线访谈、网上论坛、互动讨论等形式倾听群众意见。广泛发动普法义工、普法志愿者以及民间组织积极参与。为打击非法集资,市金融办、市经侦局等多个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千人健步行”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促进市民正确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

(三)关注社会热点。围绕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热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公民法律大讲堂等平台,紧密结合禽流感、小悦悦事件、网络隐私权等社会热点,邀请法官、法学教授、政府官员与市民互动,在热烈讨论中带动市民群众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和思考。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施行,召开新消法宣传及“3·15”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制作短片、动漫图解,在三大电视频道、新闻频率黄金时段播出法治公益广告。协调三大运营商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990万条次。

(四)突出培育城市法治精神。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把普法守法作为市民文明素质、文明建设成果评选指标。结合“中国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国梦·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设计制作了“法治思维”等大批优秀法治公益广告,张贴到全市各社区法制宣传栏、楼道和电梯。以“用法治阳光照耀文明成长”为主题,开展争当文明守法好市民十大行动。

(五)突出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做到法律先行。开展“在法治平台上化解基层矛盾,破解信访不信法”专题调查研究,确立维稳普法工作思路。全市通过建立基层以案说法平台,建立预防性和针对性法治宣传制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以法维权、依法维权。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专项行动,将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完善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分类、审查办理、司法救助、刚性终结、后续化解帮扶劝返机制,健全了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工作机制,实现了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营造依法、有序、文明维权的氛围。

五、把创新方式方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

“六五”普法以来,深圳积极推动法治宣传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同行,使普法工作不仅在理念上创新、方法上创新,更在形式上创新、技术上创新,让普法变得生动鲜活,趣味性、时效性、知识性与服务性并重。

(一)新媒体普法。顺应信息化时代,利用新兴媒体资源,全市开辟“法治深圳网”等普法网站28个,普法微博101个和普法微信162个。其中,罗湖区的“@罗湖普法人”粉丝已达46万人,获评2013年“十大司法微博”。深圳市交警局率先开通官方微视账号,并结合当下热播影视作品创作交警版《神偷奶爸》《来自星星的你》APP普法宣传片,提醒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福田区开创了每天一分钟微信脱口秀普法。“深圳普法”微信设立在线咨询,打造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服务站”。举办“法治深圳”网络传播系列活动,突出“互动”环节,放大“参与”空间。活动共收集宣传用语11751条,设计作品1239件,评选出“乡音不一样,我们同说‘法’”、“习惯不一样,我们共守法”等200条优秀法治宣传用语;平面广告《我们共守法》、微电影《丢失的橡皮擦》、歌曲《与法同行》等40多件优秀文化艺术设计作品。

(二)公益广告普法。五年来,深圳的法治公益广告,无论在机制建设、覆盖面、媒介形式和创作质量上,都实现了实质性的突破。率先在全国建立完善的公益广告宣传机制,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法治宣传列入公益广告的重要类型,强化各媒介的公益广告发布义务。提升法治公益广告创作质量。连续十多年,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向社会广泛征集法治公益广告。拓宽法治公益广告发布覆盖面。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电视、广播发布法治类公益广告逾36万次。仅2014年,在户外大型立柱、LED大型电子屏等发布的大型法治公益广告7000余幅,覆盖全市各大口岸、主干道沿线和人流密集度最高的公共场所。2015年,法治公益广告覆盖公交全线和地铁一号、三号线90%的移动视频。

(三)运用典型案例普法。“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说法更贴近受众的学习生活,更能触动人的思想和灵魂。评析式案例普法。市中院选派行政庭法官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开展30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巡讲活动。以此为基础,编撰发行《深圳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作为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书。运用媒体案例普法。五年来,“法治”成为媒体报道的高频词。深圳电视台法治频道于2014年11月开播。全市各大媒体开辟的法治专栏、节目达140多个,其中,以案说法专栏、节目有20多个。辩论模拟式案例普法。深圳法学会等单位举办“民断是非”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通过辩论赛、民间立法辩论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围绕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大量热点问题,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否由业主说了算”等话题,开展辩论或模拟审理,让市民在思辨过程中增强公民意识。

(四)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体结合。精心打造“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讲堂”升级版。“公民法律大讲堂”是我市创设的优质普法平台,被市民誉为“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为扩大讲堂的影响力,将实体讲堂搬到电视屏幕,依托都市频道《法观天下》栏目定期播出,形成现场、电视、网络联合,线上线下互动的格局。举办手机版学法大家议活动。罗湖区将现场版的学法大家议活动转移到“手机短信”互动平台,让更多劳务工不受时空限制,灵活机动地参与,引导广大劳务工辨析学法、懂法、守法与秩序、幸福的关系,共吸引3万多劳务工参加。通过网络举办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收到350万人次的公众网络投票,是近年来市民参与最踊跃的法治活动。在“深圳普法”微信平台开展“法治达人——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争当“法治达人”。

(五)发展繁荣法治文化。注重普法的人文化和文艺化。创作了普法山歌《十唱盐田街道新气象》、荒诞戏剧《打虎之后》等一大批作品,呈现出法治文艺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探索微电影普法,组织拍摄了《红灯》《后进生》等102部作品。推进法治文化载体建设。至今已建成了各类法治教育基地2306个、法治文化公园24个、法治文化广场61个和法治文化长廊115个。注重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先后举办了法治文化与公民素质法治论坛、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论坛、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等活动,搭建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互交融的高端平台,广邀国内一流专家学者为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建言献策。

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深圳市普法工作呈现出锐意创新、不断发展、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特区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特区法治的进步,促进了各个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是坚持将法治实践作为普法最生动的源泉。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对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好方式。“六五”普法以来,市委市政府践行法治、厉行法治,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成为最新鲜、最生动、最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伴随法治的进步,市民对法治的信心更为坚定。

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如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出台实施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常年持续开展针对酒驾醉驾的“猎虎”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系列针对交通行为的立法、执法和普法,使城市交通文明水平稳步提升。深圳“交通文明指数”月平均得分从2011年的76.07上升至2014年的80.48。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市教育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编撰《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指引》,拍摄配套微电影,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模拟法庭活动。福田区开展以“大爱福田”为主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帮教40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或工作岗位。

三是坚持求实务实,摒弃形式主义做法。注重因类施教。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指导:突出培育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推动公务员熟悉掌握工作中必备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育青少年学生的规则意识,促进其法治观念的养成;帮助劳务工适应法律与原有生活习惯的冲突与调适。注重内容更新。适应法治城市对现代公民法治教育的要求,在宣传内容上从简单的法律条文、法律知识宣传向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传播等多层次、综合性内容转变。注重创新形式。学习借鉴企业市场营销理念,运用公益广告、参观体验等多种市场营销方式,将法治理念作为一种“产品”,将法治作为特区的特质和形象展示推销给市民,培育市民对法治的认识和认可。

四是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截至目前,通过公开征集、接受申请、核定审批等程序,已资助了16个社会组织申办的18个普法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秧歌普法、DV普法情景剧、普法书画展、“法在身边”广播节目等。充分发挥特区志愿之城的特色,深入开展“普法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全市建立了普法讲师团106个(1368人),普法志愿者队伍996支(12988人),开展活动3万多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普法内容还偏重于政府管理和公民义务;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还发挥得不够;普法资源的整合、部门之间的联动还有待加强;跨普法及其他专业领域的综合性人才、专业队伍欠缺。这些问题均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目标,以更大的担当、更新的理念、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积极作为,创新创优,为率先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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