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学校德育原则
2016-02-03李健
李 健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西安 710062)
【伦理学研究】
试论学校德育原则
李健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西安710062)
摘要:学校德育原则是否正确明晰,关系到学校德育的优劣成败,关系到新一代人的成长与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和名望,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也关系到评价学校德育的尺度。学校德育原则主要有人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生活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个性原则。
关键词:学校德育原则;人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生活性原则;时代性原则;个性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关注学校德育问题,因为这涉及新一代人的成长与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和名望,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那么,近些年来学校德育的状况到底如何呢?对这个问题人们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爬坡论观点和滑坡论的观点。爬坡论观点认为,近些年来学校德育的状况总体上是好的,是成功的,是向上发展的。学生们的思想道德状况总的来看是令人满意的,是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学生中出现的大量好人好事就是明证。滑坡论观点则认为,近些年来学校德育的状况总体上是不好的,是失败的,是向下倒退的。学生们的思想道德状况总的来看是不令人满意的,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官本位等思潮在学生中泛滥就很能说明问题。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一时谁也说服不了谁。我认为,这两种观点在逻辑上都有漏洞,都站不住脚,因为其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运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只是用现实生活中的部分例证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对一种观点来说,只要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反面例证,这个观点就难以成立。那么到底应当怎样正确评价我国学校德育的现状呢?从根本上来说这就需要解决评价的尺度问题,即学校德育的原则问题。如果我们确立了正确的德育原则,也就给了正确评价学校德育的尺度。在这些尺度的衡量下自会得出正确的结论。那么,学校德育原则都有哪些呢?
一、人性原则
人性原则是学校德育的首要原则,这是因为学校德育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德育首先涉及的就是人性问题。不能正确地认识人性,对待人性,把握人性,学校德育就会出现偏差。要正确地阐述人性原则,就必须正确地认识人性,正确地把握人性与道德的关系。关于人性问题,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们已经谈论得很多了,出现了自然人性论、善恶人性论、精神人性论、二元人性论等等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对推进人性论的研究都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但我觉得还是马克思主义人性论比较深刻。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从不同方面多处阐述过人性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以下这些论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2]514;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4。将这三个方面的意思综合起来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所谓人性,就是由人的社会关系总和所制约的通过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所实现的人的需要。而道德则是人的需要的实现方式,也就是人性的实现方式。合理地同时满足自己和他人需要的方式,即利人利己的方式是一种善。而以损害他人需要来满足自己需要的方式,即损人利己的方式则是一种恶。以损害自己需要来满足他人需要的方式,即损己利人的方式也是一种善。而同时损害自己和他人需要的方式,即损己损人的方式也是一种恶。可见,道德是人性的实现方式,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讲的:“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2]275学校德育在本质意义上就是人性实现方式的教育,学校德育一定要遵循人性原则。
首先,应当关注学生的需要,引导学生自觉地以善的方式去实现自己和他人的需要,要求学生自觉地纠正以恶的方式去满足自己和他人的需要。在引导学生分析问题时特别要指出,人的需要是很丰富的,不仅包括生理需要、生存需要、安全需要这些基本的需要,而且包括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较高层次的需要。在自我实现的需要实现以后,人还有一种超越自我的需要。可以说,人的需要是无穷尽的。能够这样关注并对待学生需要的教师就是通人性的教师,就是在德育中正确把握了人性原则的教师。其次,应当尊重和关爱学生。要把学生作为有血有肉有灵魂的活生生的生命去尊重和关爱,作为有独立人格的人来尊重和关爱。要尊重和关爱每一个学生。不仅要重视学习好的学生,更要重视学习差的学生;不仅要体贴身体健全的学生,更要体贴残疾学生;不仅要关心没有犯过错误的学生,更要关心犯过错误的学生。要全面地尊重和关爱学生,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而且要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健康水平。在这里,我们要讨论一下学校生活中常常发生的体罚问题。对于体罚问题人们不论口头上怎么说,实际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做法。有人就认为,学生在课堂上捣乱,不体罚就难以维持课堂秩序;在学生不听话的情况下,不体罚就难以维护师道尊严;体罚是一种教育手段,自古以来都是行之有效的。我们认为,体罚无论如何都是与德育人性原则背道而驰的。被体罚决不是学生的一种需要,只会使学生丧失尊严,感受到深深的屈辱,从而产生强烈的忿恨和抗拒心理。只有坚持人性原则,尊重和关爱学生,才是正确的途径。再次,应当引导学生建立推己及人的德性思维方式。“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精华闪耀着人性的光芒。引导学生以这种德性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规范行为,是德育中坚持人性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也是学校德育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学校德育中,教师是主体,这是人们的共识。学生是不是主体?对这个问题人们在认识和做法上事实上是存在分歧的。虽然现在人们在口头上都承认学生是主体,但一些人并不了解德育中学生为什么是主体,学生在德育中的主体性表现在什么地方,应当怎样贯彻德育中的主体性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还是把学生作为纯粹的客体来对待,把学生只是看作等待教师去填充美德的“口袋”。那么,究竟应当怎样正确认识人在道德生活中的主体性呢?毫无疑问,人在道德生活中是主体,是道德的认识者和实践者,人必然具有道德主体性。人的道德主体性首先体现在人的道德自觉性上。人的道德行为都是有着自觉意识支配的,有着明确的目标指引的。没有自觉意识支配的行为不具备道德意义。你能对刚出生的婴儿、白痴、严重的精神病患者讲道德吗?这些人的行为缺乏自觉意识的支配,所以不是道德行为,这些人没有道德主体性。其次,人的道德主体性反映在人的道德自主性上。人作为道德主体必须具有自主选择的能力,并能够依托这种能力来引发自己的行为。人的道德行为都是人作为主体自主选择的产物,人们没有经过自主选择的行为则很难具备道德意义,无法进行道德评价。当然,人们在道德生活中自主选择的能力有差异,人们的道德自主性和道德主体性也就会有差异。再次,人的道德主体性还体现在人的道德自为性上。人的道德自为性是指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行为的道德价值。人们进行道德行为的选择就必须以对行为的道德价值的认识为前提。缺乏对人们行为道德价值的正确认识,人们在道德生活中只是处在自在境地,而无法飞跃到自由王国中。最后,人的道德主体性还反映在人的道德自律性上。人的道德自律性是指人在道德生活中能够自我立规,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律行为是具有很高道德价值的行为,具有自律精神的人是具有很高道德素养的人。可见,人的道德自律性是较高层次上的人的道德主体性。
学校德育的主体性原则要求学校德育必须高扬人的道德主体性,尤其是学生的道德主体性。首先,要确立教师和学生在德育中都处于主体地位,尤其是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现代德育是主体间德性共进的过程。在德育课堂上教师对学生“满堂灌”之所以效果不好,就在于学生被剥夺了主体地位,变成了纯粹的客体,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被压抑。其次,要启发和引导学生形成自觉的道德自我意识。学生们自觉的道德自我意识不是外力强加给他们的,而是内生的,要通过自己的领会、感受、感悟方可形成。因此,只能通过启发和引导使学生形成自觉的道德自我意识,而决不能进行强制。还必须指出的是,学生自觉的道德自我意识的形成是一个过程,正如著名教育家柯尔伯格所指出的,人们道德认知的形成要经过三个水平六个阶段。这个过程就是要启发和引导学生的道德自我意识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可见,现代德育就是一种不断催醒学生道德自我意识的活动。再次,要尊重和维护学生的自由意志,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人们自主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必须以具备自由意志作为前提。人们缺乏自由意志,任何自主选择的道德行为都难以进行,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那样。在德育中对学生自由意志的否定,就是对学生自主选择自己道德行为的否定,正如著名教育家麦克维尔所调查的那样,学生们最讨厌这样霸道的教师。再次,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道德行为的价值,从而正确把握人们道德行为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人们自主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前途,那就是认识道德行为的必然。不认识道德行为的必然,人们的道德选择就是盲目的,就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那样。要引导学生认识道德行为的必然,必须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比如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先要学生进行自评。最后,要大力弘扬自律精神,使学生形成慎独的行为习惯。在没有人知道也不可能有人知道的情况下,只做好事,不做坏事,这种慎独的行为习惯是道德主体性的最高体现。在德育中坚持主体性原则就是要弘扬自律精神,养成慎独的行为习惯。
三、生活性原则
生活性原则是学校德育的又一重要原则,这是因为道德在其现实性上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我们观察和认识社会道德,无不是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出发,从人们的生活方式中得出结论。我们要了解一个人的德性,也必须了解他的生活,他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离开了人的生活方式,社会道德和人的德性是不存在的,也就无从理解和把握。那么,道德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哪些特征呢?首先,道德生活具有价值性的特征。道德生活是具有价值意义的,因为其可以用善恶这两种价值观念来进行评价。具体地说,道德生活既可以体现善价值,体现应当,也可以体现恶价值,体现不应当。我们平常讲,要过一种有价值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生活要有道德意义。人们道德意识的淡化就在于人们逐渐失去了以善恶价值来评价生活的认识维度。其次,道德生活具有社会性的特征。人类从一诞生开始就过着群居生活,就以某种方式组成反映群居生活的社会,因此,人类生活在其现实性上是一种社会生活。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生活已经历了许多类型。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处理许多社会关系,就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体系。人们运用道德规范去处理社会关系便形成了人们的道德生活。换言之,道德生活渗透于人们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彰显着社会性特征。再次,道德生活具有实践性特征。我们知道,人们把握世界有许多方式,有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方式,道德也是一种方式。不过,它与其他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要启导实践。道德规范不是用来欣赏的,而是必须付诸实践的。道德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实践过程,在它身上镌刻着鲜明的实践性烙印。最后。道德生活还有整体性特征。人的道德生活是一种整体性的生活。虽然道德生活是由许多方面和过程组成,但不可以讲其做碎片化、片段化的理解。我们看待一个人的道德生活状况,就是要从整体上进行分析评价,要看他的全部道德生活,而不能只用一时一事来做最后的定论。
生活性原则对学校德育有什么样的要求呢?首先,要促使学生建立以善恶价值来评价生活的认识维度,了解生活的道德意义。当前,社会上极端功利主义思潮非常流行,一些人的生活目标只是赚钱,判断一件事可做还是不可做,只看是否对自己有利,而善恶价值尺度则被抛到脑后,对生活的认识非常肤浅和扭曲。这种思潮对学生有很大的影响。学校德育必须正视这种影响,纠正这种思潮,引导学生学会用道德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把握生活。其次,学校德育要面向社会生活,引导学生突破个人生活的小圈子,主动地去关注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道德生活。要从社会道德生活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引导学生去思考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生活是学校德育最好的老师。在很多情况下学生道德素养的提高不是在课堂上听取的,而是通过对生活的感悟和理解获得的,正如人们常说的,要知父母恩,怀中抱儿孙。现在人们常说学校德育存在一种五加二等于零的现象。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就在于学校德育只关心学生在学校中的表现,对学生认识和把握社会生活引导不力,以至于学生走出校门以后无法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从而抵消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因此,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应当使学校、家庭、社会紧密联系,形成这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发动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五加二等于零的现象,使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健康成长。再次,学校德育不仅要引导学生关注和思考社会生活,而且要创造条件使学生主动参与社会生活实践。学校在德育活动中应不应当“关门”,这本不成问题,但现在也成了问题。一些学校怕学生走出校门后遇到危险,连学生接触大自然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更不要说去接触社会生活了。学生只有去积极参加社会道德实践,才能健康成长。一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自然环境,帮助老弱病残,树立文明新风,使学生得到很好的锻炼,有效地提高了道德素质。
四、时代性原则
时代性原则是学校德育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认为,人类的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不要说古代的道德与现代的道德存在诸多差异,就是现代道德也在不停地发展变化。可见,道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学校德育也就必须坚持时代性原则。那么,道德的时代性表现在什么地方呢?首先,表现在主体道德的特征上。在封建时代,作为道德主体的民众不是顺从皇帝的臣民,就是造皇帝反的暴民。在这种时代所通行的不是臣民道德,就是暴民道德。在现代社会中民众是公民,他们是社会的主人,他们是立法的主持者,具有法律尤其是宪法所规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在现代社会中应当弘扬的是公民道德。其次,道德的时代性表现在道德价值的内容上。在不同的时代,人们所遵循的道德价值有共通之处,这是因为人们所遵循的一些道德价值是超时代的普遍的“道德黄金律”。但同时,不同时代人们所遵循的道德价值存在诸多差异,其中有些是本质上的,是因每一个时代的道德价值都要适应该时代的经济、政治、法律的要求,适应该时代的社会制度、体制、机制的运行。封建时代的中国实行的是农耕经济和专制政治,封建道德价值就是与之相适应的;而当代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它所要求的就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道德价值。再次,道德的时代性表现在道德传统的整合上。每一个时代的道德都与道德传统密切相关,都是道德传统在该时代的整合。这种整合要求无条件地传承道德传统中的超时代的“道德黄金律”;经过改造继承道德传统中可为该时代所用的部分,批判道德传统中的糟粕部分。可见,道德的时代性决不意味着与道德传统完全决裂,它恰恰意味着道德传统的现代融合与转型。最后,道德的时代性还表现在国际间道德的融合上。国际间道德文明的冲突是存在的。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也反映了国际间道德文明冲突的一些现实,但国际间道德文明的交流和融合则是必要的和可能的,这种交流和融合是全球化时代新道德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
明确了道德的时代性,也就为在学校德育中坚持和贯彻时代性原则指明了方向。首先,要确立学生的公民定位,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既然公民道德是当代道德时代性的根本体现,那么,学校德育则应从根本上抓好公民道德教育。我们认为,在公民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着重进行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的教育。要使学生充分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公民权利,并在实际生活中学会依法维护这些权利;同时,使学生明确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义务,并自觉履行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从而很好地把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结合起来,做一个好公民。其次,要抓好时代道德价值观的教育。在我国当今时代的道德价值观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每一条价值观都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有些价值观本身就是道德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道德观既反映着超时代的“道德黄金律”,也体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对道德的要求,也代表着社会主义社会中公民道德的根本观念。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理应成为学校德育的核心任务。再次,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框架内整合融合道德传统。正确对待自己国家的道德传统是建设时代性道德体系的迫切要求,也是学校德育的内在要求。其正确的态度应是决不割断道德传统,传承道德传统中的精华,扬弃道德传统中的糟粕。在此需要讨论清楚学生“读经”的问题。对传统文化中的经典进教材、进课堂,人们对学生“读经”有不同看法,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我以为,经典进教材、进课堂,学生“读经”是很重要很有必要的。然而,这必须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教师能够很好地讲解和引导。教师都没有读通,不能正确地把握经典,学生的“读经”就会走偏。最后,坚持时代性原则还要求学校德育要有国际视野。要使学生了解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之间道德的异同,认识到不同道德文明之间整合融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实现世界大同的推进者。
五、个性原则
个性原则也是学校德育不可或缺的一条重要原则。道德是人的道德,而人是具有个性的,或开朗活泼,或沉默寡言,或善于决断,或优柔寡断。学校德育面对的不是一群抽象的人,而是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的学生,因此,学校德育必须正确对待学生的个性,遵照和贯彻个性原则。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个性。个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范畴,可以从不同的学科侧面进行研究和界定。在哲学层面上,个性是相对于共性而言的,是指任何矛盾统一体中的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正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言:“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3]那么,人的个性则可以理解为人作为矛盾的统一体所包含的矛盾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体现在每一个个人不同于其他任何人的特征。社会学则是在研究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揭示个性的。它认为,人的个性是个人社会化的产物,是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个性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这种社会特质虽要受到人的生理因素的一定的影响,但从本质上是受制于社会历史条件和人的社会实践。心理学中的个性是指人的心理特性的总和。这些心理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作为力求认识某种事物和爱好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的兴趣,作为直接影响活动效率的心理特征的能力,作为人的心理活动类型在行为方式上表现的气质,作为比较稳固的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习惯的性格。伦理学则侧重于研究人在道德生活中的个性,道德规范虽是对所有人的普遍要求,但每个人如何接受并实践道德规范却有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便构成了道德个性。这种道德个性是个人通过具有善恶价值的实践——精神活动,满足自己的道德需要,成为人际关系的主体的一种特质。我们在确立学校德育的个性原则时要综合性地依据这些学科对个性的规定。
面对众多个性鲜明的学生,学校德育应当确立个性原则。首先,要理解、尊重、爱护、引导、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师在面对学生的时候要充分认识到个性是学生成长的必然产物,个性发展是学生的内在需求,不能要求一个班的学生都一模一样,没有兴趣上的差异,没有性格上的区别。学生个性上的千差万别恰恰是德育过程中要面对的现实。对学生的个性要给予尊重,决不可嘲笑、讽刺学生个性上的某些特点和缺陷。对学生个性的不尊重,会极大地损伤学生的自尊心,打击学生积极向上的内在要求,甚至会使学生失去生活的信心。在德育过程中不仅要尊重学生的个性,而且要爱护学生的个性。当学生的个性受到损伤的时候要关心、体贴、鼓励学生,使学生在挫折中重新站立起来。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学生个性的发展。教师应对于学生的一些不良个性给予中肯的分析,指出其产生的原因和纠正的方法,鼓励其个性向好的方面转化。不能因批评不良个性而压抑个性的发展,不能做丰子恺先生漫画中那种拿着大剪刀剪掉学生个性的“园丁”。其次,在德育中对学生要因材施教,因时施教,因地施教。因材施教是我国一个很好的教育传统。《论语》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公西华问孔子:“仲由问你,听到后就能行动吗?你回答,有父兄在,如何能行动?冉求也问你,听到后就能行动吗?你回答,听到后就行动起来。这把我弄糊涂了,敢再问一下。”孔子说:“冉求总是退缩,因此要鼓励他前进。仲由好勇过人,因此我要约束他。”这个故事生动地反映了在孔子那里就有了因材施教的思想和方法。因材施教的核心就是要保护和发展学生的个性。面对一个班的众多学生,如何因材施教呢?办法总是有的,需要教师从实际出发进行创造。有的学校要求学生写周记,由班主任有针对性地加以批语。这个方法就是因材施教并影响学生个性的好方法。除了因材施教以外,因时施教和因地施教也是促使学生个性发展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总而言之,学校德育应当遵循人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生活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个性原则。以这些原则作为评价尺度,对我国学校德育的现状就会得出全面正确的评价。以这些原则作为行动准则,我国学校德育工作就会得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9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3]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294.
[责任编辑王银娥]
《唐都学刊》“关学研究”栏目征稿启事
“关学研究”栏目是本刊的重点栏目之一,由著名的关学研究大家刘学智教授、林乐昌教授主持。关学是宋代以降关中地域思想文化中最为璀璨的奇葩,也是具有全国乃至世界性影响的地域性学术流派之一。身居关中书院的《唐都学刊》,开辟“关学研究”栏目,为关学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我们期望此举可以推动关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为此,我们热诚地期望海内外关学研究者惠赐佳作,特向从事该领域研究或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征集稿件。具体要求:
2. 论文选题:关学理论问题研究及实践问题探讨。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论述有理有据,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语言通畅、凝练。
3. 论文字数以1万字左右为宜,也欢迎万字以上的大作。
4. 参考文献:在文中一一标出其对应的序号(是书的需标页码)。具体说明:书——编著者姓名.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若是国外著者,需标明译者)、页码;期刊——作者姓名.文章题目[J].期刊名称,年(期):起止页码.
5. 投稿方式:请将电子版文稿投本刊电子信箱:tdxk.xawl@163.com,并留下通联方式。编辑部接到稿件后一月之内通知作者稿件处理情况。
6. 联系人及电话:贾马燕029-88241039(办公室)。
欢迎专家学者赐稿!
On School Moral Education Principle
LI Jian
(SchoolofPoliticsandEconomics,ShaanxiNormalUniversity,Xi’an710062,China)
Abstract:The success and failure of school moral education, the healthy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a new generation, the interest and reputation of thousands of families, a nation’s destiny and future, the evaluation of school moral educational level, all of these is heavily dependent on the correctness and clarity of school moral education principle. School moral education principle mainly includes humanity principle, subjectivity principle, life principle, modernity principle and individuality principle.
Key words:school moral education principle; humanity principle; subjectivity principle; life principle; modernity principle; individuality principle
作者简介:李健,男,陕西泾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应用伦理学研究。 1. 作者为高校教师及学术研究机构的相关研究人员,投稿应附(姓名、性别、籍贯、单位名称、学位及职称、研究方向、单位邮编)。
收稿日期:2015-11-26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0300(2016)01-0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