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锋:公益人为什么做不好企业
2016-02-04冯永锋
文|冯永锋
冯永锋:公益人为什么做不好企业
文|冯永锋
“社会企业”是一个让人迷惑的词。它至少迷惑了两种人:一种是想要投身公益的企业家,一种是想要给自己造血的公益人。
社会企业在这个社会是可能存在的,但让它存在的人,更可能是企业家,而不可能是公益人士。
企业家才有能力做好“社会企业”
公益人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天然的公益人。这种人不做公益,就活不下去;不在公益的营地里呆着,就活不下去;不在社会上创出一片公益营地,就活不下去。一类是公益组织的从业人员。这种人,天性中偏好这个行业,只要这个行业存在生机,就可能永远和这个行业在一起;但如果这个行业发生了剧变,也有可能到其他行业暂时歇脚或者存活。
公益总是利他的。利他与利己,考虑市场的方式是极不相同的。比如有个人,想开个饭店,如果他是企业家,那么他考察地形时,一定会看这地方客流是不是旺盛,竞争对手是不是充裕。然后才开始投资,运营当地人际关系。如果此人是公益人士,那么他考虑的,一定是看这个地方,偶尔经过的人,吃饭是不是不方便;吃了饭之后,是不是有可能付不起饭钱;吃了饭之后,是不是还有可能睡不上觉;这顿饭吃了之后,是不是下一顿吃不上……总之,一门心思都在考虑“落难者”的诸多困难,总想着帮助解决之。
于是,企业家办的饭店,很可能是生意昌隆,财源广进,人气急升。公益人士办的饭店,每天倒是解决了那么几个人的吃饭问题,但可能耗尽了创办者自己的家产,向社会募捐的门路没打通,申请项目后也时常被打回。于是员工心气低落,家人反对声起,邻居们也以不解的目光看着热闹和冷清。
于是最好的理想,是企业家在闹市里经营,但用社会企业的思维进行一些“改造”。一是向顾客多宣传公益,以公益来提升客流,甚至提升价格,而不是因为公益就贬值就打折就降价;二是注意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让每个员工都有更多的自我才能发挥空间,形成重视创造的企业文化,为未来开更多的分店培养人才;三是所挣得的收益,不用于企业家家庭的自身花用,而把更多的资金,成立基金会,支持草根公益组织。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良性的循环。
公益人士一般做不好“社会企业”
前面一章其实还没有分析透,为什么公益人士不仅仅做不了企业,而且做不了“社会企业”。
无论企业还是社会企业,首先必须按照利己主义的思维来考虑。因为如果企业自身的利润不足以支撑企业的运营成本和企业家原先预算的基础利润,那么,企业就没有发展的动力。一家生存不下去的企业是做不了公益的,企业只有持续保持稳健的生存,公益才可能成为企业的一根小枝条。
社会企业真正存在的原因不在于完全改变了企业利己主义的特点,只是改变了分配方式。社会企业经营者在创造利润方面的想象力和经营力、执行力,在企业家里应当也是属于第一流的,这样才可能保证源源不断的商品流通和利润回馈。有了利润回馈,才可能听由企业家在分配上进行自由裁决。以前,可能是把利润存到了企业家的私人账户上,现在,可能是存到了基金会的账户上;以前,可能是想着自己如何吃肉喝酒,现在,想的是如何帮助别人吃上肉喝上酒。
说到底,社会企业是给企业家提供的公益机会,而不是给公益人士提供的企业机会。社会企业无法帮助公益人士造血,社会企业可以帮助企业家的血管里流上公益的血液。
企业家是社会强大的动力源。这个群体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他们有可能在企业之外,再一次成为社会进步的动力源。这个动力源就是他们参与“公益创业”。
企业家把经营企业所挣得的资金,支持社会的公益行业群体,公益行业群体用这些资金,匹配以自身的理想和行动,社会就可能发生一些重大的变革。这个过程,也是帮助企业家自身转型的过程,或者说帮助企业家通过实现生命转型而“再创业”的过程。
但如果公益人士想去做企业或者社会企业,整个社会秩序就一定乱套了。我观察过中国本土诸多公益人士所谓的“社会企业行为”。发现他们所生产的任何一件产品,从原料获取开始,就不符合一件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基本市场经济规律。每一个环节成本都极大,利润都极低,管理都极粗暴混乱。企业或者说商业所奉行的通则,一点没得到尊重和体现。必然地,企业所正常运营下才可能获得的利益,也一点没得到“尊重和体现”。
有时候也能创造利润,但需要极大的广告和心力成本,只适合极少数偶然的产品,缺乏通用性。如果一件产品需要创始人花极大的力气、在极特殊的条件下才可能卖出那么一批,那么,这样的产品一定不可能成为社会企业的真正产品。
公益人士只可能做两件事,一是劝说企业家把他的企业转型为社会企业,重点是在利润分配的格局上进行调整;二是把企业家或者社会其他所有的捐赠人,捐赠出来的各种能量,匹配高度化合增持,输送到公益最需要之地。
如果一家公益组织动不动以自己机构需要造血为由,想开办社会企业以获得利润来“捐赠给自己”,那么,这家公益组织一定会死得更快。
万一成功了,那么,只能证明,这家公益组织的负责人,本来就是个企业家。不信,就拿我开发的“企业家测试仪”来测上一测。
“互为学徒”之外还有更好合作路径
当然,我也开发出了“公益人士测试仪”,一个人是不是适合这个行业,站到这台仪器前,一测就知。测试的指标不是基因,不是血型,不是星座,不是性别,不是年龄,不是资历,而是行为。
有些事情只可知,不可学,更不能以创新的理由去介入。对于公益人士来说,如果非要去经营企业,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做好铩羽而归的准备;企业家要想做公益,也不是不可能,但一定要做好十年不成的准备。
于是,我们先不贸然介入,先到对方的营地里学习实习考察借鉴取经,是不是可以呢?
“互为学徒”当然是可以的。企业家一看到公益组织,就心心念念要教育其规范、管理、效率、产出;公益组织一看到企业家,就琢磨如何帮助他内外兼修,人企合一,恨不得企业家一夜之间都变成公益家。
可惜,社会是有分工的,人群是有分野的。一个人做自己擅长的事,在做透做足之前,是不可能感觉到厌倦的,更不可能感觉到转型的必要。因此,企业家成立基金会,往往得在其企业已经做熟做透的时候。公益人士有能力接收一些刚刚入行的企业家的公益捐赠,也是在其行业心智都已经相当健全的时候。这时候,互相之间的交接与合作才有可能融洽自如。
如果捐赠人找错了受捐人,如果企业家找错了公益伙伴,那么,双方就可能互相之间交火起来,冲突不断。
公益人士的资源来源,也不仅仅存在于企业家。企业家的公益启发,也不仅仅来自公益营地。有时候,某人某个夜间的非分之想,就可能成为一片新公益营地的“种子念头”。因此,混沌而多元的社会,还是让其内部的互相融通去起作用吧。只要大家在一个相对明确的阶段,坚守自己的价值观,好好打理自己的营地,不做僭越之想,就很好。
(转载自公众号“厦门绿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