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之前正史《列女传》取材标准的变化
2016-02-04赵芳
赵 芳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387
论唐代之前正史《列女传》取材标准的变化
赵芳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300387
摘要:二十四史中开设《列女传》的共有十二史,本文对《后汉书》《晋书》《旧唐书》《新唐书》的《列女传》进行对比,从而分析唐代之前正史《列女传》取材标准的变化。我们会发现,唐代之前正史《列女传》的取材标准,经历了由“重才识”到“尚贞烈”的变化过程。
关键词:列女;才贤;贞节;孝顺
二十四史中开设《列女传》的共有十二史,受篇幅所限,笔者重点探讨唐代之前正史《列女传》取材标准的变化,兹举几部有代表性的进行研究。
一、《后汉书》
范晔的《后汉书》是首次为妇女列传的正史,在我国的妇女史上这是一大创举。关于《后汉书》列女的取材标准,范晔在《后汉书·列女传》的序中清楚地表达道:“余但搜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专在一操而已。”范晔在这里清楚地说明了他选取列女的标准。《后汉书·列女传》中女性入传的主要标准分别是才贤、贞节、孝顺。
(一)女性入传的首要标准——才贤
《后汉书·列女传》中才贤者极多,女性以才贤入传者有六人,约占列女总人数的33%,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可以说《后汉书》中女性入《列女传》的第一标准就是才贤,这与后世的立传标准形成巨大反差,可见两汉时期的才女得到人们充分的肯定,并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如才女班昭在《后汉书·列女传》中占据较大篇幅,范晔将其《女戒》七篇收入传中,同时褒扬了班昭的博学多才。两汉之所以如此看重才女主要是因为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民众的文化水平低,加之纸尚未发明,当时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接触到竹简布帛类书籍,因而才女便弥足珍贵。
(二)女性入传的次要标准——贞节、孝顺
《后汉书·列女传》中有不少的贞节者、孝顺者,其中贞节者指守节者和贞烈者。虽然贞节者得以入传,但其实汉代人并不看重妇女的贞节。西汉时期妇女在婚姻方面相当自由,妇女离婚、寡妇再嫁极为普遍。这与儒家思想还未确立在国家的统治地位紧密相关。毕竟西汉处于儒家礼教重建的时期,儒家礼教要从理论系统地转化为实际生活中人们所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实现。同时受先秦社会的自主开放遗风影响,西汉的儒家礼教未能完全统一女性的思想,广大女性拥有很大的自由和政治权利。
二、《晋书》
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众多,受篇幅所限,笔者重点介绍《晋书》中《列女传》的取材标准。
(一)《晋书·列女传》的取材标准
《晋书·列女传》中女子的入传标准为才贤、贞节、骁勇。才贤是《晋书》中女子入传的第一标准。在各部正史中,《晋书·列女传》中的才贤者在入传人数和比例上均居于首位,《晋书》极为强调女子的才贤,这是很难能可贵的。晋代妇女的才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见微知著、博览群籍、文采斐然、心思灵动。女性要具备见微知著的能力不仅需要杰出的智慧,更需要学问修养、对事物的敏锐观察与判断能力。如辛宪英根据曹丕的言行断言魏国国祚不会长久;许允之妻阮氏预知丈夫必遭遇祸难,而二子平庸,必无性命之忧;严宪断定何晏、邓飏必败,不顾众人劝阻与傅氏结婚。同时许多妇女学识广博博览群籍,如文明王皇后诵《诗》《论》,尤善丧服;还出现了收徒讲学的女经学大师,如韦逞母宋氏。许多妇女文采斐然心思灵动,最著名的莫过于王凝之妻谢道韫,“叔父安尝问:‘毛诗何句最佳?’道韫称:‘吉甫作颂,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安谓有雅人深致。又尝内集,俄而雪骤下,安曰:‘何所似也?’安兄子朗曰:‘散盐空中差可拟。’道韫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安大悦。”可以说,《晋书》中女子的才贤表现到极致。晋代妇女的贞节在此就不赘述了。同时晋代妇女极为骁勇,她们多次上战场勇敢杀敌。如张茂妻陆氏坚守阵地,“倾家产,率茂部曲为先登以讨充。”最终将敌人打败。
(二)《列女传》取材标准变化的原因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首先,东汉末期,经学衰微,儒家思想体系日趋没落,道家思想流行。受其影响,自然主义盛行,人的主体意识更加自觉,个性得到充分提倡,形成所谓的魏晋风流。由于自然主义的影响,人们对他人的评价标准和欣赏角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魏晋人在品评人才的时候,主要欣赏他的才学和艺术而非品行,而这也影响到对妇女的评价。其次,两汉时期儒学教育的发展使广大妇女具有良好的文化根基,魏晋南北朝时期,伴随着纸的普遍使用、学校的开办、宽松的文化氛围,很多女子的文化素养得到极大提高,涌现出众多才女。所以魏晋南北朝的史书,如《晋书》极为看重女子的才学,才贤成为女子列传的重要标准。第三,魏晋时期正逢乱世,期间许多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中原政权与少数民族、南北双方之间的战争不断。纷争动乱年代的骁勇女子,不但能救己救人甚至还上阵杀敌、救国家,这些女子必然会得到人们的崇敬,同时她们也会得到朝廷、社会的嘉奖。而这也是受到少数民族尚武之风的影响。因而《晋书》中骁勇成为女子入传的重要标准。
房玄龄等人在修撰《晋书·列女传》时坚持”非独贵节烈“的取材标准,但选“一操可称,一艺可纪者”进行撰述,其取材标准是比较开明的。而这一标准也适用于魏晋南北朝多数正史中的《列女传》。
三、《旧唐书》《新唐书》
后晋刘昫的《旧唐书》与北宋欧阳修的《新唐书》撰述了同一时期的史事,其人物事件极为相似,二者的《列女传》记述的女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重复性。为了论述的方便,笔者便将这两部书放在一起进行讨论。
(一)《旧唐书》《新唐书》不同的取材标准及其变化
《旧唐书·列女传》中女性的入传标准主要是贞节、孝顺,其中贞节包括守节和贞烈。《新唐书·列女传》则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在前者基础上又增加了26人,彻底删除了一人即宋庭瑜妻魏氏,还有几人移出《列女传》,转而附于其夫的传记后。《新唐书·列女传》中女性入传的标准主要是贞节、孝顺、忠义。《新唐书·列女传》中妇女的入传标准是着重忠孝节烈,不看重才识。
对比新旧两《唐书》,笔者发现两书虽编撰年代不同,但均记述唐代的史事,故而它们的立传标准还是相似的,如都强调贞节孝顺,而不重视才识。这里重点提一下魏衡妻王氏被剔除出《新唐书·列女传》的事。
《旧唐书·列女传》记载了王氏的事迹,“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武德初薛仁杲旧将房企地侵掠梁郡,因获王氏,逼而妻之。后企地渐强盛,衡谋以城应贼,企地领众将趋梁州,未至数十里,饮酒醉卧,王氏取其佩刀斩之,携其首入城,贼众乃散。高祖大悦,封为崇义夫人,舍衡同贼之罪。”《新唐书·列女传》淡化了王氏被房企地“逼而妻之”一事,而从《旧唐书·列女传》的“后”字看,王氏为房企地妻是既成事实且持续了一段时间,这其实是王氏侍奉了两位丈夫,在欧阳修看来这有损妇女的贞节。正因如此魏衡妻王氏才被移出《新唐书·列女传》,转而附在丈夫魏衡传后。
另外《旧唐书·列女传》还记载了一些妇女的奇骇行为,如李德武妻裴氏割耳朵。《新唐书·列女传》也记载了一些妇女的奇骇行为,如房玄龄妻卢氏剔除眼睛以示贞洁。
(二)发生上述变化的原因
从唐朝后期始,社会上愈加看重女子的贞洁,且女性入传须有骇人听闻的悲惨事迹。而这一切都与当时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
唐朝前期,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高度发展,人的个性也得到充分解放。伴随着相对开放宽松的社会氛围,儒家礼教对广大女性的束缚也比较少,女性获得了较大的身心自由。这时儒家礼教经过魏晋南北朝的破坏后尚处于恢复期,儒家思想并未确立起统治地位。因而人们并不看重妇女的贞节,女子多二嫁三嫁,比较开放,这主要是受前代遗风的影响和北方少数民族的影响。但“安史之乱”后,社会经济日益衰退,尤其是黄河流域,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唐朝中央政府真正控制的区域大为缩小,国内藩镇割据,少数民族不断侵扰唐朝边境。曾被打击的士族势力再度壮大,唐朝政府为维护其统治地位,大力提倡儒学,希冀维护三纲五常、尊卑有序的封建等级制度,并以此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唐后期至北宋时期,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得到不断强化,因而社会愈加看重妇女的贞节,愈加强调女性须遵礼法守妇道。可以说,《新唐书·列女传》更多反映了唐后期至北宋年间的妇女状况,而非整个唐朝的妇女状况。同时由于唐朝至北宋时期经济的日益发展和文化的日益繁荣,女性有更多的机会去学习文化知识,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随着女性文化素养的普遍提升,列女标准也随之提高,因而女子的才识不再被人看重,而这也有利于加强国家和男子对女性的控制。而两唐书的《列女传》中之所以会出现很多做出奇骇行为的妇女,一方面是因为唐朝前期人们深受北方少数民族的影响,截耳朵割鼻子等本是北方少数民族的葬俗,但隋唐时期这种习俗已为汉人所熟知和接受,同时它还发展出取信于他人、申诉冤情、请愿等新的功能;另一方面是因为唐代妇女的文化素养普遍提升,因而史家们对妇女入传的标准也提高,妇女必须要有不同于他人的奇骇行为方可入传。
综上所述,唐代之前正史《列女传》的取材标准经历了由“重才识”到“尚贞烈”的变化,而这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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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11-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