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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的人伦悲剧
——对弑师惨案的一种解读

2016-02-10刘宏森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惨剧人伦规范

■ 刘宏森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青年学报》,上海 200083)



社会转型期的人伦悲剧
——对弑师惨案的一种解读

■ 刘宏森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青年学报》,上海 200083)

【摘要】伦理规范是人类生活得以顺利进行、人类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中国社会自古强调人伦规范。弑师惨剧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是人伦失范的结果。人伦失范的历史与现实根源是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和转型期社会种种矛盾与相应建设的滞后。在人伦关系嬗变、人伦价值失落的社会背景下,青少年学生往往直接承受着人伦失范的负面影响,并且普遍缺乏人伦规范的正面教育。同时,在师生伦理维度中,教师职业的神圣性被祛魅、人伦形象被矮化,也是弑师惨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防范弑师惨剧的重演,就必须摒弃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重塑新型师生人伦理念。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人伦悲剧青少年弑师急功近利

近年来,弑师惨剧屡发[1],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觉和重视。让人们触目惊心的是,握在稚嫩少年手上的刀,聚集与凝结的不仅是个别青少年心中骤起的恶意,也是当今社会许多方面潜在的戾气;不仅是个别青少年的无知残暴,也是社会的颟顸蛮横。弑师惨剧不仅是个别青少年行为失控的恶果,也是社会伦理失范的表现。弑师惨剧不仅残忍地剥夺了被害教师的生命,也蛮横地践踏了尊师重教的人伦传统,是社会转型期人伦失范的一种极端表现,更是当今社会之痛。

一、人伦失范与青少年生存成长

(一)青少年生存成长中人伦失范的负面影响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漠视一切规范、行为越轨的现实已经构成了很多青少年生存成长的一种灰色背景。失范体现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某些官员为了政绩或个人利益,罔顾自然环境和人的生存发展;年长者倒地被扶反而讹诈好心人;公共场所中为琐事相互谩骂甚至大打出手的事屡见不鲜……世相红肿,却冒充艳若桃李,伦理价值遭到严重扭曲。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年“我拿青春赌明天”,打工仔不得不拿健康甚至生命换薪水,官员拿环境和长远利益换乌纱,专家以名头换利益,甚至有些医生和教师也以自己的职业去谋取不义之财。人们把现实的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视为行为的主要(甚至唯一)目标,人伦规范被漠视,甚至被视为碍手碍脚的东西。在“丛林法则”、“官场文化”、“酱缸文化”、“看客文化”、“破窗效应”等构成的社会环境中,耳濡目染着种种人伦失范的现象,一些青少年对漠视规范、行为越轨的现象早已见怪不怪,更为重要的是,处于成长期的他们很容易受社会负面现象的影响。

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中,不少青少年不尊敬长者、不友爱同辈、不关爱弱小,这些现象常常得不到应有的纠正和教导。这就使得他们一次次缺少规范的言行演变成了一次次漠视规范、行为越轨的“实践”。长此以往,他们难免养成无视各种人伦规范和我行我素、为所欲为的行为习惯。还应注意到,有些青少年由于生存境遇比较特殊,得不到基本的人伦规范教育,缺乏基本的人伦规范意识。对于他们来讲,他人只是一种外在的事实。自己有需要的时候,他人只是可以利用的资源;与自己意愿相悖的时候,他人便可能是障碍。因此,他们往往会通过霸凌等越轨行为,占有他人资源,或者对他人实施伤害。当教师对他们的不当行为进行教导和规劝时,他们就把教师视为障碍,个别青少年则手起刀落,弑师惨剧由此上演。

(二)人伦规范的涵义

伦理规范是人类生活得以顺利进行、人类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一定时期的伦理状况往往能够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会影响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是他们生存和成长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中国传统的伦理规范中,历来强调“人伦”,人伦规范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概念。人伦的关键在于“人”字,其核心内涵就是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尊严和生命,以人的生存发展为目的和追求,而不是将其当成手段和工具。人伦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们处理人与人关系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规范。人伦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社会约定俗成的一些礼仪、规矩进行家庭(家族)内外部的人际交往,其作用就在于对人的欲望和行为进行适当的节制和约束,使群体生活得以顺利进行。传统社会人伦的基本规范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则是具有更高典范意义的人伦追求和理想的人际关系。这些人伦规范和追求是传统中国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保障,并由此形成了融伦理、道德等于一体的独特文化传统,尊师爱生正是这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以其学问好、道德高,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角色,爱生如子、诲人不倦的伦理和道德要求使教师在中国传统的人伦结构中成为地位仅次于父母的对象被尊奉。学生则对教师“执弟子礼”,尊师如父。千百年来,这已成为我们人伦规范和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不同时代和族群对人伦规范有不同的要求和阐释,尊老爱幼、父慈子孝、尊师爱生等却是人类社会普遍的人伦规范和要求。就中国社会而言,当代社会中,“天地君亲师”传统伦理结构中的“天、地、君”的维度虽然已经消失,但教师的伦理意义如同父母一样并未消失,仍然在社会生活和人的生存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影响。“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弑师如弑父”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存在和适用。因此,弑师惨剧的发生才特别触目惊心。

(三)人伦失范的现实和历史根源

人伦失范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严峻现实。毋庸讳言,当今中国社会中,人伦失范现象早已引起人们的关切和批评。人际交往中少了亲切和轻松,常常充满戒备和紧张,杀人、纵火、爆炸之类的惨剧屡见报端。可以说,当今社会中许多的人际纷争和悲剧,往往都是人伦失范的结果。涂尔干认为,失范主要指对个人的欲望和行为的调节缺少外在和约束性的道德控制而出现的一种病态现象。人伦失范主要表现为人们普遍漠视人伦规范、缺少必要的约束和控制、在人际交往中行为常常越轨等。具体而言,漠视人伦规范主要表现为对长者缺乏必要的尊重,对朋辈缺乏必要的友爱,对弱者缺乏必要的怜恤和关怀;人际行为越轨则主要表现为一些人为了自身的种种现实利益,为所欲为,甚至违反道德、法律,侵犯他人的利益乃至生命。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这种漠视人伦规范、行为越轨的现象呈蔓延之势。

1.人伦失范的历史根源

在特别强调人伦规范的中国社会,人伦失范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这就是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这种心理在中国有着十分深厚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根基。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追逐的核心是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其基本模式是以资源和工具的尺度衡量、把握、对待一切人和事。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使人们倾向于把自己视域内的一切,包括时间、青春、体能、健康、信誉、环境、职位,乃至生命本身在内,都视为牟利的资源和资本。不管这些资源和资本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是私人的还是公众的,只要就近、顺手,都可以不择手段地拿来作为资本,以满足自己当下逐利的需要。由此,急功近利心理的实质必然是紧盯物化的利益,而漠视人的情感和精神价值,甚至漠视人的生命价值。人不再是目的本身和终极追求,而只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其行为习惯是抄近路、走捷径[2]。由此,急功近利这一社会心理对人伦规范便具有了一种逻辑上的离心和解构倾向,为人伦失范埋下了隐患。

2.人伦失范的现实原因

中国社会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由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全面开放社会转型;由伦理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社会转型涉及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观念转变和社会形态变迁等多个方面。由于社会转型期政治体制改革不彻底、法律制度不完善、道德建设相对滞后等,社会运行中存在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性规范和保障缺失的现实问题。近期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不严谨、工作不透明、监管不得力等问题,都与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性规范和保障的缺失直接相关[3]。这说明社会转型既为人们提供了许多发展的新机遇,也使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些现实问题和危机:企业可能裁员,货币可能贬值,股市可能大跌,财富可能缩水,食品可能有毒,货物可能有假,房屋可能强拆,人事可能变动,位置可能不保,就业可能艰难,考试可能失误,情人可能分手……种种问题、危机和危险,无疑会加剧人们的焦虑,处于焦虑中的个人往往更倾向于快速地获取眼前的、实际的利益。因此,人们愈发以功利化的态度和工具化的思维对待一切事物,包括人的尊严乃至生命。这些都进一步助长了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极易使人伦规范被视为妨碍逐利的“桎梏”和“束缚”而被轻抛。

二、人伦失范与弑师惨剧

没有人是天生的弑师者,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如果说社会转型期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为青少年弑师布设了灰色宏观背景的话,那么,制造弑师惨剧的青少年本身生存和成长中的种种境遇则作为具体、直接的因素使他们走上了弑师的不归之路。

(一)人伦关系的嬗变

1.家庭人伦关系发生变化

家庭成员中每个人都处在某一特定的人伦位置上,与他人发生着种种关系,家庭伦理结构是社会伦理结构的基础。中国传统家庭中,人们按照“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的人伦规范处理彼此的关系,这与传统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直接相关。近几十年来,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子辈在新生产方式的掌握、经济收入的增加等各方面普遍超越了父辈。一定意义上讲,在现代家庭的人伦关系中,父辈的权威有所消减,子辈在家庭中则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家庭中的兄弟姐妹成年后往往各自独立生活,对亲属人伦关系网络的依赖性减小。随着女性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在提升。所有这些变化,都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等传统人伦规范缺乏相应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作为支撑。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因素重要性的增长,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以新的方式渗入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传统家庭人伦关系的解构乃至失范。

独生子女一代的出现使家庭人伦关系变得空前简单。独生子女不知兄弟,难言姐妹,除了父辈、祖辈之外,他们缺乏更多认知、学习和把握各种人伦规范的机会。同时,独生子女家庭长辈的人伦认知和实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因为家庭结构的变化,他们很难将自己从原生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获得的人伦规范传授给子女;另一方面,出于“独苗”的心态,长辈们较少在家庭生活中强调人伦规范。因此,独生子女对人伦关系的认知、把握和实践难免受到种种局限,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对社会人伦规范的认知和人伦关系的处理。

2.社会流动导致人伦规范淡化

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剧,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而形成的亲友、同乡等人伦关系,被种种基于现实利益结成的关系所渗透和取代。先在的长幼尊卑秩序更多地被人与人之间“无背景”*“无背景”是指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人们更多面对陌生人的一种状况。人际交往之初,人们互不了解对方的过去和现状、能力和德性。的状况所取代。这就使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自然少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人伦规范的约束,从而使人伦失范有了更大的可能。有不少青少年随父母流动,因此常常身处陌生的环境,只能通过模仿父母的行为识别各种人际关系、习得人际相处之道,而这些父母多数已经脱离了原有的人伦关系,处于人伦关系的真空,因此,他们缺乏人伦规范甚至人伦失范的行为,自然会被子女习得、复制。而那些并未随父母流动的留守儿童,难得见到父母亲,只能与祖辈相依为命,更加难以获得完整的人伦关系认知和人伦规范学习。

(二)人伦规范教育的缺失

1.缺乏爱的教育

爱是人伦规范得以实现的基础,弗洛姆指出,爱本质上是给予而非获取。作为“独苗”,独生子女理所当然地独占和享用家庭几乎所有的财富和关爱,而无须与他人分享。这就使他们更多索取,而很少给予,自然难以通过给予学会爱人。不会爱人,自然难以把握人伦规范的精髓。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弑师的青少年缺乏来自家庭必要的关爱,同样未能学会爱人,他们大多境遇很差。比如,邵阳工读学校的学生谢林戈,母亲有病,父亲在外面打苦工,当初为了阻止他出去瞎混,父亲曾用狗链将他拴在家里。肖宏峰12岁时,父亲去世半年后,母亲喝农药自杀,他小小年纪便跑到县城帮人洗车谋生。宁飞小时候,母亲离家出走,父亲打工在外,音讯全无,他在少教所呆了3年,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4]。这些青少年缺乏必要的关爱,自小便如野草般自生自灭,难以学会爱人,自然不懂人伦规范,甚至没有人伦意识。在此情况下,他们怎么会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关爱弱小呢?他们中的不少人成为霸凌甚至弑师的主体也就绝非偶然了。

2.缺乏人伦规矩教育

当下不少青少年在人际交往中往往缺乏应有的礼仪、规矩和尊重[5]。一些学生对老师视而不见,缺乏基本的礼仪,更谈不上内心的尊重。一些大学生喜欢给老师起“根叔”、“云哥”之类的昵称、爱称,表面上看,这是他们对教师喜爱之情的一种戏谑式表达,骨子里却可能是他们一种隐晦的对抗,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曲线突破现有的规矩,为其“没大没小”刷通行证。戏谑也好,隐晦也罢,其背后隐含的都是他们不守老规矩的心理。然而,不守老规矩,新规矩却没有建立,难免呈现没规矩的状态。

没规矩与家庭缺乏基本的规矩礼仪教育有关。首先,这与家庭的教养方式有关。作为“独苗”,独生子女成为延续家庭血脉的唯一保障,这就使得许多家庭把他们视为“小太阳”、“小皇帝”,给予无条件的爱护和照顾,唯恐出现任何闪失。一些长辈战战兢兢地呵护“独苗”,常常在自我安慰中一次次谅解他/她的无理与蛮横,而不注意教育孩子从学习餐桌、亲友聚会等方面的礼仪入手,学习敬老、友爱、礼让等各种基本人伦规范。这难免会使一些“独苗”养成目无尊长、他人,唯我独尊的任性个性。对于他们来说,祖辈和父辈是他们随意驱使的对象。其次,这与很多家长自身人伦规矩礼仪素养的缺失有关。不少家庭中,很多家长自身也说不清家庭成员和亲戚之间的关系,甚至说不清相应的称谓,自然难以教导孩子。最后,与一些家长怕孩子吃亏的心理有关。前两年,一份英国版小学生规范在网上流传,引起很多家长的热议。有家长认为:“这十条没多少人能够做到,既然大人都做不到,为什么非要孩子做到?另外,现在的社会,人太好了容易吃亏!”[6]他们认为,按照人伦规范行事“容易吃亏”。很显然,家长的这种认识一定程度上基于其自身的人生经验,是对当下某些社会现实的反应。然而,教育不仅要迎合当下社会现实,更要着眼于孩子的未来发展和社会责任。怕孩子按照人伦规范行事吃亏,无疑忽视了孩子的未来和责任。

没规矩也与学校人伦规范教育不够有关。在升学率的重压下,多数学校的人伦规范教育显然不够具体、系统、完整、充分。不少学校往往以政治课、思政教育涵盖(甚至替代)人伦规范的教育,流于照本宣科,缺少实效。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等相关文件,中小学开设了思品、思修等课程,对学生进行人伦规范的教育。但是,很多教育内容未能紧贴学生生活的实际,较为空泛、抽象,操作性较差。据悉,《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保留2004年版《守则》中应长期坚持的内容的同时,补充了一些更具操作性、学生可以做到的具体行为规范内容,如主动分担家务、自觉礼让排队、不比吃喝穿戴等,这自然值得称道。然而,《守则》的调整能否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老师和家长能否身体力行做好表率,这些都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3.生命教育成效不彰

生命教育是一项按照“人的尺度”塑造人类生命自身的艰难事业,它既包括对生命的关注和保护,也包括对生存能力的培养、对生命价值的提升等丰富内涵。其目的在于促进受教育者强化生命意识,珍视生命价值。我国青少年生命教育起步较晚,具体教学实践中,也存在着教育空间被压迫挤占、教学资源匮乏、忽视青少年自身的体验和思考等问题[7]。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弱化了生命教育在强化青少年生命意识、促进青少年珍爱生命等方面的实效。湖南邵东县廉桥镇新廉小学三名少年弑师后,还若无其事地继续在网吧上网打游戏[8],其生命意识之薄弱可见一斑。

(三)人伦价值的失落

1.人伦情感的缺失导致对生命的漠视

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认为生活用品旧了,甚至只是不喜欢了,扔掉重买就是。对于他们而言,“一扔了之”是一种自小养成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宠爱有加的教养方式,是他们这种“一扔了之”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基础。毫无疑问,这种“一扔了之”的生活态度往往使当下不少青少年不注重珍惜他人劳动的成果,也不珍惜蕴含在这些劳动成果之中的情感。轻易扔掉他人的劳动成果,某种程度上就是轻易扔掉人伦情感。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生命教育和人伦规范教育的成效。

2.网络生活方式消解了生命教育的成效

当下的青少年生逢互联网时代,通过电脑操作和网络游戏(包括很多杀人游戏),早已习惯于“删除/重来”(“撤销/恢复”)的行为方式。“他们在游戏里都是这样,打死,杀死,很平常。”[9]日常生活受到网络生活方式的影响,使不少青少年面对问题和困境时,更习惯于直截了当地打烂种种令他们心烦的一切,包括生命。面对困难和问题,他们既无修缮和解决的意识和愿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难免倾向和习惯于“删除/重来”。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青少年,特别是家境不佳并有留守、随迁借读等经历的青少年,他们往往学习成绩不佳,被视为学业上的失败者,受到有形无形的排斥。在失败情绪的笼罩下,他们容易一蹶不振,难免破罐子破摔,逐渐对什么都满不在乎,逃避现实生活,沉溺于网络世界。在此情况下,教师的督促使他们感受到一种压迫,无形中便成了令他们心烦的压迫者。由于学生的成绩也直接关系到学校和教师自身的利益,这些还很幼稚天真的学生便可能会把教师的督促理解为教师为学校和自己谋利益的行为。这就使个别特别缺乏自控能力的学生可能会在偶发事件的刺激下模仿网络世界的行为,对相关教师做出超常的甚至极端的举动,弑师便是一种“删除”的极端举动。据报道,2015年一年发生的13起学生袭击老师事件中,教师多因履行职责而受害:叫家长、课堂点名2起;催交作业3起;劝架2起;其他6起[10]。这一次,他们“删除”的乃是自己老师的生命!如何有效防范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生命教育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三、重塑新型师生人伦理念

弑师者应该得到惩罚,但是,仅仅惩罚弑师者,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类惨剧的发生。事实上,弑师惨剧带给人们许多惨痛教训,需要全社会反思、警醒。努力摒弃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在一切工作中,把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这是防止种种人伦失范惨剧发生的治本之策。与此同时,还要重塑教师的社会形象和学生的人伦关系,构建新型师生人伦理念,杜绝弑师惨剧的再次发生。

(一)摒弃急功近利心理

1.遏制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

人伦失范事件近年之频发与人们心中肆虐的急功近利心理直接相关。因为急功近利,人们无视人伦规范,把人视为资源和工具;因为急功近利,人们无暇关注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和困境;因为急功近利,人们无心对青少年进行人伦规范教育。因此,要根除弑师惨剧等人伦失范现象,就必须遏制急功近利心理的肆虐。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努力提升道德建设水平,真正落实科学发展的理念,实现转型发展,从而根治人伦失范。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相对于经济运行方式的调整、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这也许是当下社会转型期人们面临着的最大挑战和最艰巨的任务。

2.政府主导规范重建

遏制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政府要从摒弃急功近利的心理和政绩观做起,这既是首要前提,也是关键环节。一方面,政府是社会良知之守护者、社会事务之主持者、社会资源之掌控者,对于社会运行和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政府摒弃急功近利的心理和政绩观,将从整体上影响整个社会运行的方式和节奏,促进全社会逐步摆脱人人追逐、疯抢眼前物质利益的非理性现状。另一方面,政府对社会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只有政府带头摒弃急功近利的心理和政绩观,静下心来,把人的生存发展作为终极目的,把尊重每一位国民,特别是包括留守儿童等在内的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放在首要位置;只有政府带头立足民族复兴大局,谋划和推进未来各项事业的长远、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引导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和行为逐步进入理性轨道,有效防范人伦失范现象的发生。

(二)重塑教师职业新形象

事实说明,要避免弑师惨剧重演,就必须重塑教师的职业新形象。重塑教师新形象并非是要重塑教师“天地君亲师”意义上的神性伦理地位,而是秉持真情实意关爱学生、真才实学成就学生的职业伦理,使其成为在知识生产和传播、促进人类自身提升和发展方面体现特殊价值,同时有着个体生存发展权利和需求的普通社会成员。

1.提升师德水平

现实生活中,面对职业责任重、要求高、待遇和社会地位不够高的现实,在急功近利社会心理的影响下,一些教师难免心浮气躁,重个人发展而轻学生成长,重实际利益而轻师德形象。个别教师甚至体罚学生、性侵学生,其行为与教书育人的职责要求不仅相距甚远,甚至南辕北辙。虽然师德水平低下的教师只是极少数,然而,少数害群之马使教师形象在一些青少年学生的心目中被严重矮化。教师形象被矮化,使弑师者增添了人伦道义上的优势和心理上的底气,一定意义上也成为弑师惨剧的重要诱因之一。

广大教师必须摒弃急功近利心理和行为,努力避免人伦形象的自我矮化。这就要求在促进教师自我修炼的同时,加强对教师的职业伦理培训,增强其真情实意关爱学生、真才实学成就学生的职业伦理意识。教师职业伦理的要求,其实也是师道尊严这一人伦规范的基本内容。师道尊严不是一种天赋地位,而是教师自身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在学生和社会中形成的威信,是一种后致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很多青少年认为“有了互联网,学习已经成为无时不可、无地不可的事情,而不必再完全依赖有限的课堂和书本”。“互联网撕裂了千年的遮蔽,为教育和教师‘祛(去)魅’:教师并非知识的垄断者和权威,而只是早知一步者。”[11]互联网时代的教师如何重塑职业的价值、伦理和威信,这是一个现实而严峻的新课题。

2.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在理论层面,教师被视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然而,现实生活中教师职业形象却已被祛魅。在一夜暴富神话频传的社会背景下,相对于生意人、公务员等群体和阶层,尤其相对于青少年津津乐道的各路明星、大腕来说,教师总体上处于经济地位相对低下的状态。人们的社会地位离不开经济地位的支撑和巩固。虽然今日大多数教师已经摆脱“家有隔夜粮,不做孩子王”的窘境,但经济地位相对低下的现状,使得教师实际的社会地位并不高,难以与理论上的神圣地位相匹配。这就要求各级政府着眼民族复兴的长远利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制度的要求,改变教育投入长期严重不足的状况,切实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这将从制度上保障教师职业真正成为优秀青年向往的职业[12],从而有力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最终有助于教师职业新形象的重塑。

(三)重塑学生人伦规范理念

弑师惨剧警示人们,漠视人伦规范导致行为越轨,不仅是弑师者人生悲剧之源,也是社会伤痛之因。因此,重塑学生的人伦规范理念,不仅是防范弑师惨剧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家庭和学校都要回归育人的本质,把培养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创造幸福人生的新人作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家庭、学校和社会要摒弃急功近利的心理,摆脱应试教育的名缰利锁,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人伦规范教育,重塑人伦规范理念。

1.重视基本规范的学习

要从青少年生活、学习的具体环境和生存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人伦规范教育和生命教育。要着眼于让青少年学会与人和谐共处、顺利融入社会这一长远目标,不断细化教育教学的内容。要从加强基本礼仪、规矩的教育入手,使教育教学的内容更接地气,更具有操作性,教导学生珍惜、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尊严、权利和生命。在这方面,《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要在此基础上,力戒教条,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社会转型期青少年人伦规范教育和生命教育的新路径。

2.关注弱势青少年,补足“短板”

弑师惨剧的主角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面临着生存发展的困境。一定意义上讲,弑师、霸凌等人伦失范行为,往往是这些弱势青少年应对困难和问题时的饮鸩止渴之举。通过这些人伦失范行为,他们舒缓内心压力、体验自我存在感、得到心理补偿、发泄心中郁闷和不满。这些青少年的人伦失范行为虽然是个别现象,却严重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他们是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中的“短板”,集中体现和彰显着社会生活和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关注、帮助这些弱势青少年,既有助于补足“短板”,有效防范弑师惨剧、霸凌等社会不良现象,也有助于发现和破解其中潜藏着的一些深层次社会问题。比如,关注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既可以减少这些留守儿童行为越轨的几率,也有助于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李克强指出:“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扶持返乡创业就业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13]“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这就是防范留守儿童行为越轨、家庭之痛和社会之殇的治本之策。

弑师惨剧暴露了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人伦规范的支离破碎、人伦规范教育和新型人伦规范重构任重道远的现实状况。毫无疑问,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漠视人的情感和精神价值,甚至漠视人的生命价值,是弑师等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人伦规范教育的主要障碍。社会不仅是人类物质生存的场域,更是人类精神生存的家园。社会转型,不仅意味着物质生产方式、社会发展方式的更新和优化,更意味着新型人伦规范的构建,唯有如此,才能根治当今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伦失范。

[ 参 考 文 献 ]

[1]《湖南邵东再现弑师案 起因看小说受阻》,http://www.ikuaibao.cn/news/xg_2d8wr8

[2]刘宏森:《留守之殇:功利祭台上的牺牲》,载《青少年研究与实践》,2015年第4期。

[3]刘洪波:《疫苗出问题,该担责的一个不能少》,http://news.163.com/16/0320/02/BIILUFGC00014Q4P.html

[4]张瑞:《杀师之后(长报道)》,http://wx.shenchuang.com/article/2016-02-18/1452718.html

[5]杨甜子:《6成小学生不掌握相应的文明礼仪 呼吁一个“学得会,做得到”的规范标准》,http://epaper.yzwb.net/html_t/2013-11/13/content_117067.htm?div=-1

[6]赵莉:《中国家长为何总怕孩子“吃亏”》,http://edu.sina.com.cn/zxx/2012-12-26/0805367095.shtml

[7]刘宏森:《外滩踩踏:青少年生命教育警示》,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8][9]《湖南杀师案细节:三名少年作案后淡定上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10/24/c_128353659.htm

[10]《媒体盘点13起教师被袭案:多因履行职责而受害》,http://edu.china.com/new/edunews/jy/11076178/20151210/20909347_2.html

[11]刘宏森:《互联网时代的教育:困境和作为》,载《中国青年研究》,2015年第7期。

[12]《教师待遇成禁锢教育发展瓶颈》,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09/09/09/2522667.html

[13]付聪:《李克强:决不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http://news.eastday.com/c/20160128/u1a9200942.html

(责任编辑:张宇慧)

作者简介:刘宏森,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青年学报》主编,副教授,主要研究青少年问题、社会文化批评、思维科学、文艺美学等。

收稿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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