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现状与转变
2016-02-03范明磊
文/范明磊
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现状与转变
文/范明磊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新媒体这个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新媒介,凭借其四个独有的特性,在现代媒介大战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本文围绕音乐传播在新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呈现的多样化、海量化、交互化、个性化、智能化五个传播特征,运用传播学的经典理论,重新阐释了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新媒体技术 音乐传播 特征 转变
传播新技术的使用对人类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音乐作为一种特殊信息,其传播方式与人类其他所有信息传播同步发展。任何音乐的传承都离不开传播技术的革新与发展。从音乐文化历史传播媒介范畴来看,无论是最原始的口耳相传音乐传播媒介,印刷术发明产生后的乐谱媒介,还是电子时代音乐唱片、音乐广播、音乐电视等电子媒介,传播技术的不断革新与发展,不仅是人类音乐能够传承、发展、延续的关键,同时,也推动了音乐在传播形式与内容上的不断革新。本文拟从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媒介技术运用现状入手,探究音乐传播在新的媒介环境中的特征与转变。
一、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现状
1.手机终端成为音乐传播的重要载体。音乐作为听觉艺术的一大门类,其传承记录方式一直是艺术家们最为困扰的问题,不通过文字、符号、乐谱等媒介形式来进行直接记录音乐是艺术家们的梦想,到1887年伯林纳发明了唱片以后,这个梦想最终成为了现实。自此,音乐传播的载体几经变更,在经历了唱片时代、卡带时代、CD时代、数字音乐时代之后,如今已经进入了移动媒体音乐时代。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系统的完善与发展,以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介革新对音乐传播的影响不能忽视。据人民网研究院主编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14)》蓝皮书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8.38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67.8%;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占总网民数的八成多,移动手机保持第一大上网终端地位。而在网易云音乐《2014中国人移动音乐用户行为报告》中显示,单单一个网易云音乐曲库数量500万,原创歌单3600万,域内电台节目超过50000个,实现用户数达5500万。移动端网民的庞大规模为移动互联网音乐的传播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根据速途研究院《2015年移动音乐市场报告》显示,在各类应用的使用率排行中,音乐类应用以77.2%的使用率排在了第四位,在休闲娱乐类的软件中排在第一位。除却网民在移动互联网上的交互和资讯获取等基本需求外,网民对于音乐的需求较高。用户的听音乐的习惯正在逐步向移动端转移,习惯在移动端听音乐的用户占到了56.6%,而在PC端听音乐的用户仅占到22.4%,还有17.3%的用户在移动端和PC端使用参半,3.7%的用户表示不怎么听音乐。结合移动端网民的发展走势及网民对于音乐的强需求,未来移动音乐发展前景广阔。
另外,随着智能手机所匹配的音乐播放手机软件——智能终端APP应用程序的开发日益完善,无论受众是否是音乐的狂热爱好者,在每部手机里总会有一个音乐APP播放软件,如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天天动听、网易云音乐、QQ音乐、多米音乐、百度音乐等。音乐APP播放软件功能多样,涵盖了原创音乐(多米音乐)、音乐+社交(网易云音乐)、原创+翻唱音乐(5sing 移动客户端)等不同类型,这标志着“人人都可以拥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音乐媒体传播平台、人与人都可以互动音乐传播”的新媒体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开始日趋成熟。
2.自媒体逐步成为音乐传播的主要途径。音乐艺术之所以在互联网时代能更加广泛地得以传播,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第一,互联网中的音乐信息要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和传播,如果硬件条件允许,其存储量可以达到无限值;第二,计算机对音乐视频、音频等信息的综合数字化控制能力和处理能力,使得传播终端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并能够成为人机交互的媒体;第三,互联网中丰富的音乐资源非常廉价甚至可以免费。自媒体是指信息发布主体通过互联网渠道,使用智能终端设备,向带有特定标志的社会单位、社会群体和公众用户等受众群体进行微信息传播,进而使这些受众群体之间进行微信息再次传播的媒体形态。自媒体传播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内容,单从其传播技术上看,自媒体传播具有传统网络媒体所不具有的便捷性,即人人均可通过自行注册自媒体平台来实现音乐信息的点对点,点对面的交互传播。
因此,随着互联网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微信、微博、客户端、社交网站、博客等媒介逐渐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工具,用户借助自媒体互享并不断生产着各类音乐信息资源。以腾讯公司的微信平台为例,截至2015年上半年,其智能手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月活跃用户已达到5.49亿,其用户平均年龄为26岁。用户以“音乐”为关键词进行添加朋友搜索,就会出现海量的音乐媒体公众号。不但有QQ音乐、酷狗音乐、虾米音乐等知名音乐网站公众号,还有众多音乐基础知识课堂、古琴音乐、古典音乐、戏曲传媒等个性需求的。专业音乐人士将网络中碎片化的音乐信息进行了整合处理,受众能够更加精确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音乐信息,并在认识的朋友圈内进行互动传播。自媒体形式彻底刷新了传统音乐传播学的传受概念,“把关人”的权力再次被削弱,传统“沉默的受众”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
二、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特征
在新媒体时代,以微信媒体等为代表的音乐信息传播形式可以根据美国著名学者拉斯韦尔的“五W”模式进行概括和分析,新媒体音乐传播逐步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1.音乐传播者的多样化。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中,音乐的传播源开始呈现出网络交织的多样化特征。其一,传统的音乐传播源单一化特点逐步消失。音乐传播源面向的已经不再局限于专业音乐家或业余音乐爱好者,其覆盖面变得更加广泛。音乐作曲家,音乐业余爱好者,音乐产业管理人士,甚至音乐消费者,都有可能通过新媒体终端成为音乐的传播源。其二,音乐传播的便捷性加强了。音乐传播者不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无论其在任何地方,只要有网络覆盖和智能移动终端,就能随心所欲地创作和传播自己的作品。
2.音乐传播内容的海量化。随着“大数据”“云技术”等高科技带来的数据存储量的迅速增加,多媒体技术不断优化,技术环境的更新带动了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完善,新媒体音乐传播通过智能客户端更新率大大提高,音乐信息内容呈现海量化上升趋势。仅仅以中国原创音乐基地网站为例,截至目前,注册用户已超过3000万,其中原创艺人超过20万人;每日新增上传歌曲15000首,其中原创歌曲超过2000首;原创翻唱伴奏内容曲库超过1000万首,其中原创作品超过100万首;每日独立访问音乐用户超过150万人,页面访问量超过600万人次,音乐信息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呈现出海量化特征。
3.音乐传播渠道的交互化。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渠道的变革把每个人所面对的移动网络终端世界变成了一个虚拟的音乐大社区,音乐传播者在传播音乐信息的同时,也在接受新的音乐信息。创作者和受众、创作者与创作者、受众与受众之间可以及时地进行艺术或技术层面的交流,另外,移动终端传播链上的反馈信息可以迅速地回到传播源。这种新型的交流方式以多种反馈链接(如APP音乐社交、APP音乐交流、博客音乐评论)来实现。音乐传播者与音乐受传者(音乐网站与受众、个人传播者与受众)之间可以达到即时的交流和互动。这种新型的音乐传播渠道打破了传统音乐传播技术对传播信息反馈的封闭和无视,使得音乐作品更加亲民,创作者的创作灵感也被大大地激发。
4.音乐受众者的个性化。新媒体时代个性化的传播特征决定了音乐受众的划分更加精准化、细致化和定向化。
其一,音乐传播服务商生产的内容更加细分,呈现出差异化的趋势。目前,移动音乐服务的产品形态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一是社交类,为用户提供音乐服务的同时融入社交的元素,增加用户黏性。从目前趋势来看,是未来移动音乐服务的主流形式,典型代表如多米、唱吧等;二是曲库类,是较为传统的音乐服务形式,参与的实力厂商较多,竞争相对较大,也是目前占据主流市场的商业模式,但由于此类型的服务用户黏性不高,其未来的商业发展有待进一步观察,典型代表如酷狗、酷我、QQ音乐、百度音乐等;三是电台类,主要特点在于变用户主动收听为被动收听,随着音乐内容的逐渐增多,为了更好地契合用户的喜好,特地将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了压缩,典型代表如Jing.FM、豆瓣FM等;四是音乐商店类,在盗版未得到很好遏制的情况下,用户仍然习惯于使用盗版,而音乐商店类模式依赖于付费购买,这种模式需要依靠市场环境的改善才能得以扩大规模,因此,此类模式在用户规模的扩充及收入规模的增长方面存在较高的门槛,国内典型企业有京东商城、亚马逊中国、淘宝等;五是运营商类,主要是指运营商的音乐相关产品,包括彩铃、振铃等,以及运营商的音乐客户端软件产品。运营商典型产品有咪咕音乐、沃音乐、爱音乐等。
其二,在音乐传播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趋势。音乐的传播已经不再是“点对面”的广播式传播,而是“点对点”的交互式传播。移动互联网随时在线、随时分享、随时沟通的特点构成了目前音乐社交化发展的大趋势。譬如,在音乐社交化方面,多米音乐和唱吧都率先取得了突破:多米音乐在听的基础需求上,让用户可以自由的创建歌单,并围绕歌单互动分享,通过用户和用户之间的交流,来帮助用户找到更好的音乐;唱吧在满足用户通过手机练歌的需求上,通过社区化的形式,让用户之间产生互动,成为展示个人魅力的互动平台。
5.音乐传播效果的智能化。随着新媒体时代智能移动终端、互联网、WiFi、云服务等技术的迅猛发展,音乐的传播呈现智能化趋势。如“音乐云”技术的诞生,大大改变了受众的音乐体验,增强了音乐的传播效果。在“音乐云”时代,受众只需通过网络,利用智能移动终端,海量的音乐信息就唾手而得。同时,它还可以记录受众的爱好、情趣,为受众量身定制并随时推送个人喜爱的音乐内容,受众可以通过智能移动终端随时随地享受音乐。
三、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转变
当前,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不但改变着受众接受音乐信息的形式,而且也对音乐传播的发展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了解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转变趋势,必将对我国音乐产业的繁荣发展起到更深层次的推动作用。
1.音乐传播媒介环境的转变。正如麦克卢汉所说 ,“媒介是人的延伸”, 新媒体环境下人们的表达具备了“传—受”一体化的特征,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都带有了新的特征:即时通讯的“一对一”与“一对多”的表达形态,最典型的是微信、QQ等产品,其表达与交流可以是“一对一”的,也可以是多人讨论的“群”组。因而,随着媒介环境的转变,音乐传播环境亦要发生相应地转变。其一,音乐传播者不但要考虑创作更优秀的作品,而且,还要考虑如何利用当前的媒介环境传播自己的作品。其二,要利用好微信、QQ、博客等新的社交媒体,音乐创作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传播,其效果非常显著,音乐受众利用微信、QQ、博客、微博等平台,对新的作品进行评论、转发、分享。音乐作品通过无数传播者的“一对一”与“一对多”进行扩散传播,能够迅速成为时代的流行作品。如2014年爆红的筷子兄弟的《小苹果》,就是借助了新媒体环境的推广,成为线上和线下受众广泛传唱的神曲。其三,要利用好智能移动手机平台。移动媒体已经成为音乐创作、欣赏、交流的全新音乐传播平台。未来的音乐视听已经由固定欣赏模式向移动欣赏模式转变,新的音乐传播模式、传播渠道、产业模式已经逐步趋于完善。
2.音乐传播平台的转变。音乐的传播平台开始由单一平台向多媒体、多渠道的复合平台转变。首先,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平台开始逐步融合。以电视平台音乐传播为例,《中国好声音》《中国梦想秀》《最美和声》等一大批音乐类节目已经与移动网络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不断刷新收视率,提高了音乐的传播效果。其次,自媒体逐步成为新的音乐传播平台。随着智能手机微信、APP功能的不断完善,新媒体客户端已经从单纯的内容包,走向“内容 + 互动服务”。音乐传播的内容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以内容为主的状态。自媒体音乐传播应当重新定义受众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将音乐传播的关系链由音乐受众转变为音乐用户,在新的传播关系基础之上,推出符合产业要求的音乐产品。最后,要整合所有的媒体平台。在新的传播环境下,音乐传播平台依然存在。新平台与旧平台如何进行有效地融合成为了扩大音乐传播效果的关键。因而,新平台逐步以“互联网+”的思维来确定未来音乐传播发展的方向,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互联网+广播电视媒体”等有效手段,确定音乐传播平台发展的新思路。
3.音乐传播产业模式的转变。
从音乐传播产业模式上来看,新媒体技术的蓬勃发展为受众获得音乐信息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无论是老牌的诸如酷狗音乐、QQ音乐和酷我音乐等领先品牌,还是网易云音乐和唱吧等新兴之秀,都为我国数字音乐用户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但国内的流媒体音乐,仍然逃不出正版免费的魔咒。在这一模式下,流媒体提供者无法从用户处获得收入的补偿。因此,新媒体平台将会遇到音乐版权如何保护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在音乐传播产业模式上,首先,国家应及时修订《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推动违法的音乐网站和P2P网站向音乐正版收费模式转变。其次,音乐行业从业者应当有组织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音乐版权的闭环逐渐成型。如2013年12月,多家唱片公司与国内领先互联网音乐平台——QQ音乐就版权规范化问题达成了共识,组建了网络音乐维权联盟,以保护音乐版权的合法利益。最后,在付费模式层面上要形成正版线上音乐的付费闭环,在数字音乐发展时期,我国线上音乐付费发展缓慢,与线上音乐搭配的支付渠道缺位,正版和盗版之间的用户体验没有显著差异,甚至正版付费音乐产品用起来更加麻烦。这三个闭环很好地解释了我国正版体系建设滞后的历史原因,也是当前新媒体时代正版音乐商业模式发展中需要补上的一课。
正如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曾在《数字化生存》中所提到的“被动的旧媒体”和“互动的新媒体”一样,“互动性”是新媒体之所以称为“新”的最本质的特点。在新媒体环境下,音乐传播在交流平台、交流状态、交流空间、交流内容上都进行了技术上的创新。但无论技术如何创新,对音乐传播而言,如何保证优秀的音乐作品迅速地被受众传播、消费与分享,是传播技术创新理念的旨归。
作者系周口师范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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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网研究院.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14)蓝皮书[R].搜狐传媒,http://media.sohu.com/20140612/ n400733531.shtml.
[3]速途研究院.2015年移动音乐市场报告[R].速途网,http://www.sootoo. com/content/5575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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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陆小华.新媒体还将如何演变?[J].中国广播影视,20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