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武警学院校局合作办学机制研究与实践

2016-02-11杜元斌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6年7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部队办学

杜元斌

(武警学院 训练部,河北 廊坊 065000)



武警学院校局合作办学机制研究与实践

杜元斌

(武警学院 训练部,河北 廊坊065000)

校局合作育人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加强和改进校局合作育人模式,创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分析校局合作办学机制内涵,国内外同类院校开展校局合作办学现状,以及深化校局合作办学机制的重要意义,回顾武警学院校局合作办学机制发展历程,对进一步推进校局合作办学机制建设的举措进行探讨。

武警学院;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公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及深入推进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成为当前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核心任务。校局合作作为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育人的特有合作机制,已经成为公安院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院校的高度重视。该模式在强化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共育人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武警学院作为公安部直属的现役高等院校,始终高度重视校局合作工作,将其作为学院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考察育人质量和部队满意度的重要指标。

一、校局合作办学机制内涵

校局合作办学机制是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共同培养满足公安工作需要专门人才的教育训练模式,旨在通过双方紧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互惠共赢。关于校局合作办学机制的内涵,可按两种模式进行解读:一是公安院校与公安部主管业务局在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方面的协同式合作机制。双方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负有对等的责任,双方应着重在办学机制构建、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方面加强合作。二是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实战部门在开展实质性人才培养和公安机关建设发展方面的共赢式合作机制。双方在在校学员培养、公安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教育训练资源共享、人才质量评价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武警学院校局合作机制从属于公安院校校局合作的总体框架,应当紧紧围绕国家安全战略和部队人才需求,坚持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学院、公安部主管业务局、部队三方育人作用,形成合力进行科学构建。

二、国内外院校开展校局合作办学现状分析

(一)欧美国家军事及警察院校

面向未来战场,贴近部队实战是欧美军事及警察院校长期以来实施教学改革的鲜明特征,任职教育逐渐成为其主体育人模式。研究显示:相关国家已将院校教育、任职培训和自学提高作为职业军事教育的三大支柱[1],分别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将军事院校定位为承担部队在岗培训任务的主体,将军事院校建设发展纳入到国防建设进行总体设计和考虑。比如,美国国防部授权参联会主席负责对职业军事院校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军事人才培养、军队建设发展与国家国防战略的有机衔接统一。欧美国家警察教育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均已形成了比较完善并行之有效的校局合作办学机制,有效确保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贴近一线、贴近实战。他们的普遍做法是:警察学校与地方政府、警察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注重统筹全国警察教育资源,确保把最优质的资源配置到院校教学训练一线,确保警察院校能够实时参与重大法律法规制定和重要业务工作决策,警察部门一大批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指挥官和教官充当学校教师队伍的主体,实现了警察队伍录用、晋升、教育培训一体制,确保了警察教育发展模式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2]。

(二)国内军事及警察院校

当前,我国军队院校基本完成了由学历教育为主向任职教育为主的转变。任职教育在促进军队战斗力生成模式变革、提升人才岗位任职能力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使院校与部队捆绑式办学机制更加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成为了军队院校教育改革的重点。其将更加突出用强军目标统领人才培养这个主题,做强任职教育培训以及院校部队一体互动的联合育人机制。公安院校校局合作工作始终受到公安部党委的高度重视。2010年以来,公安部党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公安院校与公安业务部门人员互派“双千计划”的通知》等文件,面向公安现役部队印发《公安现役院校聘任客座教授指导意见》《公安现役院校教官制实施办法》,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畅通了公安院校与地方公安机关紧密协作渠道。近年来,在公安机关职能任务不断拓展的新形势下,由于相关校局合作配套政策与形势发展相比略显滞后,出现了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程度不深入、合作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随着公安改革工作日益深入以及公安院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进一步深化校局合作机制成为了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共同诉求。如何充分发挥公安院校人才密集和业务部门实战经验丰富优势,建立双方互惠共赢的捆绑式育人模式成为摆在公安院校面前的重要课题[3]。

(三)国内行业高校

公安院校是我国最大的行业类院校体系之一,研究其他行业院校的合作育人机制,对于公安院校完善校局合作机制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当前,国内大部分行业类高校,通过部省共建、协同创新等模式,构建了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院校一体化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机制。这些院校通过建立紧密协作的合作育人机制,在规划设计、特色挖掘、业务指导、政策扶持、资源共享、经费投入等方面得到了教育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地方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通过共建,这部分院校在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培养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培育、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重大教学科研项目攻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院校综合办学实力得到了快速提升。

三、武警学院深化校局合作办学机制的意义

武警学院作为一所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现役高等院校,在学员作风养成上应按照“四有革命军人”的标准进行军事化管理,在学员专业能力培养上要突出公安执法和公安实战能力。因此,服务部队建设发展和人才需求,借助部队优质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既是职责所需也是使命所在。

(一)“校局合作”是学院与部局联合育人的共赢平台

培养部队所需人才是学院与公安部主管业务局的共同职责使命,深入开展校局合作从另一个角度回答了“学院为谁培养人才”这个关键问题。实践证明,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与公安部主管业务局对院校人才培养重视程度有着直接的关联,重视程度越高,双方开展合作的成效就越好,人才培养质量就能得到快速提升。从培养受部队欢迎的人才角度来分析,学院对于加强与部主管业务局的协作需求迫切;从加强部队人才队伍建设角度来讲,公安部主管业务局对于联合院校共育人才也有着广泛需求。因此,构建校局合作办学机制,正是双方实现人才培养互利共赢的桥梁纽带,是决定合作育人作用发挥成效的关键和基石[4]。

(二)“校局合作”是学院与部队联教联训的保障平台

学院与部队是校局合作机制的最终受益主体,学院与部队的育人合作核心内容就是基于互利共赢准则共享教育训练资源。合作形式主要包括部队为学员岗位实习、教师挂职调研、科学研究、实战演练提供条件资源支撑和实战专家指导,即将部队实战资源转化为院校育人资源;学院为部队官兵培训、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重点项目攻关、重大任务警力支援等方面提供人才保障,即将院校智力资源直接转化为部队战斗力。双方的育人合作成效是校局合作得以深化拓展的前提和关键,双方的合作机制越深入、措施越有力,双方联教联训机制特色就越鲜明,合作成效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校局合作”是课堂与战场对接融合的桥梁纽带

教育训练靠拢部队、贴近实战是学院人才培养的最大特色,实现课堂与战场对接融合是保持特色和发展特色的关键一环,也是诸多同类院校长期致力于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课堂与战场犹如两个相对独立的孤岛,二者对接需要有着特殊的机制予以保障和支撑。“校局合作”就如同连接二者的桥梁,强有力地支撑着学院与部队实战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实践证明,坚持校局合作机制,是课堂上的教学内容与战场上的作战方法实现无缝对接的根本前提。目前,部队反映的院校教学与部队实战脱节问题,并不是因为校局合作育人机制本身有问题,而是保证合作成效的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这也体现了加强校局合作机制内涵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武警学院校局合作办学机制发展历程

通过35年的建设发展,武警学院校局合作机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起步探索到逐步完善的发展阶段。目前,该机制已经成为有效支撑学员能力培养,彰显人才培养特色,强化学院部队合力育人作用的重要平台。

(一)阶段一:建立协作型校局合作机制

建院伊始,学院即将构建与上级机关、部队紧密协同的合作育人机制,作为学院的优先发展战略。伴随着体制调整进程,学院通过主动作为,逐渐与武警总部、公安部机关和全国武警部队,在师资培训、学员实习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各方在合作办学、共育人才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合作内容不断拓展,合作程度不断深化,为学院深入推进校局合作战略工程开启了良好开端。

(二)阶段二:建立捆绑式校局合作机制

2000年,公安部成立武警学院校务委员会,定期听取学院办学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在人员、资金、装备、实践实习、实战教官选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依托该机制,学院有了更多的办学主动权、自主权和话语权,与相关省(区、市)公安边防、消防、警卫总队(局)联合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在人员培训、业务研讨、教师挂职、学员实习、技术服务、联合演练、协同攻关等方面实现了与部机关、部队的利益捆绑和优势互补,有力促进了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部队官兵战斗力的同步提升。

(三)阶段三:建立内涵式校局合作机制

2011年以来,学院牢固树立服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与部队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校局合作机制,搭建了战训一体联教联训育人平台。学院与相关省公安机关在遂行安保警卫任务和专业化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常态化的协作关系,与区域内消防部队在地震救援模拟演练方面构建了区域联动式抢险救灾能力训练机制。2011年,学院开展边防、消防、警卫、维和专业建设及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工作,完成了专指委工作规则编制工作,致力于汇聚全国专业领域优质资源加强对专业建设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指导,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难题。

五、进一步推进武警学院校局合作办学机制建设的举措探讨

(一)依托信息技术积极创建校局合作新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互联网+”信息思维迅速推广,全球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头脑思维、工作模式、生活方式也因信息技术而不断发生改变,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推进的主要动力。毫无疑问,现代信息技术也同样能够给校局合作带来新的发展局面。从以往学员实习、教师挂职等主要合作任务落实情况来看,因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成效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下一步,学院可以考虑依托信息技术,建立校局合作一体化网络平台。实习学员和挂职教师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每日工作日志记录、文件资料和注意事项查询、请销假办理、安全事项报告、学习心得交流和远程指导等活动;学院与部队可依托该平台联合制定工作计划,联合评估工作效果,实时交流改进意见等。

(二)挖掘内在需求不断拓展校局合作新空间

通过认真梳理近年来学院校局合作开展成效,笔者认为,学院校局合作成效还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近年来,随着公安工作和部队职能任务的不断拓展,学院与部队共同承担的职责使命更加艰巨。与此同时,这也为学院进一步深化校局合作机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首先,要坚持巩固深化现有合作成果,找准各方合作的核心利益。学院应当重点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战化教学训练组织、任职能力专项培训、实战教官引进、实战名师培育、精品课程教材编制等方面,与部队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同时,学院还应当面向部队开展干部业务培训、重大课题攻关、精品课程教材共享等工作,提升服务部队需求的能力。其次,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寻找新的合作方向。学院与部局、部队可在国家级智库培育、网络空间安全等新兴学科建设、边消警维学科专业优势挖掘等方面,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占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高地,与各方共同打造边防消防警卫维和人才培养命运共同体。

(三)强化育人职责努力构建校局合作新机制

通过与部机关、部队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学院深刻感受到,各方对进一步提升校局合作成效有着广泛的共识和迫切的需求。但是,由于受体制机制、经费装备保障、人事制度等限制,合作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受到很大制约。主要表现为:各方承担育人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标准还不明确,投入的建设精力不足,在经费划拨、训练装备保障、后勤保障机制等关键性问题上还未形成清晰的合作协议,对合作成效的评价机制还未建立[5]。如何有效激发部队与学院开展合作育人的积极性,是支撑学院与部局、部队真正建立可长久持续、责任共担、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的关键所在。建立以合作成效考核评价体系为核心,以系列制度体系为保障的校局合作新机制,是最为有效的解决办法。各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建立定期会晤交流机制,着眼破解制约合作成效的瓶颈性问题,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固有思维难以解决的问题,用全新的制度体系支撑学院与部队联合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

[1] 朱富进,刘海波,张坤.外军在岗培训对我军军事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1(9):21-24.

[2] 马爱国.境外警察教育制度对我国警察教育的启示[J].法学教育研究,2011(2):311-312.

[3] 辛大勇,宋军.“校局合作”模式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2):142-143.

[4] 李锦奇.校局合作 联合育警[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5(1):9-10.

[5] 谢盛坚,李松梅.论“校局合作”的历史、现状、制约因素及发展思路——校局合作的责任、情感和利益[J].政法学刊,2014(2):122-123.

(责任编辑刘彦超)

A Research and Practice on the Mechanism of Academy-department

Cooperation for the Armed Police Academy

DU Yuanbin

(StaffOffice,TheArmedPoliceAcademy,Langfang,HebeiProvince065000,China)

Academy-department cooperative education is the basis of public security force construction, as well as the key link for increasing fighting capacity. Enhancing and improving education mode of academy-department cooperation, and innovating talent cultivation mechanism is the implementation of objective requirements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 on comprehensive deepening public security reform in an all-round way and promoting the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public security forces.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connotation of academy-department cooperation and the status among similar academies at home and abroad, as well as the importance, reviewing the process of academy-department cooperation, and specifying the direction of innovation, which would provide a significant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close coordination among the academy, department and forces.

the Armed Police Academy; academy-department cooperation; talent development mode

2016-02-21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武警学院校局合作办学机制研究与实践”(2012GJJG131)

杜元斌(1982—),男,山西太原人,讲师。

G424.24

A

1008-2077(2016)07-0071-04

猜你喜欢

公安院校部队办学
俄部队军演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儿在部队又立功
我国公安院校水上教学课程的困境与出路
拆弹部队 勇者之盾
中外合作办学在晋招生录取情况一览表
网络平台补短板 办学质量稳提升
精细化管理视角下公安院校研究生培养改革
老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