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整合之路 做创新文章
——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实践
2016-02-06晏红安
晏红安
(平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平江县农业局,湖南岳阳 414500)
走整合之路 做创新文章
——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实践
晏红安
(平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平江县农业局,湖南岳阳 414500)
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革是湖南省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头戏”,为种好这块“试验田”,湖南省平江县认真钻研改革精神,紧密结合平江实际,积极探索,改革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 整合 创新
平江县地处湖南省东北部,区域面积4 125 km2,总人口110万,辖24个乡镇、542个行政村(居委会),是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全国产粮大县。2015~2018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3.5万hm2,2015年全县共整合资金8 754万元,全面完成3.375万hm2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
1 项目管理变“分”为“合”,做到3个统一
1.1 统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4家县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标办”,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从发改、财政、国土、水务、农业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在农业局办公,专抓专管。
1.2 统一规划设计
将13.5万hm2建设任务分解到4个年度实施,每年实施3.375万hm2,统一聘请设计单位整体编制项目规划和施工设计。按照“突出核心区、扩大辐射区”的思路,核心区占计划实施面积的40%左右,着力打造粮食高产示范片;辐射区占60%左右,重点改造灌溉渠道及水源工程。规划实施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覆盖到全县24个乡镇,使50多万农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项目布局坚持“三个倾斜”,即向12个粮食主产乡镇倾斜,向积极性高的乡镇倾斜,向群众筹工筹劳热情高的村倾斜。这样既有利于突出重点、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又有利于补齐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按照“把项目区当作景区来打造”的理念,实行“三个结合”,即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结合,尽量达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林电技配套”的目标,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农村靓丽的风景。
1.3 统一监督管理
在村民理事会对工程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县“高标办”从财政、国土、水务、农业4家部门抽调技术骨干常驻项目区进行开工检查、施工督查、竣工验收,管好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道工序。特别是在竣工验收阶段,从各地村民理事会中抽调“土专家”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拨付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项目计划。
2 项目安排变“给”为“争”,营造3种氛围
项目改革之前,平江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都是由县级直接分配给乡镇,有的还“戴帽”到村级,项目建设普遍存在主动性不强、监管不力、环境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2015年,借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的东风,引入竞争机制,变项目实施由“要我建”为“我要建”。
2.1 公开遴选,营造“争”的压力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分为乡镇长现场陈述演讲、现场答辩、专家评审3个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2016年3月,通过激烈竞争已遴选出8个乡镇优先获得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2 以奖代补,激发“争”的动力
建立项目奖补机制,根据项目设计类别和工程造价预算确定奖补标准,核心区采取委托方式建设,每公顷实际投入约4 000元,奖补标准为2 682元;辐射区自主实施,实际投入约953元,奖补标准为576元。这一奖补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调动了乡村两级和社会各界共建项目的积极性。通过奖补引导,全县共发动群众投工26.56万个,折合筹资3 187万元,吸纳社会捐资1 000多万元,有效弥补了资金缺口。
2.3 严明奖罚,形成“争”的推力
坚持“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年一考评”,对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重奖、排名靠后的通报批评,对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1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实行项目责任终身追究制,从源头上杜绝“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3 项目资金变“散”为“集”,实行3项管理
3.1 “多个渠道进水”
坚持“收拢五指,握紧拳头”,将过去分散在财政、国土、水务、农业4家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小农水重点县、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4块项目资金整合到项目区实施,并适度整合五小水利建设、一事一议、移民后续扶持、生态村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通村公路建设等部分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3.2 “一个池子蓄水”
在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专用账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由财政局将上述项目资金整合到专用账户。
3.3 “一个龙头出水”
项目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一本账结算,做到专人专管、专款专用,有效根治“多龙治水”的问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实施变“公”为“民”,提升三大效果
严格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制度操作,变“替民作主”为“由民作主”。
4.1 项目全程公开,提高了知晓率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张榜公示、召开户主会等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项目规划、设计、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建议。
4.2 群众全程参与,提升了满意度
把项目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让群众体会到了更多的存在感和获得感。明确村民理事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由村民理事会组织群众筹工筹劳,代表群众采购物资、管理财务、监管质量、维护环境,收到了多重效果。(1)加快了进度。通过“化大为小”,减少中间环节,为项目施工赢得了时间。(2)降低了成本。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管理环节、压缩利润空间,非工程费用由过去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3.7%降至7.5%。(3)撬动了投资。通过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3 项目全程监管,提高了执行力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组长责任制。县长黄伟雄亲任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小组领导,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长责任制领导下,全力推进。(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直接涉及的单位,发改、财政、农业、水务、国土、农综、乡镇等实行“一把手”负责。(3)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一张蓝图”规划。项目整合后,农业、水务、国土、农综要按照县高标办核准的统一规划,有效指导村组开展建设施工,不得变更和改变,严格实行规划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