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棉花目标价格体制改革仪器化公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2016-02-02赵光全新疆博州纤维检验所新疆博州830000
■赵光全〔新疆博州纤维检验所,新疆 博州 830000〕
近两年棉花目标价格体制改革仪器化公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赵光全
〔新疆博州纤维检验所,新疆博州830000〕
2014年新疆启动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新疆纤检机构在中纤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了棉花质量监管职能,积极参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研究,进一步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深化改革,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努力服务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大局,纤检机构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通过近两年来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的进行,我们在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过程中的具体实践中发现棉花仪器化公检参与企业在执行国家标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线测回潮、条码打印划道、夹包机夹损、条码涂墨无法录入、缺号、漏号、棉花混等混级收购、加工及转圈棉等。监管仓库存在样品回潮、条码缺失、取样、样品管理、样品交接,样品重量上不足等一些问题。笔者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与大家共勉。
一、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在线测回潮问题
少数企业在在线测回潮、条码仪上做手脚,为了降低成本,人为降低水分。
(二)棉包亏重
少数企业在棉包重量、计量器具上做文章,出现棉包亏重现象。
(三)企业条码仪打印存在的问题
条码打印出条码纸外;条码打印机跳纸,连过几个号不打印;条码号不连续,有缺号、漏号现象;条码出现错误或断针,电脑不认输不进去,位数不够32位或中间缺少0位等;个别企业条码打印划道特别严重,打印机断针,录入人员无法录入,有的一筐10个样品中2个~3个条码无法录入;少数企业条码上涂墨、条码上污染等现象致使录入人员无录入,有的录入人员用湿布擦拭干净后才能录入;条码被夹包机夹坏的现象特别严重,有的虽然无法扫码录入,但是可以看清下面的数字手工录入,不过这就延长了录入时间,影响HVI操作。
(四)机采棉与手摘棉混批加工
在棉花仪器化感官检验过程中发现,少数企业将机采棉与手摘棉混批加工,因加工类型不同,手摘棉的数据录入进去了,而一部分机采棉的数据不能录入,导致检验周期超期限。这就需要纤检机构及时通知棉库和棉花加工企业,及时整改。如某企业1611批和1511批共186个样品,其中1611批85个样品为手摘棉,1511批101个样品为机采棉这种情况就不能录入。
(五)混等混级收购加工
在棉花收购后期,少数棉花加工企业收购了一些低等级的棉花,加之后期管理放松,便开始混等混级收购、加工。在一批低等级的棉花中有白棉三级(31)、白棉四级(41)、淡点污棉一级(12)、淡点污棉二级(22),还有黄染棉一级(14)、甚至还有黄染棉二级(24)。加工质量有中(P2)、差(P3)两档,给感官检验人员分级带来很多不利。
(六)转圈棉问题
少数企业为了套取补贴虚开籽棉收购发票,出现内地棉倒流新疆交售,形成转圈棉现象。
(七)棉花加工企业存在超轻、超重包回包现象
由于企业打包操作人员不熟练或管理松懈,工作责任心不到位,产生了一些超轻包、超重包。
(八)机采棉加工质量问题
因采摘方式不同,机采棉杂质大,博州2015年的棉花由于中期气温高,棉花长度偏短、马克隆值普遍偏高,因此,企业为了保长度,没有大清大排,机采棉加工质量有所降低。没有经过皮清机、籽清机多次清理的棉花加工质量中(P2)、差(P3)均有,颜色级有白棉三、四级,淡点污棉一级(12)、淡点污棉二级(22),影响棉花颜色级。
二、棉花监管仓库存在一些问题
(一)棉花监管仓库取样问题
1.仓库取样重量问题、送检的样品量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的样品只有70 g、80 g,远远低于国标样品重不低于125 g要求,影响HVI检验。2.未按国家要求取样致使样品表面形态被破坏,抓扯卷成团,增加了索丝,影响棉花颜色级、加工质量检验。3.仓库取样时,遇到下雨,棉花会被雨淋湿;如果遇到下雪,将棉花上沾有雪的样品装在样品袋里,检验人员在棉花仪器化感官检验时会发现少数样品上还有水和污泥,影响棉花质量。
(二)仓库取样条码存在问题
1.仓库取样时条码丢失严重,有的有样品无条码,有的1个样品里放2、3个条码,感官检验人员有时一天都在找条码,查缺号。2.取样人员不小心将条码纸撕掉一部分或者撕烂了条码,以致条码不全,公检时无法输入条码;录入人员只有查缺号补录,如有的公司缺1个号,查询后发现有很多缺号导致无法补录。3.仓库取的样品数量个数不对,如申报单上186个,实际出样后只有185个,数量不符。4.少数仓库取样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将条码纸夹在棉样中间,有的将条码折叠、卷曲,公检时不好录入条码;有的将条码放在小样袋口,容易丢失条码。
(三)仓库在样品交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棉花监管仓库与实验室交接时间在48小时以上造成超期。2.交接样品数量对不上,如精河海洋库一批棉样186个,实际只有178个,少了8个样品。3.监管仓库有混批现象,有的将两批棉样混装在一起。4.申报单数字填写错误。如申报单号65225141109 批186个样品,由两个批次组成,实际2212批144个样品,2312批有44个样品,共有188个样品。5.申报单号填写错误。如申报单号65225141128批号,录入人员扫描为65228141131号。6.样品交接单签名不全,有的未签名就拉来了。7.重复抽样。如某企业一批棉花147个样品,实验室已检验发布后,又送来棉样检验。8.监管仓库重量检验后录入不及时,导致感官检验时延期,重量不在检验结果中,也遇到过仓库下班休息没人,不能录入等情况。
三、自用棉存在的问题
1.自用棉取样不及时,存在超期现象。2.取样重量、送检的样品重量严重不足,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丢失条码严重,缺号严重。4.个别自用棉企业存在转圈棉问题。
四、实验室在感官检验时存在的问题
(一)棉花监管仓库申报单号与企业条码上的加工批次号不一致
应该将仓库申报单号与企业条码上的加工批次号统一起来,因为不统一会在拉样、出样时不注意混批了,感官检验录入时发现混批而无法分批,不是同一企业的可以区分开,但同一企业的就无法分批。
(二)感官检验人员和录入人员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软件方面欠缺
实验室只重视对HVI信息化管理进行培训,忽视了对感官检验人员和录入人员的培训,HVI信息化管理人员与感官检验人员是脱节的。如感官检验人员和录入人员在录入完一批棉花后刚开始时不确定有没有;如果没有确定,HVI操作时显示为未感官,最后导致检验超期。
(三)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软件上不足
棉花监管仓库与拉样验收时间、感官检验录入时间在软件上设置不合理。因为录入人员在录入时,电脑显示为棉花监管仓库与拉样验收时间,录入人员在录入时要每次改日期,容易出错。
(四)感官检验时发现回潮率高
在感官检验前期,9-11月棉花回潮率大都在6.5%以下,11月以后天气变冷,下雨、下雪后,回潮率偏高,检验人员就要对棉样进行预处理。国家标准要求棉花回潮率在6.5%以上就要进行预处理,达到吸湿平衡,而实际情况是回潮率一般在9%、10%以上才进行预处理,回潮率在6.5%~8.5%之间的也没有全部做到预处理。
(五)样品重量严重不符
针对样品重量不符的,感官检验人员有权拒检,一般的处理方式就是整改。
(六)没有做到包包检验
在感官检验中,对异性纤维检验重视不够,没有做到包包检验。在备注中应有文字描述,如毛发1根、色线1根,防止异性纤维结果录错,每批录完后应检查。
对颜色级检验重视不够,也没有做到包包检验。以前是感官等级检验,现在是颜色级检验,应以HVI检验结果为准。
五、对存在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应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
防止异性纤维混入,全力整治在采摘、收购、加工中混入异性纤维。确保条码信息准确、条码打印规范,及时更换色带,调整色带与条码纸的位置,避免出现条码打印不清楚,出现断痕,条码打印不完整等现象;企业在夹包时注意不要把条码夹坏。严禁企业棉花混等混级收购、加工,机采棉与手摘棉不能混批加工,要单独组批。防止企业发现转圈棉问题。加大对转圈棉的专项检查力度,对纺织企业所属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自用棉要建立档案,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其棉花用于企业纺纱。
(二)加大对棉花监管仓库的管理
加强对入库公检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原因、方法、措施,并加强入库公检工作质量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入库公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所取样品重量、送检的样品重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样品数量、样品交接及时准确、无误。加强棉花监管仓库临时聘用人员对棉花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之了解一些国家标准要求。
(三)纤检机构认真履职
纤检机构要认真执行棉花质量监管职能,积极参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研究,进一步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深化改革,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努力服务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大局,提升纤检机构在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1.要确保公证检验样品的真实、可靠、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性。棉花公证检验数据要全面、科学,有利于纺纱企业用棉质量稳定和通过公证检验数据配棉,促进纺纱企业发展。2.检验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检验,颜色级检验、异性纤维检验做到包包检验;在感官检验时发现棉花回潮率在6.5%以上,就要及时预处理。3.加强对感官检验人员和录入人员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培训,提升专业知识。4.纤检机构要重视对棉花收购、加工后期,少数企业棉花混等混级收购、加工现象的管理。5.年终要对企业收购、加工、销售的棉花情况进行查账,防止企业弄虚做假,杜绝企业转圈棉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