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缴费率难在哪
2016-02-04
降低社保缴费率难在哪
国资划转社保是否可行
社保成本逐年上升,已有一些地方意识到问题并着手调整。来自更上层的措施也在逐步落地。
2015年1月下旬,人社部表态“我国社保缴费率将会适时下调”。一个月后,领取条件严格、“进多出少”的失业保险费率首先宣布下调,由3%统一降至2%,预期为企业和员工减负400多亿元。此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医疗保险暂无降费的消息传出。人社部官员近期指出,医保基金总体平衡,但风险不可忽视,如结余率减少,地方差距大等。“全国40%的结存来自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中西部的老工业基地比较困难。”
养老保险是比重最高的社保险种,也是负担的重心。考虑到当前对养老金可持续性的担忧,普遍的预期是,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可能性并不高。
不少学者认为,法定的社保缴费率太高,后果是遭到企业和员工的规避,实际征缴情况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根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的测算,如果将较高的缴费率下调5%,可以使实际缴费率提高0.48%- 1.3%,反而可以增加基金收入。
但也有人担心,医疗和养老保险费率简单地下降,若不增加财政补贴或完成国资划转,可能会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社保基金更加紧张。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公布的数据,2014年基本养老基金收入首次低于支出,差额达319亿元。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建议,可以降低社保缴费率,用国有资产的划拨和国有企业的分红支持社保,从而达到降低劳动力成本的目的。然而,国资划转社保的呼吁沸腾多时,始终无实质进展。
中国的社保体系,特别是养老保险严重依赖于政府强制征收的第一支柱,由企业年金和个人自愿购买保险构成的第二、第三支柱发展迟滞,且三者分工不明确,反映出“没有清楚地界定政府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聂日明表示。
白重恩认为,二三支柱的税负感弱一些,给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扭曲会少一点。这实际上也是一些发展良好的企业所乐见的形式,“好的制度要强调多缴多得,否则就是搞大锅饭,大家都会逆向选择。”有企业人士直言。
中国现行的社保制度从法律层面固定了企业强制征缴的义务,但严厉的征缴和稽查手段意味着高成本的人力财力投入,而且压制了企业的发展。应该换个角度,从激励企业与个人出发改善社保制度,使之不再是一项沉重负担,而是更多发挥提高员工福利的功能。
降费率与扩费基应同步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认为,除了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已经降无可降,而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必须与其他改革同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的转制不应该由当下在职的一代人来负担,而应该由政府来负担。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明确这部分责任。不然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养老保险费率如此高,保障水平如此低,还会收支不平衡。”
同时,李珍认为,降费率与扩费基应同步进行,扩大费基包括提高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延长缴费年限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据李珍测算,养老保险若实现“统账分离”,可以降低8%的费率。另外,如果使在职人员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缴费,只要承担15%的费率就可以使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5%,且制度是长期可持续的。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则提出,国家应拿出15万亿国有资本用于降低社保缴费率,“按照现有社保基金收益率8%以上,15万亿的8%就是1.2万亿,现在社保每年支出2.1万亿,大体上可降低57%的社保缴费率。”
实现降低社保缴费率,不仅国家需要加大资源投入,还应改革社保体制,从分省统筹上升到全国统筹。这样可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的整体规划,消除地区之间因为负担比的差异而导致缴费压力轻重不一,也可以通过地区之间调节资金余缺,起到化解地区负担比差异,实现互助共济的功能。
许善达认为,当前实行分省统筹的问题是,不同省份之间存在结余与收不抵支的差异,从而导致央企收益无法向各地分配。全国统筹后,中央承担了社保的职责,意味着此前85%的地方支出将由中央负担,正好能够改善“营改增”加剧的地方收支失衡。“所以应该将减税政策同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几个关联事务配套设计。”
(《学习时报》2016.1.16、《参考消息》2016.1.25《工人日报》2016.1.19罗娟/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