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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思想传统的奇妙交汇—理查德·格罗斯曼的《爱默生的道》述评

2016-02-04

国际汉学 2016年2期
关键词:爱默生道德经老子

美国学者理查德·格罗斯曼(Richard Grossman,1921—2014)①理查德· 格罗斯曼从事出版及心理治疗。其他作品有《与爱默生的一年》(A Year with Emerson, 2003), 《另类治疗法》(The Other Medicines, 1985) 《选择与改变—自立指南》(Choosing and Changing, A Guide to Self-reliance, 1978 )。他的心理治疗术借鉴了爱默生及包括道家思想在内的东方智慧。2014年他去世时,《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发表悼念文章。一生致力于研习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50年日读不辍。在研究爱默生的过程中,他自然联系到了老子的《道德经》。在《爱默生的道》(The Tao of Emerson)中②Richard Grossman, The Tao of Emerson. New York: Random House, 2007。无译本。,他得出了石破天惊的结论:爱默生作品蕴涵老子《道德经》的思想精髓。

一、对爱默生与老子思想的描述

爱默生是美国思想的先父,他是美国以自立(self-reliance)为核心的个体主义价值观的缔造者。在美国,爱默生有“康科德的智者”(Sage of Concord)的美称。亦有学者认为他是美国的莎士比亚,美国思想的乔治·华盛顿。这样一位来自19世纪以演讲为生的美国学者如何能与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智者老子联系起来呢。格罗斯曼说,他写此书的灵感来自于爱默生的一句话:“一切哲学,东方与西方的,有着相同的向心力。”③Robert Richardson, Jr., Emerson: The Mind on Fir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5, p.425.他认为“向心力”指的是东西方思想共同的精髓,而在东西方思想中,老子和爱默生均能代表“人类灵魂的无限”。他指出两位思想家都崇尚自然灵性、简单生活、相信直觉、无为平和、随遇而安。“敬畏”“居下”“柔弱”“宁静”是他们共通的主题词。格罗斯曼认为爱默生与老子如此相似,以至于他简直是老子智慧的化身。这种思想的“再现”最令人惊叹的是,爱默生有生之年并未读过《道德经》。《道德经》译本是爱默生去世九年后,即1891年传到美国的。④格罗斯曼认为爱默生在读《论语》时有可能看到过“道”这个词,但在爱默生所有随笔与日志中从未提及过“道”。他提到过的相关东方概念只有印度教的毗湿奴神(Vishnu)。

格罗斯曼认为爱默生虽然赞赏孔子观点中的民众义务、道德教育及君子形象,但孔子主要论述的社会结构、世俗生活及礼仪,这些对于爱默生来讲都是父权政治,或说属于“社会”范畴,而爱默生论述的是“静寂”⑤爱默生认为“社会”(society)相反面是“静寂”(solitude)。社会关乎群体人(men),而静寂关乎个体(man)。爱默生关注个体,因此与孔子观点出入较大。国内学者多讲爱默生被美国人誉为“美国的孔子”,但其实在美国学界或大众层面并无此说法。。因此,他认为爱默生与老子才是契合的。他明确指出爱默生的辩证观、神秘、存在感、当下意识及警句表达,与讲求秩序和积极入世的孔子并无关系,而与飘逸率性、喜欢类比和神秘的老子异曲同工。对于爱默生与老子的契合,格罗斯曼有一番大胆夸张的评论。他说:“对我来说,爱默生作品几乎是老子转世的智慧。并且,爱默生用清新、活力与道地的英文为老子思想涂上了夺目的光彩。”①Grossman, op. cit., Forword, xxi。在接受一次公益人文话题采访时,当被问到爱默生是否为老子转世,格罗斯曼坦率地回答:“若有轮回,这是很可能的。”②参见http://tns.commonweal.org/podcasts/richard-grossman/#.Vb4EN3mKDIU, 访问日期:2016年3月28日。

二、特色与价值

格罗斯曼指出老子和爱默生分别是中国和美国思想传统最地道的代表人物,他们在各自国家是颠补不破的智慧来源,都是常读常新的思想家。在各自学界,老子和爱默生的研究都是汗牛充栋般绵延不绝。格罗斯曼的文本比照打通了两位先哲存在的时空隧道,对未来中美思想研究有开拓之功,是一次大胆、新颖的跨文化研究。

本书最突出的特色是以逐章文本比照为主体。格罗斯曼采用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道德经》译本③James Legge, trans., The Texts of Tao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891.,爱默生片语为对应,完整地比照了八十一章。左页为老子话语,右页为爱默生片语。以最直观的方式再现文本相似性,似乎证明了两位哲人的共通之处。本书邀请了在美国知名道学与太极学者黄忠良先生(Chuangliang Al Huang)泼墨写下了“妙”“然”“道”“道法自然”几个字。从外观上看,该书清爽、坦诚、耐人寻味。从内容和角度上看,无论是对美国学界,还是对中国学界都提供了新鲜的思想素材。

(一)美国学术角度

首先,这本书为从事汉学和中国研究的美国学者提供全新思考角度,有助于启发该领域的学者不孤立地研究中国学问,而能从美国本土文化中找到更有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方法。在一度盛行的“在中国发现历史”的“他者角度”后,学者们应该看到,在“绝对他者”和“绝对我者”的对抗端点之间,有更开阔的、更有意义的文化融通、普世层面的研究空间。若从事汉学和中国研究的学者能借鉴格罗斯曼的思路和研究方法,就会更多地关注中美(或东西方)思想的融通,更着力关注看似不同的思想传统中的普世价值,因此加深汉学研究,使研究更有建设性,更具现实意义,更“接地气”,使汉学研究不囿于书斋学问中。

其次,这一研究成果对美国的爱默生研究有重大突破。在美国,爱默生研究侧重他在美国与欧洲的思想地位和影响方面,涉及他东方思想的专著很少,且大都集中在印度和波斯方面。诚然,印度与波斯对爱默生有明显的影响,从他随笔和日志中看的出来。对于爱默生与中国的联系,目前研究较少,且只侧重分析爱默生在随笔中引用的孔孟观点。而格罗斯曼在《爱默生的道》中完成的是以文本形式出现的思想比照,拓展了爱默生与道家思想研究的新领域,加深了爱默生研究的维度。从跨文化角度,这种比照提升了爱默生思想的地位。正如爱默生研究学者理查德·吉尔达德(Richard Geldard)所说:“格罗斯曼使爱默生的智慧变得明朗,使康科德的智者成为我们的老子。”④Grossman, op. cit., back cover.

读者也许好奇,为何这样石破天惊的发现不出自美国汉学家或中国研究的学者,而格罗斯曼甚至也不是学院派的爱默生学者(Emersonian scholars)。⑤在采访中他提到自己从年轻时代每天读爱默生,五十年不辍。他比多数学院派爱默生学者更谙熟爱默生文本与思想。他回忆说,读爱默生的初衷是排解从二战战场归来的悲观情绪。格罗斯曼与一般爱默生学者的不同是,他从一开始关注的是爱默生的智慧,“知行合一”,更像中国的学术传统,把学问和人生合二为一,因此摆脱了爱默生研究学院派方法的羁绊,领悟了爱默生思想的精髓。在治疗心理疾病和癌症方面,他也把这些融入他思想的智慧应用于临床心理治疗试验。需要补充一点,爱默生本人一生反对学院派,他的思想重在自立与自觉。他是“独行侠”,得意于无追随者,无派系。如今在学院化的爱默生研究中,格罗斯曼同爱默生一样,不介入爱默生研究的学术圈。虽然凭50年日日不辍的阅读与思考,他本可以写出更多有关爱默生的论文或专著,但他只出版了一本类似年鉴的《与爱默生的一年》,把爱默生的智慧提炼出来,启迪并滋养人的心灵,仅此而已。他不是爱默生的盲目追随者,并不固守爱默生思想,亦不维护爱默生的思想权威。他承袭了爱默生的衣钵。

《爱默生的道》不仅为美国汉学和爱默生研究领域的学者提供新视角,也为美国人文研究学界提供了新视角。按格罗斯曼的观点推测,若爱默生这样地道的、备受推崇的美国思想家具有道家思想的话,那么在美国本土思想中也该有天然的道家元素。那么无论美国人文思想的哪个研究领域,都可以尝试从道家角度解读。同时,把爱默生与老子摆在等同高度,有助于美国人文学界关注中国思想传统,打通中美文化交流的障碍。不仅在学界,从大众层面看,自1891年《道德经》译本传到美国后,“道”的概念普及甚广,出现了“……的道”(The Tao of )一类书籍。《爱默生的道》无疑在这类书里是画龙点睛之作,对普通美国人通过爱默生了解老子思想及中国文化大有裨益。

(二)中国学术角度

《爱默生的道》为国内做爱默生研究的学者提供了全新思路。据笔者调查,国内爱默生研究归属于文学研究范畴内。涉及爱默生与中国文化的研究,在他与儒家层面较多。有关爱默生与老子的联系在伊始阶段,大体是概述或针对主题概念“道”与“超灵”(Oversoul)的研究。论点基本在道家对爱默生思想的影响上,或从后殖民理论角度分析,沿袭了由钱满素教授开创的爱默生与中国文化的研究方法。①1989年爱默生研究会成立,隶属于美国文学协会,大约有来自11个国家的200名成员入会。《爱默生的道》无疑会推动国内相关研究的发展。

《爱默生的道》同时也为国内做老子及道家思想研究的人提供了新鲜的参照和灵感。老子思想的研究罕有美国哲人的比照角度,该书“爱默生传承老子思想”的观点为国内道家研究注入活力。该书验证了老子思想的普世意义与永恒价值,利于道家思想在境外的传播。从文化传播的角度,由美国学者阐释角度,有助于使老子在西方成为更有力的中国文化符号。

关于该书的价值与意义,还是作者本人讲得精辟。在“编者按”的结尾,格罗斯曼说:“本书的核心,与其说是老子与爱默生在言语上的相似比照,不如说是哲学思想一次又一次出现与再现的美妙,每次新展现都是一次思想的丰盈。”②钱满素于1996年出版了《爱默生和中国文化—对个人主义的反思》。钱教授采用的影响研究范式也许适用于爱默生与儒家的联系,而并不适用于他与道家的联系。毕竟,爱默生并未读过《道德经》。正所谓,东海西海,心理攸同。

三、文本比照的长处与不足

采用文本比照的长处显然是能最直观、直白地展现相似点。而且,由于《道德经》在英语译本中是以诗词形式展现的,所以爱默生文本也只能是剪辑片语的方式,以促成文本比照的效果。格罗斯曼时而采用了爱默生原句,比如第二十章,“No facts are to me sacred, none are profane”(对我而言,无事实可称神圣,抑或亵渎);第四十八章,“Let us unlearn our wisdom of the world”(让我们放弃世间的智慧)更多的是剪辑而成。在书后附录中,格罗斯曼列出了各章所选用的爱默生随笔出处,涵盖了爱默生50篇随笔和演讲稿,还有几首诗。每一章大都选自两至三篇文本。笔者统计了一下,选用随笔超过七次以上的分别是:“Oversoul”《超灵》(13 次 ),“Spiritual Laws”《精神法则》(10 次 ),“Compensation”《报偿》(9次 ),“The Method of Nature”《自然的方法》(8次),“Politics”《政治》(8 次 ),“Circles”《圈》(7 次 ),“Education”《教育》(7次)。由于爱默生的随笔和演讲稿数量庞大,凭笔者三年阅读爱默生文本的经验看,五十篇入选文本都与道家主题相关。以上述七篇随笔为例,《超灵》与道,《报偿》与有无辩证观,《圈》与宇宙秩序,《自然》与率性,《政治》与无为而治,《教育》与弃智,即是如此。

从章节内容看。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对应的文本如下:

That great nature in which we rest,

that Unity, that Over-Soul,

Is an Immensity not possessed,

and that cannot be possessed.

从片语看,虽经过剪辑,但确实提炼了爱默生的语气与观点,并且与原文观点有明显的呼应。

再如,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对应的文本如下:

Each thing is a half, and suggests another thing

to make it whole.

As: spirit, matter;

man, woman; odd, even;

in, out; upper, under;

motion, rest; yea, nay.

All are needed by each one.

显然,爱默生确有类似老子的相生相克的阴阳观。从两个例证还可以看出,格罗斯曼并未刻意剪辑片语从字表上贴合老子思想。他做到了在忠实于爱默生原意基础上的片语提炼。能做到这一点,需要对爱默生文本驾轻就熟的阅读和思考功夫。也许读者会猜想,这样的剪辑比翻译更容易“做手脚”,为了达到比对的效果,而不惜牺牲原文本思想。实则不然。通过浏览剪辑过的片语,笔者认为片语符合爱默生的思想脉络,未发现偏离或曲意迎合。

笔者发现该书的不足并不在剪辑片语本身,而在其他四方面:

1. 本书只提供了文本的对比,而没有给出关于对比的解读,以及剪辑爱默生片语的原因和意图。这样导致即便是那些熟悉爱默生文本,并认可剪辑片语的读者也难以猜测到剪辑者截取片语的用意。如果在每一章爱默生文本后,能附上一段对剪辑文本的阐释,会非常有助于读者理解爱默生原意。换言之,一位50年日读不辍的老人所能理解的爱默生思想,不是一般了解爱默生的人能达到的高度。即使对于本土美国读者,这本书对读者群的学养要求也是相当高的。

2. 格罗斯曼选用了理雅各的译本做蓝本。理雅各译本属于早期译本,有明显的传教士翻译家的比附印迹。比如,理雅各突出了“道”的部分,“Tao”一词贯穿始终。而在“德”的概念上,理雅各译本显然有问题。在第三十八章,也就是《德经》第一章,他把“德”译成了“the attributes of the Tao”(道的特性);四十一章译成了“virtue”(美德);五十一章译成了“Tao’s outflowing operation”(道的外化表现)。由于弱化了“德”的概念,导致格罗斯曼在论述“德”的这三章里完全没有相关对应。而在中国译者的《道德经》译本中,都会同等强调“德”作为专有名词的翻译。比如林语堂的译本,直接采用“Te”,与“Tao”呼应。因此,若格罗斯曼参照和选用的译本不同,比照的角度和结果可能有所不同。

3. 格罗斯曼不通中文,通过各种译本了解《道德经》。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学养不足,使对比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他对老子和《道德经》思想的介绍中可略知一二。他把“老子”译成“Old Boy”,是一处硬伤。在序言中,他提到爱默生继承了老子的精髓,而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他认为的“精髓”只是“简单”“清净”“敬畏”“柔弱”这几方面。显然对老子思想精髓的理解是有限的。其中,还有对老子的误读。比如,他认为老子推崇自然界的灵性美(spiritual grace of the natural world),这是常见的西方误读。关于自然界,在《道德经》里有“万物”之说,但论证老子欣赏自然界的灵性美,很难找到文本论证,或更稳妥地说,是有争议的。而这一点恰似爱默生的核心观点。再如,相信直觉(trust your intuition),也是同样有争议的。《道德经》中并没有关于直觉的文本支持,虽然可以引申阐发,但是有争议的。同样,“直觉”也是爱默生的核心观点。

4. 对比的范畴受到了《道德经》的局限。由于格罗斯曼选择的是展现爱默生与老子思想的近似部分,以《道德经》为框架做逐章对比,所以,不与老子相关的爱默生随笔或演讲稿则被筛选在外。虽然格罗斯曼选了爱默生的主要名篇,但也有被“抛弃”的名篇。最显眼的是“Self-reliance”《论自立》和“Nature”《论自然》。这两篇最能代表爱默生的思想,流传最广的爱默生随笔分别只提到5次和4次。对于熟悉爱默生思想的人,其实并不意外。因为两篇的共同点是包含爱默生的个体论(man)和人与自然论(man and nature)。剪辑片语虽然不会直接导致改动爱默生原意,但是会导致过度强调某些观点,而弱化其他观点。笔者认为爱默生的思想内核是个体(man)、灵(soul)与人生(life)。这三个主题词构成了爱默生思想的主体脉络,而不是老子的“道”与“德”构成的思想体系。不可否认,在爱默生随笔里,“simple”(简单),“spontaneous”(率性),“solitary”(孤寂),这些近似道家的主题词频繁出现。然而,纵观爱默生思想脉络,他是从个体、灵和人生的角度阐释这些观点的,而不像老子,从道、天、地与人的角度阐释。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并不突出个体,除了“圣人”的概念以外,并不涉及个体的存在,也未有对“自然”独特地位的论述。而爱默生思想立足点恰恰是个体。不仅是核心作品被淡化,爱默生其他鲜明观点的随笔,比如《论历史》,也只剪辑了与老子思想贴合的部分。爱默生认为,历史是恒定不变的,并无古今之别。而老子认为历史是退步,不断偏离道的过程。爱默生和老子都不是以论史为主旨的,但他们不同的史观必然指向各自的思想体系,指向的是差别,而不是近似。

由于篇幅和体裁所限,本文无法通过文本分析展开论证,只能抛砖引玉,粗指一些读者已熟知并认可的老子与爱默生的思想主旨。更具体细腻的探讨有待更深的文本研究。总之,格罗斯曼强化了爱默生的出世观,淡化了他的入世观,并且略掉了“不相符”的观点。

结语

《爱默生的道》是一本奇妙的书。表面上,这本书是大胆的,有创意的跨文化研究。实则也是时代发展的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文化研究必然要有“趋同”视角。“趋同”的研究揭示的是普世智慧,是东西方交流的必由之路。《爱默生的道》就是这样一本中美思想传统的奇妙交汇,是普世智慧的真实见证。虽然文本比照方面有固有的弊端,老子与爱默生的思想并不是像作者试图展现的如转世般的契合,但瑕不掩瑜。笔者认为,《爱默生的道》的学术价值远远超出其观点本身,它代表着一种胸襟和眼光,为未来问学于中西之间探索了一条有建设性,更坦诚的学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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