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脱石散不同给药途径治疗小儿腹泻的临床疗效
2016-02-06李德宇
李德宇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 贵州省遵义市 563000
蒙脱石散不同给药途径治疗小儿腹泻的临床疗效
李德宇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 贵州省遵义市 563000
目的:探讨蒙脱石散不同给药途径对小儿腹泻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本院收治的腹泻患儿135例,随机分为三组,各45例。对照组给予常规治疗,治疗组甲口服蒙脱石散,治疗组乙给予蒙脱石散保留灌肠。结果:对比治疗总有效率,对照组为71.1%,治疗组甲为93.3%,治疗组乙为97.8%,因此,治疗组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1),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蒙脱石散对小儿腹泻疗效显著,给药途径不用局限于传统口服用药,保留灌肠给药效果更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小儿腹泻;蒙脱石散;不同给药途径
作为小儿常见病与多发病,小儿腹泻容易引起脱水、电解质紊乱或酸中毒。因此,探寻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对降低小儿腹泻发病率有着重要的意义。蒙脱石散是从天然蒙脱石中提取出来的,对肠道黏膜有较强的保护作用,对各种病因所致的腹泻均有较好的疗效[1]。本院儿科从2010年10月~2011年11月利用蒙脱石散治疗小儿腹泻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0年10月~2011年11月我科收治的急性腹泻病患儿中选取135例,均满足《中国腹泻病诊断治疗方案》中的诊断标准。其中,男73例,女62例;年龄3个月~7岁,平均为(2.6±0.5)岁;病程1~7d,平均病程为(2.1±0.5)d。将其随机均分为三组,治疗组甲、治疗组乙、对照组各45例。对比组间资料,发现患儿年龄、性别、病程、病情等差异不大(P>0.05),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有可比性。
1.2 方法
(1)对照组:给予常规治疗,包括静脉或口服补液、退热、止吐,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纠正酸碱失衡等措施,不应用收敛剂或肠蠕动抑制剂。
(2)治疗组甲: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蒙脱石散,口服,未满1岁者,1袋/d,分三次服用;1~2岁,1~2袋/d,分三次服用;大于2岁,2~3袋/d,分三次服用。建议在空腹时服用,若与其他药物合用时需间隔至少0.5h后服用。
(3)治疗组乙: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蒙脱石散保留灌肠治疗,将1.5~3.0g蒙脱石散与温生理盐水20ml混合,利用肛管插入12~15cm,将药物缓慢注入,然后将肛管轻微抬高,用生理盐水冲洗导管,保证药物完全达到肠管,再将肛管反折并轻轻拔出。
1.3 疗效评定
参照1998年全国腹泻病防治学术研讨会制订的急性腹泻病疗效判定标准:
(1)显效:治疗72h内大便性状及次数基本正常,相关症状与体征消失;
(2)有效:治疗72h内大便性状与次数有所好转,相关症状与体征部分消失;
(3)无效:治疗72h后病情无明显改善,甚至加重[2]。
1.4 统计学方法
利用SSP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通过t检验,计数资料通过卡方检验。若P<0.05表示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对比治疗总有效率,对照组为71.1%,治疗组甲为93.3%,治疗组乙为97.8%。因此,对照组疗效远低于治疗组甲与治疗组乙,P<0.01,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对比各组治疗效果 [n]
3 讨论
蒙脱石散属硅铝酸盐,由双四面体氧化硅和单八面体氧化铝构成。由于它的表面积很大,能均匀覆盖在整个肠腔表面,并能吸附消化道中的各种病毒、毒素,具有良好的抗炎作用。该药不会经消化道吸收,不会影响其它药物的吸附利用,因此,不良反应较少。目前,蒙脱石散是临床常用的一种消化道黏膜保护剂,也是治疗腹泻病的首选药物。蒙脱石散的给药方式主要有口服与灌肠两种。由于该药气味难闻,患儿不易接受,一般用温水或温牛奶稀释后服用,但口服过程中仍会有呕吐发生。特别是年龄偏小的患儿越难顺利完成口服。通过灌肠给药,蒙脱石散能够直接到达乙状直肠,从而对病变黏膜进行修复。同时,还能抑制攻击因子对肠道的进一步损伤,进而改善症状[3]。此外,灌肠还能起到物理降温的作用,能减少肠道毒素的吸收,更好地发挥出药物的局部抗菌作用。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对于呕吐频繁、大便量少且次数多、粘液多的患儿,灌肠治疗疗效更好。这可能是这类患儿病变主要集中在乙状结肠以下,通过灌肠治疗效果更为直接、明显。
综上所述,蒙脱石散对小儿腹泻疗效确切,给药途径可不限于传统的口服给药。对于大便次数频繁、呕吐明显的患儿建议采用蒙脱石散保留灌肠治疗,效果更好。
[1]刘利英,郭晓东,马雪萍,等.蒙脱石散不同给药方式治疗小儿腹泻的疗效观察[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2,12(34):6717-6719.
[2]褚小余,姚莉萍.蒙脱石散保留灌肠治疗小儿腹泻的临床观察[J].吉林医学,2014,35(11):2333-2334.
[3]王宇.蒙脱石散治疗小儿腹泻效果分析[J].中国卫生管理标准,2016,12(08):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