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传说分类方法述论
2016-02-02张建军
李 扬 张建军
都市传说分类方法述论
李 扬 张建军
与国外相比,中国的都市传说研究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我国民俗学者尚未建立起本土的都市传说类型索引体系。西方学者围绕着真实性、主题、类型、结构等诸多方面对都市传说的分类系统展开了讨论。布鲁范德《都市传说类型索引》的面世,成为了西方都市传说分类和索引研究的里程碑式著述。同时,它对于中国都市传说的分类工作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都市传说 分类方法 索引
都市传说(Urban Legend),又称“都市信仰故事”“城市传说”“现代传说”或“当代传说”等。在学术研究中,这些名称用语通常都是可以互换使用的。一般来说,都市传说的情境经常被设置在当代社会背景之中,被当作真实的某种经历来讲述,包含着不同寻常的情节,真实信念的元素以及或明或暗的寓意。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民间叙事文类。西方的都市传说研究大致起源于20世纪上半叶;至迟在1968年,美国学者理查德·多尔森(Richard M. Dorson)和威廉·埃杰顿(William B. Edgerton)就已经开始使用了“Urban Legend”这一术语了*Tristram Potter Coffin. Our Living Traditions:An 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Folklore.New York: Basic Books. 1968. p166; William B. Edgerton,The Ghost in Search of Help for a Dying Man, Journal of the Folklore Institute, Vol. 5, No. 1.1968. p31, 38, 41.。国内引入“都市传说”的相关概念大致出现于1993年*[美]布鲁范德:《美国民俗学》,李扬译,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5-95页。但是,在译著中并未出现“都市传说”一词,而是与其同义的“都市信仰故事”和“现代传说”等词汇。。2000年,李扬和王珏纯选译的《旧篇新章——美国都市传说略谈》*[美]布鲁范德:《旧篇新章——美国都市传说略谈》,李扬、王珏纯译,《民俗研究》2000年第4期。是中国民俗学者介绍都市传说这一民间文学叙事文类的较早译文。除了译介类文章,王杰文、张敦福、施爱东、黄景春等*如王杰文:《乘车出行的幽灵——关于“现代都市传说”与“反传说”》,《民俗研究》2005年第4期;张敦福:《消失的搭车客:中西都市传说的一个类型》,《民俗研究》2006年第2期。施爱东:《盗肾传说,割肾谣言与守阈叙事》,《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黄景春:《都市传说中的文化记忆及其意义建构——以上海龙柱传说为例》,《民族艺术》2014年第6期,等。民俗学者也对国内的都市传说做出了初步的研究与阐释,并取得了不少可资借鉴的学术成果。
到目前为止,国内公开发表的都市传说研究论文约有30余篇,并且出版了两部美国都市传说的译著(分别是《消失的搭车客》*[美]布鲁范德:《消失的搭车客:美国都市传说及其意义》,李扬、王珏纯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和《当代都市传奇》*[美]雪莉·布林克奥夫:《当代都市传奇》,蒋呈丽译,北京:外文出版社2006年版。),而在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研究所连续举办的三届“海上风都市民俗学论坛”*华东师范大学主办的三届“海上风都市民俗学论坛”,分别举办于2013年8月26日-8月27日;2014年7月18日-20日;2015年7月14日-16日。中,也都涉及到了都市传说研究的相关议题。但是,与国外相比,国内的都市传说理论研究仍然显得比较薄弱。其中一个较为显著的缺陷是,中国都市传说的搜集整理工作相对滞后,许多都市传说的类型并未纳入到学者的研究视野。因此,国内学者对于都市传说整体分类系统的探讨和实践,几乎处于一片空白领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们对于都市传说文类认知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如陈冠豪在硕士学位论文中提出:“都市传说”一词的定义,受到学术界不少的质疑,因此作者欲在此篇论文中,依照中国当代的文化现况,重新给其定名“当代恐怖传说”。(参见陈冠豪:《中国当代恐怖传说之类型分析与研究》,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但是,这一定义是值得商榷的。笔者通过查阅布鲁范德的《都市传说类型索引》,发现“恐怖传说”(horror legends),仅仅是都市传说十大主题分类中的一种。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以均质化的态度来考察都市传说十大主题的话,“恐怖传说”仅占“都市传说”全部类型的十分之一。因此,将“都市传说”重新定名为“当代恐怖传说”大大缩减了都市传说的内容。
建立都市传说的分类系统,编制都市传说的类型索引,是进行都市传说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布鲁范德提出,搜集到的全部民俗资料都应当以某种分类系统进行编排。它的目的是便于对这些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不同版本的图档比较,以及文本分析。*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 Santa Barbara, California: ABC-CLIO, LLC.2012.p122.而且,就国内的都市传说学术语境而言,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在于我们可以通过探讨都市传说的分类系统,进一步理清国内外都市传说类型的主要内容,进而对都市传说的概念、生成、传播、特点,以及个案和类型研究等诸多方面做出更为深广的开掘。
一
在《企鹅美国民俗辞典》(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American Folklore)中,艾伦·阿克塞尔罗德(Alan Axelrod)和哈里·奥斯特(Harry Oster)认为都市传说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当代故事,被当作真事讲述,但是具备‘传统民俗’的特征……和吹牛的大话不同……(它)总是含有似是而非的迷惑本质。”*[美]雪莉·布林克奥夫:《当代都市传奇》,蒋呈丽译,第16页。布鲁范德也指出:“众多的出版物,包括《时代》《读者文摘》和地方报纸(都把都市传说)当作真事登载之,电台的评论员报道之,各行各业的人们津津乐道之,影响甚广。”*[美]布鲁范德:《美国民俗学概论》,李扬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第123页。理查德·罗帕(Richard Roeper)则明确地否认了都市传说的真实性,认为都市传说是百分之百的虚构叙事*Roeper, Richard. Urban Legends: The Truth behind All Those Deliciously Entertaining Myths That Are Absolutely, Positively, 100% Not Ture! Franklin Lakes, NJ: Career Press.1999.。基于此,笔者认为,都市传说是一种“真与假”复合在一起的叙事文类,它既有扭曲的生活事实,又有符合世俗理念的杜撰情节。换句话说,都市传说所蕴含的似是而非的“迷惑本质”,总是让讲述者和听众信以为真。然而在事实上,绝大多数的都市传说都经不起生活事实的检验,它更偏重于观念上的可信性,而缺乏事实上的真实性。这是大多数都市传说的共同特征。
即便如此,如果我们将都市传说完全认定为虚构的叙事,这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大多数的都市传说之所以能够广泛流布,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建立在当下真实的社会语境中。布鲁范德本人也曾在“代沟传说”这一故事类型中指出,“这一系列的故事,很有可能是真实的,描述年轻人混淆或误解了历史事件,包括相当晚近的历史(在成年人看来)”。*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 Santa Barbara, California: ABC-CLIO, LLC. 2012. p255-256.其实,在真实性上,都市传说存在着“量”的差别。虽然一部分学者认为那些“真人真事”并不能算作真正的都市传说,但是这并不妨碍其他学者按照真实性的标准来建构都市传说的分类谱系。张敦福在《都市传说研究初探》一文中提到:“有的文献资料库还按照真实性程度对都市传说进行分类:完全真实(completely true),有一定的真实性(based in truth),可能是虚构的(probably false),完全是虚构的(completely false)。”*张敦福:《都市传说初探》,《民俗研究》2005年第4期。由此可见,这四个等级序列构成了都市传说真实性的分类谱系。
魏泉是国内第一位以“真实性”为标准来划分本土都市传说类型的学者。她将自己近十年搜集到的校园传说按照真实性的标准,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确有其人其事的传说,有其事无其人的传说和凭空编造的鬼故事。*魏泉:《若有若无:中国大学校园传说的个案与类型》,《民俗研究》2012年第2期。作者所采用的这一分类方法,主要受到了上文提到的四级序列分类谱系的影响。同时,她又根据校园传说本身的特点,按照“人”“事”的“有”“无”标准将其分为了三个大类。具体说来,在“确有其人其事的传说”类型中,她提到了教授、学生和学校工作人员三个群体,介绍了如“陈景润撞树”等故事;在“有其事无其人的传说”类型中,她列举了“首长更黑”“考试作弊”“扎针传闻”“盗肾传说”等案例;在“有其事无其人的传说和凭空编造的鬼故事”类型中,她分析了“一条辫子”的女鬼,“风水、尸地、坟地”和“尸体解剖”等传说。虽然作者选取的传说类型相对有限,但是文章所提及的校园传说,却在当时中国大学校园生活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和代表性。这些校园传说揭示了学风和校风,乃至于社会风气的转变历程。
按照“人”“事”的“有”“无”标准来划分校园传说,其显著缺陷是导致许多故事类型无法归类或出现同一故事类型不同归类的情况。例如,“无解的数学难题”*Brunvand, Jan Harold.Curses! Broiled Again! The Hottest Urban Legends Going. New York: Norton. 1989. p278-283.,该传说发生在1940年的斯坦福大学,来源于著名数学家乔治·丹齐格(George B. Dantzig)的真实案例。可是,该校园传说在广播、出版和口头流传的过程中,丹齐格的名字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爱因斯坦等名人。这一传说“确有其人”(乔治·丹齐格、爱因斯坦等人),同时也“确有其事”(解出数学难题)。然而故事中“人”和“事”的“真实性”却时常处于分离状态。其实,作者所提出的“真实”强调的是一种“事实基础”。不过,这种“事实基础”恰好与都市传说的基本特征——“变异性”——相冲突。一般来说,都市传说几乎都包含有不同的异文,这些异文共同构成了某一共同的故事类型。如果我们将丹齐格的“无解的数学题”归入“确有其人其事的传说”,将爱因斯坦等人的“无解的数学题”归入其他,这样的做法无疑分裂了同一类型传说整体性的特征,是对于民间故事类型的一种“反动”。
中国学者以“真实性”的标准来划分都市传说的做法尚属于初步尝试,在中国都市传说研究尚未全面展开的情况下,这一分类方法还没有形成学术对话。笔者认为,都市传说作为一种“信以为真或半信半疑”的民间叙事文类。多数都市传说都难以在“度”上把握其真实性。如“店里的蛇”*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pp584-585.,该传说讲述的是蛇藏在外套、毛衣中,咬了顾客。这一故事类型的“真实性”包括以下四种“真实”的可能性:完全真实、有一定的真实性、可能是虚构的和完全是虚构的。如果学者没有确凿有力的证据,对其证实或者证伪,那么它本身的真实程度也是无从判定的。都市传说作为一种民间文学叙事文类,其“事实真实”往往是可以悬置的。因此,以真实性作为都市传说的划分标准,虽然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但是实际的可操作性较差。而且,关于“真实性”的认定标准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刘文江在探讨都市传说的真实性与相信性的关系时,提出“在实践中存在着两种认知过程:一是判断传说内容为真而相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以往所熟悉的、认可为真的话语形式的认知而相信”。也就是说,真实性包括“内容和形式”、“显现与隐藏”等诸多不同的层面。如何定义“真实性”,也会直接影响到都市传说的分类系统。(参见刘文江:《作为实践性载体的传说、都市传说与谣言研究》,《民俗研究》2012年第2期。),这种分类方法本身会造成大量的都市传说无法归类或者出现混乱编排的情形。
以真实性来划分都市传说的方法,根源于民间传说真实性的讨论,以及谣言学研究范式的影响*如刘文江认为:“长久以来,传说研究一直在探讨真实性的问题”。(参见刘文江:《作为实践性载体的传说、都市传说与谣言研究》,《民俗研究》2012年第2期。)此外,李一峰提出:谣言研究始于二战。美国的一些网站,热衷于讨论传奇故事,详辨其真伪。“总之,都市传奇具有谣言的一般特征,但同时,它有具有民间传说的传播形态特征与传播功能。”(参见李一峰:《都市传奇:媒体时代的城市谣言》,传媒学术网: http://www.chinamediaresearch.cn/article.php?id=1886,2005年2月5日。)。已经有学者提出,都市传说是广义谣言范畴内的一大分支。一般认为,都市传说与谣言、流言之间存在着一种相生互动关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有人已经提出,流言有时候是不时地重复出现的都市传说——当其在某个具体地点和时间被讲述时,它们是流言。也有人提出相反的观点:流言在持续存在很长时间之后就会转变成传说”。(参见[美]尼古拉斯·迪方佐与普拉尚·博尔迪亚:《流言,传言和都市传说》,艾彦译,《第欧根尼》2008年第2期。)然而,从文类本身的特点来看,谣言可以是一句话,不需要任何故事情节,但是大多数的都市传说却是包含诸多情节大同小异的异文,这是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民俗学者将都市传说视为民间传说的亚类形态。从这一点上来说,以真实性的标准对都市传说进行分类,无疑忽视了它作为民间叙事文类的基本定位。而且,民俗学者之所以建立都市传说的分类系统,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档案馆的存档、检索,以及比较研究,等等。但是,这种以真实性构建的都市传说层级分类系统本身只是指明了都市传说的一个基本特点,在类型检索、情节比较等诸多方面都无法满足学者研究的需要。因此,这种分类方法大大降低了它作为学术研究工具书的意义和价值,并非是一种理想的分类方式。
二
美国民俗学家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便开始了都市传说的搜集和研究*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New York: Norton. 2001. p.xxix.但是,当时的民俗学者使用名称的是与“都市传说”(urban legend)同义的“都市信仰故事”(urban belief tale),而不是“都市传说”(urban legend)。。随着学术研究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学者命名的都市传说已经暗含了某种分类系统的意味。例如“消失的搭车客”,“男友之死”等等,这种命名标题,实际上代表了一个明确的故事类型。然而,这种以标题来划分传说类型的做法也存在着某种难以避免的缺陷——有时它并不能够容纳同一故事类型中的全部异文。例如“多毛的搭车客”*故事类型:男扮女装,请求搭车,有多毛的手臂,手提包里的短柄斧,行凶未遂。(参见Bennett, Gillian, and Paul Smith, eds.Urban Legends: A Collection of International Tall Tales and Terrors. Westport, CT: Greenwood Press. 2007.pp18-20,62-65.等),该传说类型在西方社会存在着许多大同小异的故事情节,在标题的限定语中,它意指男扮女装、企图行凶的搭车客最终被他人识破——通过多毛的手臂、手掌或者大腿。但是,在某些搜集到的异文中,他人是通过搭车客穿着的男士鞋子、下巴的胡须或者手提包里的短柄小斧而发现其真实性别的。因此,“多毛的搭车客”标题本身无法承载这一类型的全部异文。也有学者将该传说类型称之为“手提包里的短柄小斧”,同理,该命名也只能标明这一故事类型中部分异文的情节特征,即通过短柄小斧识破搭车客,而不能囊括他人通过多毛的手臂等识破搭车客的情节。这种情况与传统民间故事中“灰姑娘”的类型命名有相似之处。在以“灰姑娘”标题命名的故事类型中,同样也包括了部分“男性灰姑娘”作为故事主人公的异文。布鲁范德认为:“对于一项好的学术研究而言,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分类体系。”*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 p123.
在80年代前后,网络上的都市传说分类逐渐引起了民俗学者的注意。这些都市传说的分类网站通常包括一个搜索引擎窗口和一些主题标题。例如在snopes.com的网页上,主页的分类包括了汽车,学院,节假日,医疗,宗教,旅行,等等。*Rumor has it: snopes.com : http://www.snopes.com/。然而,大多数的网络都市传说主题标题都是模糊的,甚至是怪诞的,某些主题情节和意义指向常常令人难以捉摸。这些网络上的都市传说分类大多是网民的自发性行为,往往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而且缺乏系统观照的整体框架。布鲁范德认为,这种分类方式更适合于随意浏览或者是大众娱乐,可是对于严谨的学术工作来说,则是难以令人满意的。网络都市传说分类系统的混乱,造成了研究者通过标题或关键词详尽搜索、定位某一特定传说资料的困难。虽然当时网络虚拟的数字资料分类已经如火如荼、且方案百出,但是西方民俗学者依然尚未进行详细完备的和学术意义上的都市传说分类工作。
在1984年召开的国际民间叙事研究会大会上,一些西方民俗学者讨论了建立都市传说分类系统和类型索引的相关议题。如在德克萨斯大学泛美分校(Pan American University)任教的马克·格雷泽(Mark Glazer)*Mark Glazer,德克萨斯大学泛美分校心理学和人类学系教授,以创办主持因特网民俗学讨论组而闻名于世。(参见李扬:《迈向新世纪的民间叙事研究——第13届国际民间叙事研究会大会综述》,《民俗研究》2001年第4期。)向大会提交了一项关于都市传说集中归档和编制索引的提案。他计划与一些大学和学者共同开发一个便于网络在线操作的都市传说分类系统。同时,他还列举了一个词条样例“NO.77:男友之死”,它包含了一个故事梗概和参考列表。“然而,他既没有给出类型索引的具体形态和细节信息,也没有给出编码1-76之前或之后的内容提示。”*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p123.在大会上,保罗·史密斯(Paul Smith)也概述了一个发展电脑归档的更为详尽的“策略”,但是他却没有提出一个编制类型索引的方案。这一缺陷导致了他的方案大打折扣,因为对于都市传说的分类工作而言,它最好是同时编制出与之相匹配的类型索引系统。而且,史密斯在提出这一方案之后,也没有后续工作的跟进。因此,他们的大会提议在当时更多是个人观点的表述,并没有取得与会学者的一致认同和广泛支持。
与此同时,一些西方学者出版的都市传说论著也越来越多的涉及到了都市传说的分类工作。在早期的都市传说论著中,由于其掌握材料的有限性,其分类往往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在这种情况下,都市传说的分类往往是根据材料本身所具备的主题、意义、功能或其他特征来进行分类。如在《婴儿列车》一书中,作者将这些搜集到的都市传说材料分成了八组,分别是“性和丑闻传说”“恐怖”“犯罪和惩罚”“工作中的传说”“趣事和游戏”“外交关系”“动物传说”“学院传说”。*Brunvand, Jan Harold.The baby train and other lusty urban legends. New York: Norton.1993.另外,还有一些都市传说是按照其流传的国家,流行的时期,情节结构、风格等其他方面展开。*在民间故事的分类中,往往也会采取相似的分类方法。如祁连休以“时段”为标准,将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划分为“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代”“清代”七种。(参见祁连休:《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我国的一些民俗学研究者也对都市传说的体系也进行了初步性的划分。如张婷按照文类,将“校园恐怖传说”划分为“传说”“故事”和“传闻”。*张婷:《当代校园恐怖传说研究——以北京师范大学的个案为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陈冠豪依据情节,将“中国当代恐怖传说”划分为“人影传说”“闻声传说”和“物品传说”。*陈冠豪:《中国当代恐怖传说之类型分析与研究》,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但是,由于这些分类方法的阐释大多是集中于论文的某一章节或部分,所以论述相对比较简略,仍然留有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余地。
此外,大卫·梅因(David Main)和桑迪·霍布斯(Sandy Hobbs)还提出了都市传说的分类需要考虑到传说结构本身,他们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作者认为学者在构建一个系统化的分类模式之前,首先要分析和定义是“什么组成了一个当代传说”,他们思考的重点从“传说叙事”(Legend Narratives)转向了“传说母题”(Legend Motifs)。同时,他们还受到了语境、表演、结构等理论的影响,认为许多都市传说在具体讲述的过程中伴随着一种基本模型——听众和传说主人公在接受信息上有着相同的顺序。举例来说,在“消失的搭车客”中,故事主人公得知搭车客是一个鬼魂的结尾与听众在接受这一信息上,具有时间层面上的同步性。都市传说在讲述的过程中,是以一种传说主人公和听众同时接受信息的方式被传播。*David Main, Sandy Hobbs. The Substitute Personal Experience Narrative in Contemporary Legends, Contemporary Legend New Seris10.2007. pp38-51.这种“代替个人经验叙事”(Substitute Personal Experience Narrative)的结构本身很有可能在划分都市传说上大有用处。然而,由于这种结构分类方法尚未付诸实践,其现实的可操作性,依然有待于在行动中对其进行检验。
值得一提的是,布鲁范德在1993年出版的《婴儿列车》一书中附录中有《都市传说类型索引》(下称《索引》),并于2012年在《都市传说百科全书》中对于该索引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这一索引几乎搜集了美国乃至于大部分西方社会广泛流传的都市传说。“当这个索引首次面世的时候,在民俗学会议上还存在着一些关于它的表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通用性的讨论,但最终,一些欧洲民俗学者开始去采纳这个索引了。”*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 p741.这一索引对于都市传说的分类和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在荷兰和比利时,两国搜集和出版的都市传说文本都是在“布鲁范德索引”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和编码的。它已成为都市传说分类和索引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式著述。
三
在布鲁范德之前,戴维·巴肯(David Buchan)在《语言、文化和传统:英国社会学学会上提交的语言和民俗年会论文》(Language,cultureandtradition:PapersonlanguageandfolklorepresentedattheannualconferenceoftheBritishSociologicalAssociation)中将都市传说的体系划分为六个基本组成部分,包括:
1.“满足事件”传说是“愿望满足故事呈现了何种命运”(如“花心男人的保时捷”)。
2.“挖苦事件”传说是带有讽刺性和明确性的,通过笑声,那些没有人情味儿的规定和机构给我们制造了无力和不安的感受(如“百货商店中的蛇”:从第三世界国家进口的衣服或地毯内藏有一条蛇,咬伤了顾客)。
3.“恐怖”故事与现代社会中潜在暴力的当代恐惧相连。它们调整了我们的恐惧,并帮助我们清晰地表达它们(如“丢失的奶奶”:奶奶在一个家庭假日的途中死去,随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偷偷走了尸体)。
4.“不幸事件”传说强调的是对命运的讽刺(如“爆炸的厕所”)。
5.“不同寻常事件”故事在当下的背景中总是含有超自然的因素,在这些超自然中包含着合法性的信仰(如“消失的搭车客”)。
6.“群体知识”故事是由一些特殊的文化群体讲述:学生、军事人员、隐形眼镜的使用者,等等(如“保姆”:两种主要群体讲述者讲述——保姆和父母——展现对他人承担或指定责任时可能存在的危险*以上六个基本类型的举例,除“爆炸的厕所”以外,另外五个故事类型均可在《消失的搭车客》一书中找到故事类型,读者可参阅此书来理解这些故事类型的基本内容。(参见[美]布鲁范德:《消失的搭车客:美国都市传说及其意义》,李扬、王珏纯译,第24-46, 57-61、118-128、167-179页。)“爆炸的厕所”:妻子在马桶喷洒了挥发物,丈夫点燃了它,受伤。(参见Brunvand, Jan Harold.The Mexican Pet: More “New” Urban Legends and Some Old Favorites. New York: Norton. 1986.p13-16.))。
贝尔(Bell)在《购物中心的旧式爱情:青年的人性程式》(Courtly love in the shopping mall: Humanities programming for young adults)中将都市传说划分为:被污染的食物;可怕的形象,如购物中心的绑匪、情人巷或汽车后座的杀手和下水道里的鳄鱼;犯罪;身体里的异物以及其他的医疗恐怖;不幸的宠物;名人,等。*De Vos, Gail. Tales, Rumors, and Gossip: Exploring Contemporary Folk Literature in Grades 7-12. Englewood, CO: Libraries Unlimited.1996.p10.
与巴肯和贝尔相比,布鲁范德的分类系统则更为详细和具体,层级关系也更为明确。以布鲁范德的1993年版《索引》为例,它主要包括了十个分组,分别是:
1.关于汽车的传说(包括,鬼故事;旅行不幸事故;意外事故故事;汽车恐怖故事;廉价汽车的梦幻;技术盲;汽车的破坏或犯罪,等)。
2.关于动物的传说(包括,动物的灾难;动物的侵扰或污染;可靠的看门狗,等)。
3.恐怖传说(包括,保姆故事;医疗恐怖;其他恐怖,等)。
4.意外事故传说(包括,可怕的意外事故;滑稽的意外事故,等)。
5.性和丑闻传说(包括,春药故事;避孕故事;性教育故事;性丑闻;其他性故事,等)。
6.犯罪传说(包括,盗窃故事;暴行和绑架;毒品犯罪,等)。
7.商业和职业传说(包括,公司和商业;电话;其他技术;职业和贸易,等)。
8.关于政府的传说(包括,低效率;阴谋;科学对抗宗教;军事和战时传说;混乱政府,等)。
9.名人谣言和传说(包括,名人,等)。
10.学院传说(包括,教员和研究;学生;答题本和其他考试传说,等)。*Brunvand, Jan Harold. The Baby Train and Other Lusty Urban Legends. New York: Norton. 1993. pp68-71.
而且,布鲁范德还将某些亚类进一步做了划分。如他将“动物的侵扰或污染”再次细分为了“水蛇故事”“食品和餐馆故事”“国外食品中的异物”等。
对于都市传说的整体分类而言,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分类系统能够被全部的学者接受。即便如此,许多民俗学者依旧热衷于为都市传说构建一个完整的组织框架。因此,被搜集到的都市传说很有可能是根据它们的主题、角色、行动或情感来进行分组,例如划分为汽车、宠物、犯罪、商业、政府和学院生活,等。布鲁范德1993年版《索引》,也不是某个单一指标构建的分类系统。它的十个基本组成部分大致建立在内容上(如“汽车”),社会组织上(如“政府”),异常行为上(如“犯罪”),精神状态上(如“恐怖”),等。这些分类标准指向了不同的维度,它的最终目的是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框架。1993年版索引的面世,无论是在全面性,还是在系统性方面,都大大地推进了都市传说分类工作的进程。
在2012年,布鲁范德对1993年的《索引》进行了扩充和修订。这一索引包括了他先后出版的5部都市传说集子*布鲁范德先后出版过五本都市传说专著,分别是:The Vanishing Hitchhiker: American Urban Legends and Their Meanings(1981);The Choking Doberman and Other “New” Urban Legends(1984);The Mexican Pet: More “New” Urban Legends and Some Old Favorites (1986); Curses! Broiled Again! The Hottest Urban Legends Going (1989);The Baby Train and Other Lusty Urban Legends(1993)。这五本专著构成了布鲁范德编制《都市传说类型索引》的主要基础性资料。中全部的故事、传闻、主题和经过加工的作品(包括某些书面的现代传说)。而且,他还参考了近百部数年来的都市传说集子,在索引中增加了一些流传于当世的传说类型。除了故事类型的拓展,与1993年《索引》相比,2012年《索引》的词条去除了参考书目和页码的注释,同时增加了数字编码,附录了以传说字母编排的注释词条。这一《索引》的风格形式主要是受到了《民间故事类型》(The Types of the Folktale)的影响和启发。《索引》采用了荷兰档案馆的“BRUN”数字编码,“新编码增加收录了所有的新案例。编码系统中预留的空白考虑到了将来的扩充,而且,一旦有必要的话,进一步的划分可以采用小数点(就像在母题索引中那样)或字母(就像在原版的类型索引中那样)”*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 p742.。2012年《索引》采用的数字编码系统,进一步增强了都市传说分类的系统性,类型之间的界定更为明确。如在编码“02000-02099”之间包含的全部都是一个主题类型,即“动物的灾难”。
布鲁范德指出分类系统的各组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叠。某些故事类型本身可能包含着汽车、犯罪、性等诸多不同的主题,在这种情况下,分类具有了一定的随机性。如词条“03254求救的哭声”*故事情节:以婴儿哭声的录音来引诱受害人。(参见Brunvand, Jan Harold.Be Afraid, Be Very Afraid: The Book of Scary Urban Legends. New York: Norton.2004. p256.,由于传说类型本身包含了“恐怖”和“犯罪”两层含义,因此它既可以归类到第3部分“恐怖传说”中,也可以归类到第6部分“犯罪传说”中。这大概是任何民间叙事分类系统中都难以避免的矛盾。为此,他插入了相互参照项,如在第4部分“可怕的意外事故”的亚类中,他标明了“另请参阅第3部分的‘最后一吻’”等。布鲁范德在整体框架下,设置的相互参照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随机分类所造成的某种缺陷。
而且,布鲁范德也提出,某些都市传说类型虽然并不属于某一分组,但是依然将其列入其中。如“关于汽车的传说”下的“超自然故事”,它选取的类型包括了全部的四个超自然都市传说类型,但是其中的两个故事通常并不涉及到任何的汽车。他在列举比利时民俗学者斯特凡·托普(Stefaan Top)的例子时,写道:“我将把如何在现代传说中编制超自然传说索引的问题留待他人解决,在这里只是言明正像我的四个超自然案例并不都是汽车传说一样,所有的鬼故事也并不都是恐怖故事。”*Brunvand, Jan Harold. Encyclopedia of Urban Legends, Updated and Expanded Edition. p742.这种“不当”的归类做法主要是为了照顾都市传说类型的完整性,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暂时的“权宜之计”。
西方学者对于布鲁范德《索引》的分类系统也提出了许多或褒或贬的意见。但是该《索引》在都市传说分类研究领域确有开创之功。特别是2012年的《索引》,它在分类和索引等诸多方面的讨论和实践也越来越成熟,赢得了许多民俗学者的重视和肯定。基于此,笔者认为,该《索引》对于中国都市传说的分类方法探究和搜集整理实践,具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责任编辑]王霄冰
五、结语
[责任编辑]刘晓春
李扬(1962-),男,四川自贡人,哲学博士,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张建军(1990-),男,河北保定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山东 青岛,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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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禺南地区,除了茭塘司东山社祭祀北帝之外,与之相邻的协恭社也供奉北帝为主神。据何威洲先生访问整理,1949年前协恭社蔡边乡螺阳宫北帝诞出会除了巡游本村外,还到包括南村、坑头、水坑等村巡游,据说是因为东山社的南村,协恭社的坑头、水坑等村与蔡边一样都奉北帝为主神,且当时这些地方和蔡边是结盟兄弟,关系非常好。据说当会景巡游队伍到达南村村口时,南村炮手会点燃三响炮,提醒会景到来。三响炮响过后,一个圆型的藤球带着长长的红飘带由炮口飞向蔡边出会的巡游队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争相竞抢这圆球,如果谁得到这圣物,当年必定抱得美人归和行好运。当年,蔡边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南村烧炮,蔡边拾球。”意思是南村人民给蔡边人民送来好意头,足以显示出当年两地人民团结和谐及兄弟情深。*何威洲:《蔡边螺阳宫北帝诞出会忆述》,《番禺文史资料》第二十六期,2013年10月。其实这里包括了与蔡边乡同属协恭社联盟的坑头、水坑,也包括了同样供奉北帝神的南村。同样,坑头境内的北帝诞会巡游结束后,巡游队伍即从村东南的新门楼出村,先后到蔗山、白水坑、水坑、蔡边、梅山,最后到白岗,之后返回三圣古庙,俗称“回宫”。这里包括了与坑头乡同属协恭社联盟的蔡边和水坑,也包括了与之同宗的梅山陈。当时水坑、坑头和梅山又曾组织过陈姓的三乡联盟。*据笔者2014年12月25日市头访问记录。
明清鼎革以来,特别是乾嘉年间,随着宗族械斗不断,及频繁的海盗、盗乱等对包括禺南地区在内的珠三角乡村的侵扰,为满足防御的需要,在一些地区,原有的一族或一乡的祭祀组织,逐步与村社组织结合,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祭祀组织,即“多乡之祀”。这种区域性祭祀组织一方面延续了原有的里社、乡约组织功能,另一方面又与联防组织重合起来。如禺南地区的钟村地区(属同风社)和石碁地区(属同安社)的康公祭祀组织,东山社北帝祭祀组织、岗尾社等的南海神(洪圣王)祭祀组织陆续出现。此时的神明的祭祀在地方社会的演变,其实又折射了清初以来宗族的兴衰与神庙隆替的关系。如从嘉庆年间开始,一些崛起的地方新兴大族如南村邬族等,逐步掌握了神庙的控制权,甚至通过更换神庙所祭祀的神明,成为其崛起的标志。道光、咸丰以来,在抵御英军和洪兵之乱的背景下,乡约、社学日趋军事化,祭祀组织也与团练组织进一步整合起来,成为跨乡的村际祭祀和防御联盟。*朱光文:《官祀在民间——番禺县茭塘司南海神祭祀与地方社会》,《广州文博》第四期,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以禺南地区为例,属茭塘司的如本文研究的东山社个案(今南村镇东南部地区)九乡共有的的东山庙(北帝祭祀组织)与东山社学;岗尾社十八乡(今化龙镇南部和石楼镇大部分)共有的岗尾庙(南海神祭祀组织)与岗尾书院,属沙湾司的协恭社北帝庙(北帝祭祀组织)和协恭社学,螺阳社七乡的侯王宫(侯王祭祀组织)与螺阳社学等均为里社组织与祭祀组织、联防组织的重合。也有些祭祀组织和联防与里社组织并非重合的,如市桥以北原来分属平康社、协恭社、亲仁社等十个小乡的关帝祭祀组织和村落联盟,石碁地区的康公(主帅)祭祀组织和村落联盟。东山社的个案显示,民国时期像协恭社和东山社这些本身就是由多个村落组成的村落联盟,此时又基于共同的北帝信仰和防御的需要而逐渐联合起来,组成规模更大的村落联盟。清末民初以来,社会动乱不已,为了加强乡村防御,禺南地区的不少村落联盟扩容结盟的现象似乎不止于协恭、东山两社。沙湾的仁让公局(沙湾乡四大宗族的联防组织)就与邻近的的螺阳社七乡结成联盟,组织起八约团练。*刘志伟、陈春声:《清末民初的乡村自治——沙湾<辛亥年经理乡族文件草部>介绍》,《庆祝王钟翰教授八十五暨韦庆远教授七十华诞学术论文合集》,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版。这种村社、祭祀、团练的结合,以及乡村军事化的乡村演变趋势,已成为清末以来包括禺南地区在内的珠江三角洲乡村社会演变的一种主流。*参见朱光文:《官祀在民间——番禺县茭塘司南海神祭祀与地方社会》,《广州文博》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