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背景下基层检察院适用不批准逮捕措施实证研究
2016-02-05万滋胜杜小虎
万滋胜 杜小虎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湖北 嘉鱼 437200
新刑诉法背景下基层检察院适用不批准逮捕措施实证研究
万滋胜杜小虎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湖北嘉鱼437200
摘要: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任务,在具体的措施上细化了逮捕条件,完善了逮捕审查程序。从立法宗旨、人权保障角度来看,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降低羁押率是贯彻新刑诉法应有之义。为进一步提高逮捕案件质量,体现逮捕强制措施的谦抑性,我院对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即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日期间,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了原因特点,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刑诉法;逮捕
一、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之规定,不批准逮捕的情形分为以下两种:可以不捕与应当不捕。上述期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265件363人,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案件53件78人,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 20%和21.5%。其中,依法认定构罪但可以不予逮捕案件43人,占55.1%;依法应当不予逮捕案件35人,占44.9%。
二、不批准逮捕案件原因及特点
(一)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4条第4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可以不逮捕。上述期间,公安机关报捕案件中,当事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有10件11人,我院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出发,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如杜某故意毁坏财物案,2013年8月,被害人罗某某与犯罪嫌疑人杜某发生口角,杜某邀约钟某等人将罗某某停放在二乔公园处的一辆轿车砸坏,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价值15000余元。案发后,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其家长主动与被害人沟通,得到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且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综合上述情况,我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二)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和社会危害性考量不批准逮捕。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4条第2款之规定,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我院共办理无逮捕必要性不捕案件31件43人。例如周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且作案时未满十六周岁,案发后其家长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鉴于上述情况,我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三)从保障羁押安全性考虑,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09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符合逮捕条件,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5条规定: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在做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的建议。上述期间,我院共对4件4人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以黄某某盗窃案为例,我院审查发现案卷中附有医院诊断黄某某患癫痫病的病历,且提审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时,其当场发癫痫病。根据上述情况,为确保羁押安全,我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四)从构建审判为中心的证据体系考量,对事实不清案件不批准逮捕。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于无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不能形成锁链的,言辞证据有矛盾、没有客观性证据印证的,认定事实存在分歧、证实有罪无罪的证据间存在重大矛盾,达不到定罪要求的依法不批准逮捕。上述期间,我院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案件17件22人,分别占不批准逮捕案件总数的32.1%和28.2%,个别提请逮捕案件属明显错案。例如刘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安机关第一次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材料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否认其开设赌场,现场抓获的参赌人员中只有三名参赌人员“听说”刘某某开设赌场,没有获取主要参赌人员彭成林、石玉树、李季委的供述,不足以证明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列出了补充侦查提纲。至2014年3月19日,公安机关补充了有关证据后重新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刘某某,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才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五)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出发,对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3条之规定,对没有实施犯罪和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上述期间,我院因无罪不批准逮捕案件3件7人,分别占不批准逮捕案件总数的5.6%和9%。如,何某某开设赌场案,虽然公安机关认定何某某在2013年9月至10月28日期间,以盈利为目的,在嘉鱼县鱼岳镇某民居车库内购置两台赌博机,多次招揽二十余人进行赌博活动,但是我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只是赌场内一名打工者,实际开设赌场的是王某某与汪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之规定,只有赌场的经营者或者合伙开办、经营赌场的人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主体,普通雇员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又如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认为张某某于2013年11月20日14时许,以拖把将杜某某左手打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我院批准逮捕张某某。我院审查后发现,张某某于案发时没有去过案发现场,更不可能将杜某某打伤,因此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此案为张某某所为,属错案。
三、需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
审查逮捕,既是对案件证据材料的实体审查,也是对侦查活动的一种有效监督。通过对上述不批准逮捕案件情况分析,有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有待提高。构罪的证据没有在侦查初期固定下来,尤其是盗窃案件中的痕迹物证、开设赌场案件的证人证言等,因没有收集到位或没有收集完整,各证据之间无法相互印证,难以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特别是在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解的情况下,没有深挖案件、深入侦查,仓促报捕,导致我院审查核实证据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无法查证属实,应当不捕率偏高。
(二)对逮捕条件的把握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工作考核中,往往采取以诉讼结果来判断一个批捕案件的质量和对错,对捕后不诉、撤案、判无罪以及轻刑化均设定了考核指标,甚至出现一旦出现捕后不诉案件,年终考评不能评优秀的极端考核指标。由于审查逮捕尚处于诉讼环节的前端,如何结合具体案情,预判诉讼后期的司法结果有较大难度,检察人员出于求稳怕错的思想,以公诉和判决的证据标准来审查批捕案件,人为地提高了逮捕条件。
(三)逮捕必要性的证明机制有待健全。逮捕三个要件中,证据要件、刑罚要件是前提,必要性要件是关键,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每个条件都应当有证据证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逮捕必要性条件,对“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情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意味着侦查机关在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不仅要在提请逮捕意见书中有逮捕必要性的情况说明,还要提供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材料,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对逮捕必要性进行论证。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传统执法观念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存在,表现为强制措施的适用侧重于有效追究犯罪,而案件中有无逮捕必要的事实和情节往往被弱化,在报捕材料中往往缺乏逮捕必要性的证据和逮捕必要的分析说明,对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的相关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家庭环境、职业状况等,往往怠于收集,致使检察人员在对各种社会危险性作出判断时,缺乏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主观性太强,难以体现法律的严谨和公正。
(四)“以捕代结”问题比较突出。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适用逮捕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于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轻伤后果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一方有过错的寻衅滋事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如果能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更有利于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但在提请逮捕的案件中,此类的逮捕措施的适用与否,往往被视为对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的界定,出现“以捕代结”不良倾向。特别是在新刑诉法背景下,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宗旨,对部分案件不予批捕,群众不理解,被害方不认同,往往会激发社会矛盾,有时甚至引发当事人无理闹访。
(五)不捕案件后续侦查活动有待加强。对于部分需要补充侦查的不批准逮捕案件,我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后将不批准逮捕案件重新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目前补查后重新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只有4件4人。大多数不批准逮捕案件即使在移送我院审查起诉阶段,也没有补充新的证据,这从侧面反映对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并非必要。
(六)不捕案件说理有待规范。对于检察机关如何说明理由,以怎样的形式说明理由,法律均无明文规定。在具体办案中,案件承办人虽然进行了不捕说理,但理由比较简单笼统,没有从犯罪的构成要件、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逮捕的必要性方面进行阐述,说理性不强,不利于消除执法分歧,不利于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甚至个别不捕案件的理由经不起推敲、质疑,难以令人信服。此外,公安机关在报捕文书中没有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逮捕必要性进行说明,也导致检察机关的不捕说理书针对性不强。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1-0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