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管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2016-02-06孔繁纯
孔繁纯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红河 661299)
农药监管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孔繁纯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红河 661299)
农药是我国最为主要的农业投入品,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是管理中最为主要的因素。因为,农药监管工作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较大关系,所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不仅能为食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还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分析了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有效措施,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农药 监管工作 思考
1 农药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领导力度较弱
在某些地区的农业发展中,虽然已经设立了农药监督管理部门,但没有得到县级编委的认可,使监管站工作无法独立开展,也无法进行上下级工作的有效衔接。乡镇农药监管人员虽然明确了工作职责,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行政管理职能仍需加强。
1.2 监管费用的欠缺
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着经费不足现象。由于县级农药监管站没有相关批文,工作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仅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且依靠农业局解决经费,无法促进其正常运转[1]。同时,各级政府的农药监管人员的工作经费无法落实,且培训工作任务又不断加重,因此,经费欠缺问题更为严重。
1.3 经营户证照的缺失
由于农药经营户证照不够齐全,给农药监管工作造成较大困难。目前,农药经营户注册的比较少,与政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在这些无照经营中,一部分为下岗职工,如果被查处,他们将失去赖以生存的平台,这样不仅无法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农民的有效生产。所以,非法经营户不仅给农药市场、农药管理带来较大困难,而且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带来较大隐患。
1.4 经营执照办理难
农药经营执照办理比较困难。在我国的现有《农药管理条例》下,农药生产与经营企业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这些农药经营企业无法办理农药营业执照,经营存在着较大风险[2]。
1.5 定点经营工作无法开展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在目前发展趋势下,农药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完成。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中,因为没有为其颁发经营执照,所以给工作的实施和发展造成较大困难。高毒农药对人、牲畜都存在较大的危害性,进行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但实际上,确定经营单位前,要有合法性的农药经营执照。在该要求下,不仅没有为其建立合法资质的平台,而且也无法促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有效开展。
1.6 监管工作局面的尴尬性
在农药监管工作中,当例行检查时,由于受相关要素的制约,且没有执法权和行政权。因此,对无照经营户也无法执行,只能做思想工作,不能进行农药资格审查。而且,农药监管部门在工作执行期间,由于任务较多,从而导致监督与管理的不符合局面[3]。
1.7 培训任务重
培训任务繁重。县级农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刚刚入行的,对业务不够熟悉,且很多业务人员对农药监管工作不够熟悉。因此,工作人员急于业务培训。由于培训人员比较多,所以,县级农药监管工作培训任务的实施存在较大困难。
2 农药监管工作问题的解决
2.1 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的实施作用,促进机构的完善性。各级政府应成立农药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农药监管工作职责。要将农药监管部门纳入到编制单位中,保证人员的稳定性。要明确农药监管人员的职责,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农药监管体系的形成。
2.2 增加投入
增加资金投入,解决经费问题。县级政府要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解决农药监管工作中的经费问题,以促进工作的正常实施,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加大资金投入不仅能为农药监督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待遇,而且能够激发工作人员的执行积极性,即解决了资金困难等问题,又激发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4]。
2.3 开展培训
开展培训工作,保证人员素质的有效提高。在培训期间,要提高农药监管人员的专业性和自身素质,这样不仅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水平,而且能够提升农药的科学利用和实施水平,还能为农药监管工作形成新的发展局面。
2.4 修订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出台了《农药管理条例》。但该法规已经执行了很长时间,已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的发展需求,并阻碍农药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所以,要完善制定的《农药管理条例》,并制定出相关的政策与管理方法,不仅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有效保证,还能促进农药监理工作的有效完成[5]。
2.5 依法监管
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农药经营单位在资格审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促进经营用户行为的标准性。对被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要挂靠有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企业,保证行为的规范性。
2.6 农药经营分支机构的设立
为农药经营单位设立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农药经营分支机构。要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及工作实际,并结合政府有关的文件精神,督促各个部门的形成和推广。
2.7 推进农药定点经营工作
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确认,保证能够按照合理布局、群众要求进行落实。要在规定范围内,设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点,不仅能够加快工作的实施进度,还能推进工作的有效执行,以保证农药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3 结语
做好农药监理工作,为各个部门提供有效服务,不仅能促进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加大执法工作与宣传工作力度,还能促进农药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1] 杨俊芸.探索农药经营管理连锁机制推进农药监管工作有序进行.农药科学与管理,2015,36(11):6~8
[2] 杜新杰.注重宣传培训加强农药监管工作.农药科学与管理,2013,34(5):5~6
[3] 吴本法,胥道桂,曾宪玉,等.宜都市高毒农药监管工作的几点做法.湖北植保,2011,(4):46~47
[4] 吕水生,余海生.农药监管工作的探索与思考.农药科学与管理,2012,33(7):4~7
[5] 谭帮兴,张斌,梅坪,等.秭归县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湖北植保,2016,(3):53~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