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乐教与宋代理学诗教美育思想的融通
2016-02-03梁媛媛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梁媛媛(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西周乐教与宋代理学诗教美育思想的融通
梁媛媛
(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摘要】西周礼乐制度是治理社会的一种制度,在礼乐制下的音乐教育注重人内心的协和,提倡“游于艺,成于乐”,在具体的诗、乐、舞一体的教育过程中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宋代理学思想家有复兴先秦文化的倾向,在推行整体教育中采用诗教的方式,也使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美感和道德的熏陶,是一种基于美感和人文的教育。由于宋代学者对先秦诗乐结合形式的复兴,所以在宋代理学家推行的诗教中,可以找到西周礼乐的影子,是一种继承和发展,而这种诗教体现的对人本身关注的美育精神依然值得今天的美育教育借鉴。
【关键词】西周礼乐;诗乐舞结合;宋代理学
一、西周乐教基本特征及其审美教育目的
西周时期,一整套完整的礼乐教育管理运行体系形成,这时的音乐教育以礼乐教育为主体,周公制礼作乐,倡导乐教,开古代礼乐教化之先河。《左传·文公十八年》中记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可见礼乐教化着眼于个体道德、人格修养两方面,以道德伦理教育为礼乐教化的主要目的。总体看来,国学教育有一整套完整和相互关联的管理机制。西周乐教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1)以乐德教国子:中、和、袛、庸、孝、友。乐德体现在具体的音乐实践行为以及审美过程中,比如规定了严格的音乐等级制;在审美中的体现为:在乐德活动中意识到所行之乐是德的象征,并以有“德”为美。2)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这些内容是诗乐中写作、阅读、背诵等教学主要内容,西周时的乐其实是包含诗歌、舞蹈、音乐三位一体的,唱诗是贵族文士的必要修养,唱诗本身也就成了音乐美育活动本身。3)以乐舞教国子:《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乐舞的学习是一种艺术实践,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兼备,在审美体验、自身实践参与中陶冶性情,增强和提高对艺术美的感受力。
总结西周乐教的制度、内容、过程等,可以得出西周乐教具有以下2个基本特征和审美意识:1)将音乐教育与国家栋梁之才的教育结合在一起。西周乐教主观上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道德教育,用乐调和人的身心,将忠、孝等道德意识渗透于音乐的审美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受教者。而客观上,在具体的诗、乐、舞的综合教育过程中,对学生感知的培养以及审美情趣的培养是存在的,在这样的学习中,人文素养也得到了提升。2)乐舞不是音乐舞蹈的“专科”式教育,而是面向国民的“通科”式教育,乐教具有很强的美育性。在西周的音乐实践和理论中,音乐陶冶人们的修养和道德的功能,也受到格外的重视。当时,乐与礼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共同发挥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二、宋代理学教育家诗教中审美教育的特质和目的
宋代官学教育不像唐代那样发达,但在以胡瑗、朱熹等为代表的理学教育家所做的教育实践中,音乐教育得到重视,宋代学者普遍重视文道统一的诗歌创作与文学教育,强调文学对封建政治、伦理道德的美化与宣教,从诗教的形式上宋代有学者主张回归先秦诗与乐的结合,从而使诗歌更好地得以传播。
北宋教育家胡瑗不局限于经学的学习,着眼于人格的全面培养,并非专注于音乐技术的练习。他选择的的有关音乐的体裁和曲目方面的教材,包括诗经中“二南”与“小雅”中的歌诗,配琴瑟等乐器;他的诗教几乎是渗透于学生日常生活中的,“朝夕咏歌”或歌于“公私欲罢”,音乐教育与育人的教育完全融为一体,看中育人的教育中诗乐的参与,而当其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歌诗奏乐”,得其所乐,其乐教的目的和作用也就达到了。可以看出来他所推行的音乐教育是一种基于审美和人文的教育,主张在诗乐结合的形式下对学生进行美感和道德的熏陶,在日常的参与活动中学生就不自觉地受到了音乐感知和人文素养双方面的教育。
另一位理学家程颢则提出在儿童教育中编写一些“扫洒、应对、事长之节”内容的通俗歌诗,让儿童“朝夕歌之”,并伴之以舞蹈,成为载歌载舞的教育形式,激发儿童兴趣,使其乐于接受。其实胡瑗程颢所推行的诗乐教育是依附于整个育人教育下的,并不是为了音乐而音乐,而是通过诗与乐的结合这种方式把想要传达给儿童的道德意识价值观贯穿在音乐舞蹈中,使儿童不知不觉间受到感染和教育,这样也就达到了育人的目的。不过单纯从音乐的角度看,这种诗乐舞结合的方式对于儿童来说是很好的音乐感知发展机会,既得到文学艺术的浸染,又发展对音乐、舞蹈、节奏、音调的感知,值得现代借鉴。
三、西周乐教美育思想在宋代诗教审美教育中的传承和发展
我们发现在西周和宋代,这两个时间跨度很大的历史阶段,人们不约而同地采用诗与乐结合进行美育教学的方式,这有它的历史发展客观原因又有教育价值观的传承原因。客观来说,在氏族社会就有音乐与舞蹈的结合,后来又与语言结合,形成诗乐舞结合的形式;另一方面,音乐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借助文学的表达可以让它更容易让人理解,西周乐教本质上具有教育以人为中心的特点,包含着西周统治者对美的态度与观点。诗教与礼乐之教一齐承担着社会伦理教育的任务,从审美的角度看,诗乐之教尤其起到了道德感染、熏陶性情的作用。
宋代统治者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复兴先秦文化和儒学,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了以程、朱为代表的理学派,对宋代诗教产生了深刻影响,宋代美育思想整体上是对先秦美育思想的继承,因此,在宋代的诗教中,仍然体现了西周时期的注重人文的特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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