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建设喜获佳绩
2016-02-03浙江省档案局登记管理处
浙江档案 2016年3期
近日,国家档案局文件批复,批准我省嘉兴市、海宁市、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鹿城区与绍兴市上虞区等5家档案馆的数字档案馆系统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省档案局(馆)长刘芸在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嘉兴市等5家档案馆率先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值得充分肯定,很好地发挥了先行和示范作用。希望再接再厉,争取成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提高标杆,为我省档案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作出样板。
这是继2015年11月国家档案局批准绍兴市档案馆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以来,我省各地档案部门再次在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中取得好成绩。统计显示,目前我省档案馆达到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的总数与单项都走在了全国前列。(省档案局登记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