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结果负首责
2016-02-11
遵义 2016年2期
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结果负首责
国家认监委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和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由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结果承担首负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溯机制。
据介绍,由于CCC认证实施过程中存在认证受理、产品检测、工厂检查、认证评定等多个环节,涉及生产企业、工厂检查机构、检测机构等多个参与主体,多个风险点都将对CCC认证结果产生影响,容易造成责任界定不明晰、风险管控不到位,从而危及CCC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意见明确,认证机构是CCC发证结果和有效性的第一责任人,对认证受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评定和证后监督等全过程负主体责任,同时对承担产品检测任务的签约实验室负有业务管理职责。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全过程责任追溯机制,落实全员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工作质量评测和流程监控措施,保证认证要求的有效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安全、保护环境等而强制实施的产品认证制度,目前包括20大类158种产品,其中大多是消费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