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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2016-02-03许玉霞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北方音乐 2016年9期

许玉霞(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许玉霞
(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要】一部完整的舞蹈作品,离不开基本舞蹈动作和音乐两个要素。其中,通过基本舞蹈动作传递的是视觉形象,通过音乐传递的是听觉形象,两者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舞蹈作品缺乏了音乐的烘托,势必不是一个完整的舞蹈作品创作和艺术表现形式。因此,在舞蹈作品创作过程一定要音乐表现手段的作用发挥出来,构建音乐与舞蹈之间的结构关系。本文主要从音乐基本表现手段和整体表现手段两个方面对舞蹈作品创作作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音乐基本表现手段;音乐整体表现手段;舞蹈作品创作

前言

可以将音乐表现手段分为基本表现手段和整体表现手段。首先,音乐基本表现手段包括主要包括:旋律、节奏、调式、音色,其对舞蹈作品创作都具备相应作用。其次,音乐整体表现手段具体是指音乐的曲式结构,主要包括:回旋曲式、一部曲式、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不同的曲式结构对舞蹈作品创作产生的作用也不同。下面针对两种不同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进行分析研究。

一、音乐基本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一)旋律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旋律是通过音乐中的节拍、调式、音高组合起的,其是音乐作品所呈现的主要思想,对舞蹈的情感的升华、空间的变化、舞蹈的调度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舞蹈表演过程中,通过音乐旋律的烘托更容易将舞蹈中所表达的精神、情感传递出去,同时观者也更容易接收、感知。例如:在《东归英雄》这一舞蹈作品中,在呈示部和中部的连接处有一段利用马头琴乐器演奏的旋律,该旋律表达的是一种如泣如诉的情感状态,同时加上舞蹈演员的舞蹈动作,二者重合将作品中母亲这一角色对失去女儿后的痛苦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节奏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节奏与节拍在舞蹈中占据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不同的音乐节奏与节拍,是展现、区分不同舞蹈风格的重要因素。例如:如果要将朝鲜族舞蹈“古格里”的独特特质表现出来,就需要中等速度行板这一节奏,这样才能将舞蹈中柔和、平稳、舒缓的情绪表达出来。另外,在舞台剧《白毛女》中,为了能够充分渲染白毛女的情绪,将节奏与节拍变化的作用充分运用其中,在表达无奈、愤怒的情绪时,运用二拍子音乐,在表达喜儿善良性格时,运用三拍子的音乐。

(三)调式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不同的调式与调性其所呈现出的音乐特性、色彩也会存在不同,具体的音乐调式与调性包括小调式、大调式以及五声调式。其中运用做最多的是小调式和大调式,小调式能够表现出痛苦、诉说、忧郁的情绪,大调式能够表达一种希望、快乐、阳光的情绪。在舞蹈作品创作中,可以运用大小调式的切换来表现音乐情绪。例如:在舞蹈作品《新家园》中,分别利用大小调式音乐不同切换表达家园重建前后的舞蹈情绪。

(四)音色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不同的人声、乐器有不同的音色,不同的音色对听觉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在民族舞蹈创作中,为了突出舞蹈的民族属性,通过会加入其民族最具特色的音色。例如:蒙古族舞蹈作品创作中,马头琴这一乐器不可或缺;傣族舞蹈作品创作中,葫芦丝这一乐器不可或缺。

二、音乐整体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音乐整体表现手段具体是指音乐的曲式结构,主要包括:回旋曲式、变奏曲式、一部曲式、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不同的曲式结构对舞蹈作品创作产生的作用也不同。

(一)一部曲式

通常情况下,在舞蹈作品创作过程中,一般很少用一部曲式,因为该曲式结构所呈现的音乐情绪相对单一,只有在比较大型的舞台剧中才有可能运用一部曲式,受本身音乐结构限制,其也只运用在某一个短小舞段,来表达某一特定的单一情绪。

(二)单二部曲式

相比于一部曲式,单二曲式属于两个乐段情绪的对比,然而将其置入舞蹈作品,情绪上还是显得过于单薄。因此在舞蹈作品中依然少有运用。

(三)单三部曲式

单三部曲式主要是在单二部曲式基础上发展而来,在舞蹈作品创作中,可以运用单三部曲式来强调音乐形象的主题。例如:在舞蹈作品《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中,为了能够促使整部作品更具张力,便加入了单三部曲式结构来完成,有效增加了整部作品的织体厚度,情绪形成顿挫起伏,同时再将不同的演奏方式加入其中,如手鼓演奏、乐器演奏,促使整部作品情绪的丰富与升华。

(四)回旋曲式

所谓的回旋曲式是指几个不同性质的对比段落以及相应的音乐主题,进行着反复交替的呈现,其中具体分为主部、插部。通过回旋曲式中主部与插部之间形成的音乐情绪,可以有效强化舞蹈作品中的主体内容。例如:在舞蹈作品《母亲》中,通过回旋曲式中主部与插部之间形成对比,将作品层次展现出来,最后,随着两者的重复出现,进一步强化了作品主题,将母亲乐观、坚强性格充分展现。

三、总结

舞蹈与音乐同属于一门艺术,但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同的特质。在一部完整的舞蹈作品中,音乐与基本舞蹈动作的作用相辅相成,舞蹈是音乐的外化、音乐是舞蹈的灵魂。无论是音乐基本表现手段还是音乐整体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舞蹈作品创作中,通过音乐的配合与烘托,能够锻造作品层次,使作品更立体,同时通过音乐可以传达舞者内心情感。本文首先针对音乐基本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进行分析,其次对音乐整体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进行分析,希望对舞蹈作品创作以及音乐表现手段的运用有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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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艳.浅谈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J].音乐时空,2015(0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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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吉淼瑀.浅谈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的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02):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