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2016-02-06王建
中国设备工程 2016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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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鼓励机电设备和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
【本刊讯】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鼓励机电设备和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引导终端用能设备(产品)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工信部将继续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和2016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并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节能评价值的设备(产品)。申报的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能效、环保、技术等标准,且能够替代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泵、压缩机、制冷设备、塑料机械、热处理设备、电弧焊机、干燥设备、交流接触器等。
工信部组织专家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的机电设备(产品)进行评审,公示后正式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七批)》进行公告。
(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