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垂青史的“偷鞋者”
2016-02-03蒋光宇
做人与处世 2016年1期
蒋光宇
《南史》是唐朝史学家李延寿撰写的一部史书,属于中国历代官修正史的“二十四史”之一。此书中记载了两个“偷鞋者”的小事。
一个被误认为的“偷鞋者”,是南朝时期的教育家沈麟士。沈麟士当年曾隐居在故里,与邻里相处得很和睦。有一天,他在村里散步。有位邻居跟着他走了一段路,突然说:“你的这双鞋,跟我丢的那双鞋一模一样,肯定是我的鞋。”沈麟士笑了笑,说:“是吗?那你就拿回去吧。”说完,沈麟士脱了鞋,打着赤脚回家了。过了些天,这位邻居发现,自己丢的那双鞋不知怎么掉在了自家后院的草地上。这位邻居满怀歉意,前去还鞋。沈麟士笑着说:“噢,原来不是你的鞋啊,那我就收下了。”
另一个被误认为的“偷鞋者”,是南朝时期曾任衡阳太守的刘凝之。那一天,刘凝之走在街上,有个人一直跟着他,盯着他脚上的那双鞋反复观察。刘凝之纳闷地问:“你为什么这样看我的鞋?”这个人说:“我敢认定,你穿的这双鞋,就是以前我丢的那双鞋。”刘凝之笑了笑,说:“是吗?这样吧,这双鞋已经快穿坏了。我家里还有双新的鞋,我拿来给你吧。”这个人也没客气,跟着刘凝之到家里拿了一双新鞋,便高高兴兴地走了。过了几天,这个人意外地找到了自己丢的那双鞋,便亲自上门还鞋,说:“实在不好意思,我丢的鞋找到了,应该把这鞋还给你。”刘凝之笑着说:“你留着用吧,不必还了。”
沈麟士和刘凝之被误认为是“偷鞋者”,似乎是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为什么会名垂青史呢?
这大概是因为他们表现出两个可贵的品质:一是宽容别人,有理也让人;二是谦卑自己,像成熟的麦穗。宽容别人,是一个人的肚量;谦卑自己,是一个人的分量。这两者合起来,就成了值得史学家书写与赞美的榜样。
(编辑/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