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如水 育警无声 中
——浅析公安文化使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重要意义
2016-02-10严江辉
文/严江辉
文化如水 育警无声 中
——浅析公安文化使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重要意义
文/严江辉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就公安工作而言,加强公安队伍的文化建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公安民警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十分必要。笔者结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公安处公安工作实际,浅析公安文化建设使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重要意义。
一、公安文化的内涵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是民族之根、国家之魂,也是一个单位、一支队伍内在的底蕴和精神支柱。公安文化是公安作为一个职业群体、一个组织体系所共有的观念系统,是一个警察个体与公安机关的价值观、仪式、处事方式、组织结构等特有的文化形态。包括:群体意识、价值观念、精神风貌、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等非物质性因素,其核心就是公安精神。公安文化以其特殊的职业文化特点,本身就承载“弘扬正气、鞭挞罪恶”的使命,其形式灵活多样,但所表现的精神内涵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政治立场不动摇,坚持弘扬公安队伍的“精、气、神”,即坚定不移的信念、刚直不阿的正气、无私奉献的精神。
公安文化以人民警察为主体,它的内涵是忠诚、公正、规范、文明,这四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公安文化的作用就是滋养人民警察的精神,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先进的公安文化能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潜移默化之中激励人、鼓舞人、塑造人。文化塑警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增强公安战斗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作用。健康向上的公安文化,是人民警察精神的火炬,更是整个公安队伍奋进的号角。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警察构建起抵御不良文化的思想长城,让核心价值观牢牢占领民警队伍的精神高地。
二、“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内涵
“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来自于心灵的感受,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理想追求。孟建柱同志多次强调要让公安民警“真切拥有成就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真正做到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在公安队伍中,由于每名警察的成长经历、环境,文化基础、家庭状况、工作警种等条件不同,工作和生活的品位必然不同,从而导致对快乐和幸福的认知度不同。“快乐工作”就是喜欢自己的工作,并从工作中得到心灵上的愉悦,以及生活经济的保障;“幸福生活”就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按照自己的品味去生活。物质生活不困难,精神生活也丰富。
三、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文化有着导向、凝聚、约束、激励和辐射的功能。公安文化具有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公安机关的综合能力建设的作用。公安文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民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保障,通过广泛开展公安文化建设,在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同时,可以培养一批优秀的一线公安民警,造就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从而提高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有效提高民警队伍整体素质。文化的作用就是滋养人的精神、提高人的素质。蕴含先进思想的文化生活,能够于潜移默化之中激励人、鼓舞人、塑造人,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并通过强烈的文化舆论氛围,使公安民警产生一种自我心理约束和自我行为控制,从而使精神变物质,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从而“快乐工作”。
(二)加强民警个人文化素质修养。公安民警个人文化素质修养是从事警务工作所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警务技能以及心理素质、纪律作风、身体状况等基本条件,是公安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强化思想道德教育,构建先进公安文化,可以满足民警精神文化新需求,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陶冶民警的道德情操,从而实现民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三)增强民警职业使命感和进取精神。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积极丰富文化活动,培养健康情趣,陶冶高尚情操,倡树新风正气,能够有效地培养全体民警强烈的进取精神,陶冶民警的思想,在队伍中树立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正气,激发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产生对警察职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从而增强民警的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有效缓解民警工作压力。丰富的公安文化建设,可以使广大公安民警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中有所缓解,在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的同时,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只有让民警繁重的工作压力得到释放,才能让广大公安民警 “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四、日喀则地区公安文化建设现状
(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建设。2014年以来,日喀则地区公安机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从强化民警的作风意识、奉献意识入手,要求全体民警切实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民警认真开展排查整改,深入抓好日常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切实增强公安民警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观念,杜绝“吃、拿、卡、要”,杜绝“冷、硬、横、推”,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去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创新文化载体,繁荣警营文化。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警营文化建设,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拓宽公安文化载体,2013年日喀则地区公安处组建了公安处编辑部并成功创办印发内部刊物《日喀则公安》周报和季刊。《日喀则公安》周报和季刊丰富和充实了公安民警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广大公安民警创建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推进了公安工作宣传和警营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组建警官艺术团,文艺育警构和谐。为丰富公安民警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公安队伍素质提高,积极响应公安部“文化育警”的号召,日喀则地区公安机关警官艺术团于2013年4月1日正式成立。日喀则公安机关艺术团建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大型文艺演出和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弘扬了公安机关主旋律,传递了社会和谐正能量,展现了公安民警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有效缓解了全体公安民警的工作和思想压力,同时也奏响了警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主旋律。
(四)多彩文体活动,凝聚团队力量。一是体育竞赛活动,传递健康和谐正能量。2013年以来,日喀则地区公安处通过开展一系列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警营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锻炼体魄、振奋精神,增强处属各部门沟通交流和团队合作意识,进一步丰富活跃了警营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促进民警身心健康,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和谐文明的警营环境。
二是践行群众路线,开展比赛活动。2014年以来,日喀则地区公安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相继开展了“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和“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的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民警素质,使广大民警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各项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五、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牢固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人文环境和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警营气氛,使广大公安民警能够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这为我们指明了公安文化建设的方向和根本途径。就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可以作如下思考:
(一)牢固树立“文化树警、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理念。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主动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占领思想阵地,牢固树立“文化树警、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理念,逐步在公安机关营造浓厚的公安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文化建设,强化公安民警文化素质养成教育,提升民警整体文化素养和品位,自觉抵制庸俗文化,提高公安文化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不断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努力打造日喀则公安文化品牌。要摒弃重业务轻文化的思想,要在文化建设上及时吸取先进文化营养,与时俱进,不断锤炼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要紧密结合日喀则地区公安工作特点,找到文化建设切入点,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色和日喀则特色的公安文化品牌,上下形成一股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创建完善公安文化制度,落实各项激励措施、考核措施、监督措施,并随形势发展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公安文化人才培育和队伍建设。在公安机关中积极发掘和培养文化人才,选拔各类文艺骨干分子,培育“一警多能”,为公安文化建设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高质基因,提高文化竞争实力。制订基层公安机关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及时组建兴趣小组等不同层次的文化组织。通过这些艺术文化组织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人。广泛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发挥文化人才的辐射作用,充分保护和激励文化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安文化的发展后劲。鼓励民警积极参加社会上有意义的文化活动,展示新时期公安民警风采,并通过和社会上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交流汲取养料,补充公安文化的短板。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为公安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文化如水,育警无声。文化建设的主旨,在于培育特定的精神。公安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用先进文化培育公安精神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公安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和提高,关键在于保持力度,常抓不懈,有序推进,尤其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公安文化建设取得成效的标志,不仅在于形成公安文化建设理论,推出系列优秀作品,更重要的是要为广大民警所接受,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真正根植人心,达成共识,使其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准则、行为先导和精神力量,让公安民警真正的“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本文作者单位:西藏藏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