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2016-02-04马俊
马俊
青岛大学,山东 青岛256003
浅谈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马俊
青岛大学,山东青岛256003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而大学生是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心骨,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因此,通过分析大学生法治意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对于加强大学生法治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被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类讲话中对大学生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多次强调大学生作为党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肩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任。这就要求大学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缺失的表现形式
大学生作为新时代一员,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作为社会公民中的精英群体,大学生是新时代力量的一种代表,其整体法治意识的高低将会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起到重大的影响。
(一)期望法治,但对法治的信仰较弱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的态度,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并因此而愿意热忱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1]调查表明,大学生一般都认为法治能够让社会变得更正义,但他们又觉得实现的可能性较小,他们认为相对法律,权力和关系的力量更强大。即使当他们自身遇到问题时,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或者私下去解决,而不是想到运用法律途径。这说明大学生虽然期待法治社会的实现,但内心深处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并不真正认同法律。这就导致法律便难以内化为大学生内心的情感与信念,难以成为大学生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认同法治,但守法意识欠缺
大学生赞同通过法治来强制规范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从而有效保障人们合法的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但由于传统德治的影响以及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大学生的行为不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当前,大学生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学习,参与社会法治实践的机会比较少,社会实践能力普遍不强。而且大学生的心理还不完全成熟,缺乏冷静的思考,有些想法和行为难免偏激。这些都会使一些大学生在思想意识中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缺乏对法治应有的认知和情感。在面临热点事件时也常常会受公众舆论的影响,缺乏正确的认知能力,大部分大学生一般都难以运用法律知识去客观认知和判断,而倾向于随大流、以自身生活经验和道德标准加以评价。
(三)权利意识强,但义务意识淡薄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治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树立法治意识要求公民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坚持权责统一原则。随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其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更加注重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与此同时,他们的义务意识却相对薄弱,往往只会偏重于自己权利、忽视义务的履行。这说明了大学生虽然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是却没有意识到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也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缺失的原因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信心有提高的趋势,但还是有相当部分学生认为法律的地位并非所倡导的那样至高无上。”[2]大学生法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学校、社会和个人等多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培养重视不够
高校肩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如何使大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是高校要考虑的重点。“受传统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一些高校片面理解高等教育的目标,甚至把办好学简单等同于提高学生就业率。”[3]在此影响下,往往只是重视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忽视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人文素质的教育。大多数高校对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仅仅是通过开设一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公共课进行法律知识培养,且作为第二课堂的各种校园活动,也多是为了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很少有切合学生实际的有关法治教育的活动。这就导致大部分学生虽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但是法治意识却普遍薄弱,有的甚至于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具备,这在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社会上缺乏良好的法治环境
“由于中国有过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时期,人治思想残余影响仍然根深蒂固,法律自古以来被误认为就是统治者镇压人民的工具,这种政治体制决定了封建君主就是一切法律的渊源,法律是君主的附庸,没有独立的地位。”[4]直到今天,人们仍束缚在“权大于法”、“权力至上”的封建政治传统中,导致法律的权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确立,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法律实现的程度水平相对落后。人们在遇到问题时,常常忽略了对问题法律性质、法律正当性、法律规则的思考,而只想通过一般的利与弊、善与恶等政治道德思维解决,使法律长期处于不能独立和不能自治的状态,这些对大学生来说影响非常大。
(三)大学生法律知识储备不够
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大学生进入大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好工作。这种功利性很强的教育观使得一些大学生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就业所需要的专业学习、证书考试中,而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样一些貌似与就业无直接关联的课程学习兴趣不大。即使学一些法律知识,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另一方面,现代的大学生主观意识强烈、但逻辑思维不成熟,考虑问题,为人处事容易以自我为中心,很难具有法治教育所应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情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往往强调办事效率,而不自觉地忽略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不经意中违反了法律法规还浑然不知。
三、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论断,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而法治意识的培养直接决定着法治目标的实现进度。
(一)高校应改变教育观念,调整法治教育内容
高校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主阵地,也是对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平台。因此,我们需要发挥好学校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教育者要明确“法治”是治国方略,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4]教育者要自觉地破除封建人治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对法治的认同与崇尚,而不是把学生当作预防的对象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调整教学内容。目前全国各所高校统一地以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使教学犹如蜻蜓点水,效果不佳。更有效的做法是使“法治教育”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根据各个学校类别、专业特色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的普及外,还增设一些与各校专业相关、贴近大学生生活的法律内容。
(二)优化社会法治环境氛围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氛围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有着潜移默化的感染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现象层出不穷,造成法律权威性严重缺失。缺失了对法律的信仰,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提升便遇到了瓶颈。而法律之所以能够被崇尚,在于它的科学性和正义性。社会作为法治建设最重要的阵地,有责任为大学生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尽可能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科学性和正义性,让大学生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信力,只有这样,大学生才会从内心深处自觉敬重法律和服从法律,最终让法治思维和理念成为他们日常行为准则。
(三)提高大学生法治思维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社会成员愿意自觉投身法治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为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更需要提高自身法治思维能力,自觉投身法治中国建设。“首先,学习和掌握最基本的一些法律知识,促使法治思维的形成。大学生只有了解法律的规定和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治思维。”[5]其次,法治思维的养成离不开参与法律实践。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如参与立法讨论、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申请旁听司法审判等。最后,养成守法习惯。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中国建设。
[参考文献]
[1]龚慕霞.依法治国视野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探析[J].贵州大学学报,2010(3).
[2]魏丽婷.大学生法治意识及教育途径探析[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 (4).
[3]郑茂.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与《法律基础知识教育》[J].财经科学,2012 (7).
[4]李茂久.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培养路径的反思与探讨[J].前沿视角,2015(3).
[5]罗国杰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中图分类号:D920.0; 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4-01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