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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状与建议
——以仪陇县为例

2016-02-06

中国农业信息 2016年17期
关键词:仪陇县培育主体

唐 婧

(仪陇县柴井乡农业服务中心,四川南充 637676)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状与建议
——以仪陇县为例

唐 婧

(仪陇县柴井乡农业服务中心,四川南充 637676)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基石,也是国家大力改革农业结构的核心内容。文章以仪陇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状为例,进行分析,并提出促进该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

仪陇县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培育现状 建议

1 仪陇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状和问题

1.1 培育现状

近年来,仪陇县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对“三农”结构进行改革,将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主要内容,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9月底,全县共有农业合作社330家、大型家庭农场14家、现代化农业大户2 395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7家、经营性农商服务组织82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具体表现出的特点:(1)农业合作社加速发展,有效解决了农民“小生产模式”与“大市场环境”的相互矛盾,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2)大型家庭农场形成初步发展的趋势,为促进全县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发展打下了基础;(3)现代化农业大户数量多且发展迅速,逐渐成为猪、兔养殖和蔬菜种植领域的主要生产方式;(4)特色龙头企业群基本形成,并围绕肉食品、果蔬、优质黄酒等重点产业链,形成了以食品加工为主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群体。

1.2 主要问题

(1)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多但质量参差不齐,且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欠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此外,目前仍然缺乏带动力强、创新性高的大规模龙头企业,多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要业务,处于微利阶段。(2)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受自身文化素质限制,缺乏敏感的市场意识,过于重视农业生产,忽略了销售,缺乏主观能动性。(3)仪陇县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土地撂荒现象增多,而撂荒的土地难以集中到家庭农场或农业大户手中,限制了规模发展。(4)部分农业补贴政策存在不合理状态,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技术未纳入到补贴范围中,用电、用地等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5)农业生产需面临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但目前农业融资与保险存在一定困难,制约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稳定发展。

2 加快仪陇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

2.1 解决土地流转问题

针对土地流转后的权益问题,可借鉴建筑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措施,委托农业管理部门进行代收和拨付,在县内建立流转公积金,每年从流转收益中征收一部分利润作为权益保障基金。此外,还需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做好供需对接。

2.2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既要具备生产养殖技术,又要具备农产品加工、销售和经营知识。要按照不同需求,具体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及社会服务型的职业农民。

2.3 推动规模化经营

(1)鼓励外出务工的成功人士返乡创业。(2)抓好农业品牌工程,打造仪陇县独有的农业品牌群。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吸引城市优势资源的投资。例如,可结合“公司+基地+农户”的三位一体农工互动模式,培育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结合该县的獭兔、生猪养殖,榨菜种植等环节,成立兔业联合经营企业、饲料厂及榨菜食品加工销售企业等,实现企业增产、农民增收。(3)整合惠农政策。对涉农政策资金进行统一调度使用,提高利用效能。尝试推广“谁种田,谁受益”的粮食补贴机制,促进农业生产。(4)在县内农业规模区大力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强制性配备无害化生产设备,并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生态相互协调,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3 结语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关乎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是传统农业改革的“催化剂”。仪陇县作为重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基地县,需从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做起,从而推动规模化、现代化经营,加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1] 胡帮勇.贫困地区农户兼业经营的影响因素与发展对策—以四川省仪陇县为例.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4):21434~21436

[2] 胡军,余庆明.现代农业常见经营模式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四川农业科技,2015,(10):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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