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体现“三分种七分管”的造林实践
2016-02-07龙昌松广西融安县林业局柳州545400
龙昌松(广西融安县林业局,柳州 545400)
如何体现“三分种七分管”的造林实践
龙昌松
(广西融安县林业局,柳州 545400)
摘 要:文章主要分析绿化造林与造林项目的关系,探讨通过造林项目提高造林质量的政策和方法,为优质高效培育森林资源提供参考。
关键词:造林项目 三分种七分管 造林实践
“三分种七分管”是传统林业造林及管理的经典名句,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充分体现造林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特别强调造林栽植后期管理的重要性。
1 林业生产的特点
1.1 生产周期的层次性与复杂性
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是森林资源,人工造林占有重要地位,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十几年或几十年不等,在林业生产周期中森林生产周期是基础,没有它的存在,也谈不到其它产品的周期。
1.2 森林资源中,生物产品的自然再生产,连续性和经济再生产的间歇性紧紧交织在一起
人们在开展造林活动时,有强烈的依赖性,要使林木产生效益必须连续性的投入管理资金。
1.3 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性
林业生产活动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而一般的造林者投入造林的经费是有限的,如遇到灾害等风险,极大程度地依赖于项目资金的扶持,特别是后期扶持。
1.4 初期培育森林的经济依赖性
造林是一项一次性投资大且收益慢的生产过程,加之林业生产的风险性,这就决定了其依赖性,需要造林项目的帮助。
1.5 为社会提供林产品和生态服务的特殊行业
作为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森林是自然界功能最完善的资源库、基因库、蓄水库、碳储库和能源库,对改善陆地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相对平衡起着重要作用。营造林木目的的多重性,决定了造林需要项目资金的长期支持。
从林业生产的特点看,人工造林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它决定了前期投入少、后期投入多的规律,所以人民群众总结出“三分种七分管”的造林经验。
2 林业生产现状
大多数的植树造林活动,分散在广阔的山地上。长期以来,农民用最原始、最简单的方式来施工。由于从造林到成林周期较长,大多数农民是以短期经营为主,没有资金和能力持续经营,“三分种七分管”实际上在很多地方是“十分种零分管”,由此造成我国平均林分质量低劣。以广西融安县为例,林分蓄积量为80.2 m3/hm2,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70%;林分年生长量为3.36 m3/hm2,仅为林业发达国家的50%。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是因为营林投入少,特别是后期投入少,根本没有体现“三分种七分管”。
3 现有林业项目实施情况
3.1 项目前提
林业生产的特点与我国林业生产现状决定了林业发展离不开造林项目的扶持,项目造林占总人工造林的50%左右,但多数项目造林与一般造林没有明显区别,失去了项目辐射造林的作用,部分失败项目甚至起反作用。
3.2 各类项目分析
以广西融安县为例,利用项目造林面积较大,从1985~1988年贴息贷款造林,1989~1991年有偿扶持造林,1991~1994年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2000~2005年“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2007年“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2002年至今的退耕还林工程,2003~2009年珠江防护林工程,2005~2008年9万大山地区造林绿化项目,以及其它地方造林项目,共完成项目造林4万hm2,占同期人工造林8万hm2的50 %。
项目在提高造林面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效益并不显著,经测算林分蓄积量为80.2 m3/hm2,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70%;林分年生长量为3.36 m3/hm2,仅为林业发达国家的50%。
通过调查,利用项目造林,凡是后期能够持续投入资金的,均能成功,而后续资金减少或没有的,基本上没有成林。由此可见,即使是项目造林,后期投入少均可导致造林失败。
因此,现项目实施状况与“三分种七分管”造林实践相违背,造林后的质量与造林项目不相适应,部分项目造林与一般造林没有区别,利用项目辐射造林失去意义。
4 如何使造林项目符合“三分种七分管”
4.1 改变政策扶持方向
现行造林政策应进行调整,将补助、扶持资金性质改变为奖励、激励性质。从林业生产的特点看造林需要项目支持,特别是后期扶持。由于造林的粗放性,前期造林的资金变动范围大,从社会林业的角度看,在最适宜的季节造林,初植时仅需较少的造林投资。因此,应改变目前的林业项目政策,将造林项目资金的补助和扶持性质改变为奖励和激励性质,造林初期的资金(即种的资金)由造林者自筹解决,后期管理资金由项目扶持或奖励资金完成,使用造林项目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发挥项目应有的作用。
4.2 资金投入由少至多或由无至有
现有造林项目的第一年造林后支付完毕,无法体现“三分种七分管”,何来造林质量的保证。造林项目当年资金由造林户自筹解决,第二年支付20%,第三年支付30%,第四年支付50%,这样项目资金严格控制的情况下,项目造林的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4.3 项目扶持资金的额度与培育林木质量挂钩
奖励金额与培育的林木质量成正比,促使林木培育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以郁闭度和生长量来衡量。年生长量高给予的激励资金就应该高,反之低或无,从而引导造林者实行集约经营造林。以有限的林地培育出质量较高的林木,充分发挥林地的效益。
4.4 提高项目资金投入单价
改变现有造林的低单价投入,控制造林规模不能盲目扩大,重质量轻数量,以质量及效益辐射造林。目前部分造林项目投入单价太低,如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补助1 500 元/hm2。这样的单价,与造林需投入2.25万元/hm2相比,不管采取何种资金控制手段,也不能激起造林户的造林热情,因此应取消或提高。如果,以奖励的方式支持这类造林项目,项目资金基本上是用在后期管理,造林户感受的是培育优质林木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效益,对项目辐射造林具有举足轻重的激进作用。以此,可以促进广大林农转变观念,向种植经济作物一样对待造林,这样,在广阔的林地上所取得的经济效果是难以想象的。
参考文献
[1] 万里.绿色设计在工业产品设计中的应用.工业设计,2015,(08):17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