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及其发展对策
2016-02-06贺正芳
贺正芳
(翼城县农业委员会,山西临汾 043500)
翼城县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及其发展对策
贺正芳
(翼城县农业委员会,山西临汾 043500)
近年来,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现象普遍,“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日益突出。通过有效整合耕地资源,组建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和经营效益已成当务之急。文章阐述并分析翼城县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与出路,剖析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就当地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提出对策。
粮食生产 经营主体 发展
翼城县土地流转速度逐步加快,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先后涌现出大量的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迈出了由传统向现代、由分散向规模、由粗放向集约、由低效向高效转变的实质性一步,也吹响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号角,为发展现代农业注入了新的动力。
1 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据调查,截止2015年底,翼城县涌现出新型粮食经营主体144个(家)。其中,家庭农场13家,种粮大户12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拥有耕地总面积1 538.24 hm2。其中,家庭农场160.78 hm2,种粮大户1 093.46 hm2,农民专业合作社284 hm2。年粮食总产量达1 313.794 3万kg。其中,家庭农场102.455 8万kg,种粮大户923.438 5万kg,农民专业合作社287.9万kg。
数据表明,翼城县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开始发展壮大,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从业人员老龄化,土地不集中,耕地地力较差,耕作方式滞后,特别是新生经营主体匮乏,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艰难等问题突出。
2 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翼城县属于水源奇缺、沟壑纵横的半山丘陵区,全县3.68万hm2耕地,60%以上为旱地,不少地块是靠天吃饭的“雨养农业”区,难以跳出“雨多粮丰,雨少粮歉”的怪圈。因此,一些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望而却步,也制约着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2.2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能人有限
一些头脑灵活的人外出创业,并看不起农民,瞧不起农业,不愿在农业上做文章;还有一些人,有识无胆,顾前瞻后,放不开手脚,迈不开步子;也有一些人有识有胆,却缺乏资金,难以启动。
2.3 新型农业技术应用不够
一些具有明显增产、节本、增效潜力的新型农业技术,却因为种种原因在广大农村难以推广,实施难度大。比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小麦地膜覆盖技术、小麦探墒沟播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
2.4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土地来源不足
主要表现在不少农户好地舍不得流转,个别农户惜地如命,漫天要价。同时,还存在一些地块狭小,大型机械难以应用,不易耕作等问题。
2.5 生产风险难以有效化解
随着粮食规模化种植,面积增大,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更大的市场,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不少业主担忧农民不履行合同,基础设施不敢投入,顾虑合同到期农户不续签,还涉及地力培肥、土地改造、政策补贴等问题。
3 发展壮大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档案,摸清底数
翼城县农委对经营耕地面积达到3.33 hm2以上的种植大户进行摸底统计。同时,农业经管站也摸清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型经营主体。截止2015年底,初步摸清了县域内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并逐一建档立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规范引导,做强做大
立足“做强做大,互助共赢”理念,不断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同时,逐步实现粮食种植面积的集约化、节约化、规模化。
3.3 落实惠农政策,强化农技服务
(1)依托项目优势,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通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等,助推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发展。(2)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依托农业保险、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产品产后初加工项目等政策,发展壮大新型粮食经营主体。(3)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1] 蒋和平.粮食主产区亟待解决的五大问题.中国发展观察,2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