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
——辽宫廷教坊源流探究
2016-02-04陈璐
陈 璐
(沈阳音乐学院,辽宁 沈阳 110818)
契丹
——辽宫廷教坊源流探究
陈 璐
(沈阳音乐学院,辽宁 沈阳 110818)
契丹-辽作为雄霸北方200余年的少数民族政权王朝,其官制分南、北两面,是我国最早采取“一国两制”制度的国家政权。《辽史》明确记载辽南面朝官设置太常寺、太乐署、鼓吹署等音乐机构。然而,通考《辽史》中的南面朝官系统与北面朝官系统均没有对教坊这一音乐机构的明确记载。那么,契丹-辽时期是否有教坊机构,其建制源流于何?本文以《史料》为依据,力求从契丹-辽与其他民族的交流融合中探知一二。
契丹—辽;教坊;音乐机构
契丹-辽时期北方与中原战争频繁,征战交流的过程中大量吸取中原文化,模仿汉制。对中原文化博采众长的积极态度,使契丹-辽音乐文化具有高度融合性的民族特点。自南北朝时期的“五胡内迁”,五代时期动荡的政治局势,小政权统治下的少数民族对契丹-辽的依附。各方面因素所带来的人口大规模流动,契丹族与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的交流融合,促使契丹-辽音乐文化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关于契丹-辽教坊的源流与传承,也必然具有多种途径的可能性。
一、取自渤海,间接承唐
《辽史》虽然没有明确记载契丹-辽时期教坊机构的设置,但是在《辽史·礼志》中却出现了大量“教坊司”、“教坊致语”、“教坊奏乐”等教坊相关活动记载。契丹-辽建国之初,正直唐朝末年中原混战之时。其九代帝王历经中原唐、五代、北宋七朝更替。虽其建国早期太祖就有“乐官千人,非公宴不用”的记载,然其乐官是否隶属于教坊机构却不得而知。与此记载同年,即公元926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攻取渤海国,“俘虏有技艺者多归帐下,谓之属珊,以所生之地置州。”可谓契丹-辽宫廷教坊机构设置源流的重要参考。此“技艺者”即为渤海国的乐舞人员。渤海国自国家政权建立,统治者便秉承“礼仪立身”的礼乐教化观念。于公元 738 年,效仿唐制,建立了规范封建等级制度与宣传儒家道德观念的礼乐制度。力求达到“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的礼乐治人之道。宫廷官方音乐机构的建立,标志着渤海国在礼乐与音乐管理等方面开始具有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渤海国同契丹-辽一样,均由原始部族发展而来,就其内在宫廷官制本身而言并不存在宫廷音乐机构,但其建国后“重乐府同于唐。”并“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的举措,可以推测,渤海国具有以吸收和学习唐朝的制度为基础建立本国宫廷教坊机构的可能性。
同时,《金史·本纪》有载:“减教坊长行五十人,渤海教坊长行三十人,文绣署女工五十人”
《金史·志第二十》又载:“宫县乐工总用二百五六十人,而旧所设止百人,时或用之即以贴部教坊阅习。自明昌间,以渤海教坊兼习,而又创设九十二人。”
以上《金史》第一段史料的记载为金泰和四年,罢减渤海教坊乐工情况,时间为公元1204年。第二段史料提及明昌年间兼习渤海教坊,时间为公元1190年至公元1195年。从时间上来看,金代出现“渤海教坊”于渤海国灭国200余年之后。而从金灭契丹-辽后,接纳契丹-辽教坊的情况来看,金代所设“渤海教坊”应源自契丹-辽朝。如,许亢宗的《奉使金国行程录》记载宋臣使金享乐的见闻:“食余,颁以散三节人,乐如前所叙,但人数多至二百人,云乃旧契丹教坊四部也……。”
显然,金教坊乃承契丹-辽而来,契丹教坊四部为何,有待进一步研究。但就综上所述,契丹-辽收渤海国“技艺者”,后传“渤海教坊”于金的情况来看,太祖所收乐舞人员应源于渤海国教坊。其影响契丹-辽初教坊建置的可能性颇大。
二、承五代后晋而来
辽太宗时期可谓契丹-辽崛起于中原的重要时期,其与中原五代后唐、后晋同朝,后晋频繁送乐入契丹-辽的举措,也成为推动契丹-辽宫廷音乐机构建置的一大重要因素。五代各朝“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战乱不休的局面致使中原礼乐制度时建时毁。应巩固政治需求建置礼乐制度可谓有心无力。相比之下,后唐算得上五代时期宫廷音乐史上的短暂“黄金时代”,后唐庄宗李存勖虽属少数民族(沙陀族),但受汉文化影响较大,其在宫廷设置教坊机构,既促进了唐乐的恢复,也对后晋宫廷音乐的发展及宫廷音乐机构的设置都发挥重要作用。契丹-辽时期辽主与后晋交好,音乐文化交流频繁。据《辽史》可知,仅公元938年,后晋伶官就有两次归契丹-辽的记载。
“晋高祖使冯道、刘昫册封应天皇太后、太宗皇帝,其声器、工官与法驾,同归于辽。”
此史料证实,晋主石敬瑭曾遣送伶官入契丹-辽。
同年又有:“晋天福三年,遣刘昫以伶官来归,辽有散乐,盖由此矣。”
上述记载在《新五代史》中亦有出现:“天福三年晋……归伶官于契丹。”
史料多次提及后晋伶官入契丹-辽,“伶”自先秦时期即指乐官名称,传至五代时期则为对宫廷教坊乐官的统一称谓。而唐五代时期的散乐、俳优,自唐开元时期(公元714年)始便归属于教坊进行统一管辖。
《辽史·地理志一》载:“胡峤《记》曰:上京西楼,有邑屋市肆,交易无钱而用布。有绫锦诸工作、宦者、翰林、伎术、教坊、角、儒、僧、尼、道士。皆中国人,并汾、幽、燕为多。”
胡峤是五代后晋时期人,据其被虏居契丹七年的见闻,写成了记述契丹地理风俗的《陷虏记》,内容提及辽上京有教坊,且皆为中原人。
《新五代史》也对此内容有所记载:“又行三日,遂至上京,……有绫锦诸工作、……教坊、角抵、秀才、僧、尼、道士等,皆中国人,而并汾、幽、蓟之人尤多。”
史料的重复出现证明史料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从史料推断,后晋遣送契丹-辽的伶官,应该就是教坊的乐官。由此可知,契丹-辽教坊机构的设置情况,亦有很大一部分承自五代后晋。“皆中国人”记载亦可证明,契丹-辽教坊机构建立之初,其乐舞人员源于五代后晋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所述,契丹-辽时期教坊建立受渤海国与五代后晋影响较大,然渤海国与后晋教坊均承唐旧制,因此,究其根源,契丹-辽教坊的建立应承自唐代宫廷教坊制度。其教坊职能、作用、隶属关系以及与中原教坊区别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1]欧阳修[宋]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脱脱[元]等.金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耐庵[宋]等.靖康稗史.台湾文海出版社,1981.
[4]欧阳修[宋].欧阳文忠公全集[M].上海:中华书局,民国.
[5]脱脱等[元].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欧阳修[宋]等.新五代史[M].中华书局,1974.
陈璐(1991—) ,女,汉族,黑龙江人,沈阳音乐学院2014级在读研究生,攻读中国古代音乐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