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绿圆梦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五周年
2016-02-05◇纪平
◇ 纪 平
驻绿圆梦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五周年
◇ 纪 平
又是一年春来到,又见新绿上枝头。时光倒回五年前,2011年3月1日,修订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实施。如今这部法律的实施已走过整整五年,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成绩斐然,令人瞩目。
从历时四年编制完成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经国务院同意批复实施,到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坡耕地整治等,再到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实施细则……新水土保持法实施这五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55万km2,治理小流域2万余条,实施坡改梯2000多万亩,修建骨干和中型淤地坝2000余座,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000多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0余万km2,以水土流失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支撑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明确提出“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审视当下,跋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征程上,应当清醒认识到,目前水土保持的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等一系列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驻绿圆梦,唯有让山水实现绿色变奏,方能让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唯有大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方能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高度,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从水土资源与生态系统的联动关系和内在规律入手,以贯彻水土保持法为重点,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以全国规划为引领,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发展;以重点工程为龙头,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以深化改革为核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以国策宣传教育为抓手,切实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全力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相信只要我们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决心、信心和恒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催生一场富民兴邦的“绿色革命”,一定能够让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生命绿色常驻美丽家园,为中华民族赢得永续发展的光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