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诉讼法修改如何革新证据制度
2016-02-02谢佰刚
谢佰刚
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试论刑事诉讼法修改如何革新证据制度
谢佰刚
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国民的物质生活已经基本得以满足,但是人们的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支撑,使得刑事犯罪现象进一步扩大,只有明确刑事诉讼法调控的对象和调控的方法,调整好证据制度,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协助刑法机构顺利执行法律,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平,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刑事诉讼法;证据;真实
通常情况下,证据的概念很看重材料的真实性,证据的使用原则大致上可以分为录制证据时的时间限制、对其他侦查行为的录制和在审判过程中证据的录制。在录制完这些证据后,还要根据实践行为排除不正确的证据,确定真实证据的大致范围,对该范围进行限定,但不能设置地过宽来妨碍侦查员的勘测。在审判过程中,如果需要出庭作证,应该保护证人的安全与隐私,并明确行政执法机关所采用的言词证据可以使用在司法方面,遵守制定的证据裁判规则和守质证规则。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违法的事例逐渐增多,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国民的生活和经济状况。刑事诉讼法在人类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刑事手段的力度,明确刑事诉讼法的应用范围和使用领域,制定好证据制度,才能对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合理控制。
一、证据的基本定义
一般来说,可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都可以称为证据,材料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这种观念仍然具有很多争议。一些人认为证据是一种事实的说法,重点是用来反应事实的辅助工具,看中的是事实。有些人认为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将重点放在材料,更注重物质上的体现。有一些人认为无论是事实还是材料,都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得到重视,证据是这两种形式的结合,缺一不可。证据的表达形式和载体有:物证、人证、书证等等,任何信息的载体都可以承载证据。还有一些人认为证据相当于和案件有关的一切信息,但是信息的概念在刑事诉讼法中难以详细地概括与说明,所以很多人不太认可这一说法。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支持材料说。一般来说,材料的支持对于案件的进展至关重要,第一手的证据是人证,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规定直接言辞证据原则,人证应该把重点放在语言的表达上,我们直接进行聆听言辞作证。第二手材料才是物证,但是必须根据人证来判断物证是否正确真实。
证据真实的评判标准,首先要建立在事实发生的基础上,由相关的专业机构确定证据的特点和犯罪行为的根本动机。确定上述情况后,刑事机构要全方位地了解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国证据的控制范围,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让百姓对社会的秩序保持希望与自信,让作案者在做出刑事犯罪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受到法律的制裁,使受害者能够回归原有的状态继续生活工作下去。
二、证据法的正确运用
(一)严格遵守证据法中的基本原则
我国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明确了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使用方法与基本原则,规定要认清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必须以证据为评判标准,这是证据使用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样的原则促使我国司法工作人员能够正视证据的重要性,帮助他们强化自身对于证据的认知。证据法中也明确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侦查所获取的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如果使用这些证据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或者对证据本身造成危害,司法人员应该保护证据的隐私和位置,保证证据的安全。
(二)完善证据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预防与避免违法的行为
从我国的法律建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提前预防功能对于保护国民利益和提高执法效率非常重要。树立严格的刑法责任,建立完善的证据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让违法分子在进行违法行动前存有后顾之忧,预防与避免刑事犯罪行为。这种功能的实现就需要刑法证据法的建立和实施,让企图违法的人不敢轻举妄动。为我国国民提供一个公开公正的法律平台,相关机构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国民在生活中步入违法行为的陷阱中,提高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几率。
(三)加强法律教育和证据法的宣传
政府应该调动国民维护自身权利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加强对于国民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证据法的作用,即使发生违法行为,受害者可以依据法律程序,让刑事犯罪者受到该有的处置,保证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增加社会的管理效益,协助国家刑事管理机构顺利执行法律,促进国家进步,经济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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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
2095-4379-(2016)36-0277-01
谢佰刚(1991-),广西南宁人,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