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改革合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
2016-02-08本刊综合报道
□ 本刊综合报道
凝聚改革合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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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鼓励首创精神,目标是形成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提出,设立若干试验区,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国家级综合试验平台。通过试验探索,到2017年,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若干可操作、有效管用的生态文明制度成果;到2020年,试验区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
《意见》指出,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应坚持五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解决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环境问题,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获得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先行先试、大胆试验,主要试验难度较大、确需先行探索、还不能马上推开的重点改革任务,把试验区建设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
四是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各类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协同推动关联性强的改革试验,加强部门和地方联动,聚集改革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验区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大胆探索,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试验,允许试错、包容失败、及时纠错,注重总结经验。
《意见》明确提出,试验重点包括五方面。一是有利于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目前缺乏具体案例和经验借鉴,难度较大、需要试点试验的制度。二是有利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制度。三是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四是有利于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五是有利于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制度。
首批选择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作为试验区
关于试验区设立,《意见》指出,要统筹布局试验区。综合考虑各地现有生态文明改革实践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首批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作为试验区。今后根据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和试验任务需要,适时选择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验区建设。试验区数量要从严控制,务求改革实效。
合理选定试验范围。单项试验任务的试验范围视具体情况确定。具备一定基础的重大改革任务可在试验区内全面开展;对于在试验区内全面推开难度较大的试验任务,可选择部分区域开展,待条件成熟后在试验区内全面开展。
统一规范各类试点示范
《意见》强调,要统一规范各类试点示范。
一是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试点试验。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开展的各类专项试点,优先放在试验区进行,统筹推进,加强衔接。对试验区内已开展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进行整合,统一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支持,做好各项改革任务的协调衔接,避免交叉重复。
二是严格规范其他各类试点示范。今后,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已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到期一律结束,不再延期,最迟不晚于2020年结束。
福建试验区要完成六大重点任务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明确,推动一些难度较大、确需先行探索的重点改革任务在福建省先行先试。福建作为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为: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以及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实践区。
根据方案,福建要完成六项重点任务。
一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建立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二要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建立用能权交易制度,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三要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保护区域财力支持机制,以及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要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流域治理机制,完善海洋环境治理机制,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健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五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建立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开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
六要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