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联日到联俄:李鸿章与《中俄密约》的签订
2016-02-02张玉芬
张 玉 芬
(南阳师范学院 文史学院, 河南 南阳 473061)
从联日到联俄:李鸿章与《中俄密约》的签订
张 玉 芬
(南阳师范学院 文史学院, 河南 南阳 473061)
摘要:李鸿章外交的最大失败是对日交涉,甲午之败使李鸿章一生事业扫地无余,他对日本极端仇视,在外交上也由“联日”转向“联俄拒日”。李鸿章作为清政府“联俄”政策的执行者和实践者,与俄国签订了《中俄密约》。李鸿章作为缔约人受朝野指责,学界关于李鸿章在密约问题上的责任亦莫衷一是。究其实,《中俄密约》是清政府“联俄”外交的产物,也是俄国为实现“借地接路”而精心策划的外交阴谋与骗局的结果,李鸿章作为《中俄密约》的交涉者与签订者,虽是奉旨办事,但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键词:李鸿章; 《中俄密约》; 交涉; 责任
一、李鸿章从“联日”到“联俄拒日”的外交主张转变
李鸿章作为晚清重臣,在晚清外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秉承清政府的“以夷制夷”思想,在办理外交时主张“外须和戎”,“和戎”折射了李鸿章外交的妥协性,“和戎”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并为“内须变法”创造条件。
李鸿章外交的最大失败是对日交涉,甲午之败使李鸿章一生事业扫地无余,他对日本极端仇视,在外交上也由“联日”转向“联俄拒日”。因此,要弄清李鸿章在《中俄密约》签订过程中的态度与作用,尤需梳理李鸿章由“联日”到“联俄拒日”的外交转变。
1870年,李鸿章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登上国家外交舞台。他上任伊始,就直接参与经办了对日交涉,力主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这是李鸿章联日的开始。
1870年10月,日本政府派柳原前光来华要求订约,企图“与西人成例,一体定约”[1]3,图谋与中国订立一个不平等条约,以此攫取特权。总理衙门对日本心存戒备,同意日本到上海通商,婉拒订约要求。安徽巡抚英翰“以日本吁请通商,恐贻后患,殷殷以杜绝为请”[2]35上折反对订约,但李鸿章的态度却相反,1871年1月21日,李鸿章给清廷上疏[3]53-54,力陈与日本订约之必要。随后曾国藩也上疏,主允与日本订约。清廷遂决定与日本议约,并授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日使伊达宗城、柳原前光在天津开始谈判,1871年9月13日中日双方签订了《修好条规》。
但日本与中国议约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条约特权,因为未达预期目标,日方对条约内容不满,1872年3月派柳原前光来华,要求修约。李鸿章很是意外,坚决拒绝修约要求。1873年日本外交大臣副岛种臣来华换约,其目的在于窥探中方对台湾、琉球及朝鲜事务的态度,伺机侵略中国。李鸿章沉浸在“联日”的幻想之中,对日本的侵华企图认识肤浅,且疏于防范。
1874年5月,日本借口琉球漂民事件悍然出兵台湾,李鸿章听到消息后,十分震惊,很困惑日本为何“违约称兵”,这折射出了李鸿章对日本的侵华野心认识不足,对远东国际形势缺乏洞察和预见性。日军侵台动摇了李鸿章的“联日”幻想,但李并不主张以武力解决台湾事件,抱定妥协求和的方针。李鸿章提出“一面理谕情遣,一面整队以待”,通过交涉与备防逼使日军撤退,亦即备战求和。
在李鸿章“和局”思想的影响下,1874年10月31日,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北京专条》。日使在该条约的语言表述上大做文章,其目的是为吞并琉球制造法理依据,清政府为尽快结案,保住“和局”,在条约语言上含糊应付,更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条约签订后几年间,日本在琉球问题上得寸进尺,终于在1879年正式吞并琉球,宣布琉球为冲绳县。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破灭了李鸿章的“联日”梦。李鸿章为防范日本而整备海防,发展北洋水师,加强海防建设。同时,为避免朝鲜成为第二个琉球,李鸿章对朝鲜问题很重视, 但他仍然主张对日实行“和戎”外交,不希望以武力解决中日朝鲜问题纷争,他以为“以夷制夷”可以牵制日本,借此可保有并巩固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基于此种认识,李鸿章积极斡旋美国与朝鲜订约,1882年《美朝条约》签订。随后,英、德等国相继以《美朝条约》为范本与朝鲜订约。结果西方势力侵入朝鲜,清朝的宗主国地位更加动摇,“以夷制夷”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1882年,日本在朝鲜壬午兵变后,胁迫朝鲜签订《济物浦条约》,攫取在朝鲜京城驻兵权,这没有引起李鸿章的足够重视。1884年朝鲜甲申政变发生后,日本派伊藤博文为全权大使来华交涉,李鸿章受命与日使谈判,1885年中日订立《天津条约》,该条约的核心条款是:“将来朝鲜国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2]278日本通过条约获得了日后在朝鲜出兵的权利,这无异于把朝鲜置于中日“共同保护”之下,以致成为甲午战争之伏机。可以看出,琉球案发生以后,从“以夷制夷”到《天津条约》,李鸿章的朝鲜政策是被动地适应日本侵朝的需要,导致中国在朝鲜问题上全盘被动。
由朝鲜问题而引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使李鸿章在军事和外交上都遭到惨败,北洋海军的溃灭使李失去了事业支柱,《马关条约》的签订使李备受朝野指责,甲午后,李奉旨入阁办事,失去了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的宝座,此时的李鸿章只能投闲京师,穷途末路之际,1896年2月,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钦差头等出使大臣”,赴俄致贺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并前往英、法、德、美等国联络邦交[4]1。行前,翁同龢走访李鸿章,商谈“密结外援”[5]2。2月28日慈禧召见李鸿章,密商“联俄”问题[6]60。甲午战败后,在朝野的“联俄”呼声中,李鸿章虽然未对“联俄拒日”做出表态,但个人事业的挫败,使李鸿章对日本极端仇视。因此,访俄的使命使他有绝处逢生之感,对“联俄拒日”抱有较高期待。
二、李鸿章与《中俄密约》的交涉
1896年,清廷派李鸿章出使欧美,首要目的是“联俄拒日”,实现“密结外援”。对此,清廷和李鸿章抱着很高的期待。同时,李鸿章访俄是出于俄国之请,清廷原拟派湖北布政使王之春前往,在俄干预之下,改派李鸿章为专使。李鸿章访俄,表面上看是致贺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实际上对于李鸿章的访问,俄国有怎样的意图与动机,清廷参与决策的核心人物并不甚了解。
李鸿章一行于1896年3月3日离京南下,3月14日到达上海。俄国因担心李鸿章先出访法、德,有损中俄交涉,便由俄使喀西尼与李鸿章商定路程:“乘法公司船由沪至红海口阿列克三得里,改乘俄公司船至额叠萨,乘轮车至莫斯科。”[7]53月28日,李鸿章带领随员45人,乘法国邮轮,从上海出航。俄国对李鸿章来访作了精心安排,特派乌赫托姆斯基公爵专程到亚历山大港迎候,陪同李鸿章一行,4月27日抵达额叠萨。李鸿章电告总理衙门说:“顷抵倭德萨,俄水陆提督暨地方文武接待甚恭。”[7]84月30日,李鸿章乘坐专列快车抵达圣彼得堡。俄国高规格的礼遇博得了李鸿章的好感,坚定了其联俄之志。
1896年5月3日,中俄谈判正式开始。俄方代表是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谈判一开始,维特就向李鸿章提出了“借地接路”问题,并把“借地接路”与俄国支持中国的“完整”联系起来。维特认为:“为维护中国领土的完整,必须有一条路线尽可能最短的铁路,这条路线将经过蒙古和满洲的北部而达符拉迪沃斯托克。”[8]69他认为之所以要经过满洲北部,是因为:“自尼布楚至伯力,道纡河多,工费太巨,不若由赤塔过宁古塔之捷速省费。”他说:“本欲借路速成,藉纡倭患。今中国虽认自办,但素习颟顸,恐十年无成。”俄国可以代荐公司承办铁路。李鸿章指出:“代荐公司,实俄代办,于华权利有碍,各国必多效尤。”维特便说:“若竟不允,自办又无期,俄拟做至尼布楚一带即停工候机会。但从此俄不能再助中国矣。”[7]9很明显,俄国把“借地接路“作为中俄缔约的先决条件。
维特在李鸿章处碰钉子之后,决定搬出沙皇以说服李鸿章。5月4日,李鸿章在皇村行宫拜会沙皇,“面呈国书宝星,并读颂词”。5月7日,沙皇以“回宫验收礼物为名”,破例再次秘密接见李鸿章。沙皇在会见时宣称:“我国地广人稀,断不侵占人尺寸地,中俄交情近加亲密,东省接路实为将来调兵捷速,中国有事亦便帮助,非仅利俄。华自办恐力不足。或令在沪俄华银行承办,妥立章程,由华节制,定无流弊。各国多有此事例,劝请酌办。将来倭、英难保不再生事,俄可出力援助。”[7]9-10与维特比,沙皇的表述更委婉一些,两者意思基本相同,只是沙皇明确提出由“俄华银行承办”接路和“妥立章程”的问题。
5月8日,维特和罗拔诺夫根据沙皇意旨,要求李鸿章答应“借地接路”,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并妥议章程。李鸿章以中国东北北部“高山丛莽,人迹不通”和此事须“请旨定夺”予以婉拒。同时,李鸿章询问沙皇在前一天所称“援助”,罗拔诺夫称:“尚未奉谕……大意以若请派兵,须代办粮饷。华有事俄助,俄有事华助,总要东路接成乃便。俟成准后另订密约。”[7]10俄方明确表示中俄订立密约要以清廷同意“借地接路”为先决条件。
李鸿章见俄国无意退让,为了达到联俄之目的,他致电总理衙门,提出:“应否先修订援助,后议公司,请代奏候旨。”[7]10由电文可以看出,李鸿章的态度已发生根本改变。总理衙门在对李鸿章的电报中未就其询问做出表态,却指示李鸿章与俄国商谈黑龙江运料问题,俄方认为:“运料自无不可。”[7]11清廷此意在坚持自筑铁路,而运料则是自筑铁路的关键。
5月13日,俄方不问清廷与李鸿章态度如何,单方面拟定“中俄密约”约稿,面交李鸿章转奏清廷,约稿名称为《御敌互相援助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日本国或与日本同盟之国如侵夺俄国属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即牵碍此约,立即照约办理。如有此事,两国约明应将所有水陆各军届时所能调遣者,尽行派出,互相援助。至军火粮食,亦尽力互相接济。第二,中俄两国既经协力御敌,非由两国公商,一国不能独自与敌议立和约。第三,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舰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尽力帮助。第四,今为将来转运俄兵御敌并接济军火、粮食以期捷速起见,议于黑龙江、吉林边地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惟此项让造铁路之事,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其事可由中俄公司经理,其条款由两国妥善商订。第五,无论和时、战时俄国均可用上款所开之铁路运兵、运粮、运军械。第六,此约应由第四款所让之事举行之日算起照办,以十年为限。[7]11-12
对俄方约稿,李鸿章以“以上各款惟第四末二句系鸿商添,俄无异词”[7]12之外,没有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
5月19日,俄方主动提出修改它在5月13日提出的约稿。主要是:删去第一款中“或与日本同盟之国”,防止英国猜疑和避免对中国承担过多义务;第四款末句改为“此路由中国国家准交俄华银行承造经理”,明确提出“接路”要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第六款将原约稿“此约应由第四款所让之事举行之日算起照办”改为“此约由第四款合同批准举行之日算起照办”,这意味着铁路合同不批准,密约即不能生效。俄方的霸道与蛮横昭然若揭,此次约文修改对俄方更加有利。
在俄方“铁路无成,另约即无庸议”的威胁下,清廷不得不放弃自办铁路,同意俄国“借地接路”。5月24日,李鸿章在清廷的授意下向俄方提出按约稿前四条订立密约。俄方假意妥协,将第五款改为“俄国于第一款御敌时,可用第四款所开之路运兵、运粮、运军械,平常无事,俄国亦可在此铁路运过路之兵粮。除因转运暂停外,不得借他故停留”。关于第六款,俄方坚持不能改动,否则此约作罢[7]15。
至此,在密约问题上清廷全面退却。在无任何回旋余地的情况下,5月30日,总理衙门电示李鸿章:“与俄国外务大臣画押”,“至公司合同,着许景澄就近商酌”[7]16。1896年6月30日,中俄在莫斯科举行了“中俄密约”的签字仪式,密约经两国政府批准后,于9月28日在北京互换。
三、关于《中俄密约》签订的责任问题
《中俄密约》是甲午战后,清政府为应对空前的主权危机而在外交上实施“联俄”政策的结果。密约签订后,由于俄方的背信弃义,致使中国陷入了更大的危机之中。李鸿章作为缔约人受朝野指责。学界关于李鸿章在密约问题上的责任亦莫衷一是,唾骂者有之,批评者居多,褒扬者也有。笔者欲谈一点个人看法,不妥之处,敬请专家指正。
首先,《中俄密约》是清政府“联俄”外交的产物,如追究密约签订的责任,清政府当负主要责任。甲午惨败后,清政府大厦将倾,国力孱弱,军事力量严重受损,面对日益崛起的日本的威胁,清政府期望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晚清以来,清政府一贯实行“以夷制夷”,况且“三国干涉还辽”还收到了实效,辽东半岛失而复得,这使得清政府对“以夷制夷”寄予厚望。考虑到俄国在干涉还辽中的表现,以及对中国的一再“示好”,再加上朝野的“联俄”呼声以及对英日接近的疑忌,清政府在外交上把“联俄”作为中心议题。李鸿章访俄与《中俄密约》的签订正是清政府把“联俄”外交付诸实践的结果。
其次,俄国为实现“借地接路”而精心策划外交阴谋与骗局应当负重要责任。甲午战争后,俄国实行积极的远东政策,追求远东霸权。当时,俄国的主要目标是中国东北和朝鲜。为此,《马关条约》于1895年4月17日签字后,俄国导演了“三国干涉还辽”,目的在伺机把俄国的势力渗入东北,其时,俄国的西伯利亚铁路已修至外贝加尔湖,沙皇政府中了解远东的财政大臣维特,力主铁路穿越北满,对中国实行“和平征服”。沙皇采纳了维特的意见。1895年7—8月起,俄国未经清廷同意,擅自派人到中国东北实地勘测线路。之后,财政大臣维特向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向总理衙门均提出了西伯利亚铁路“借道北满”的问题,但清廷以自造铁路而婉拒。为实现“借地接路”之目的,俄国利用清廷甲午战败后急于“联俄”的心理,借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之礼,欲通过外交手段达成铁路越境,把俄国的势力伸入中国东北。清廷与李鸿章都没有预料到俄国的这一外交意图。
在谈判中,俄方以“借地接路”作为中俄缔约的先决条件。清廷和李鸿章虽也力争自办铁路,但终究抵挡不住俄方“铁路无成,另约即无庸议”的威胁与逼迫,再加上俄方以华俄道胜银行承办、中国入股、伙做生意的诱骗,清廷为了“联俄”,被迫妥协退让,结果掉进了俄国的外交陷阱。俄国实现了“接路”,但援华却只是空谈。这折射出了沙俄帝国主义的贪婪、霸道与欺诈。
再次,李鸿章作为“联俄”外交的实践者,《中俄密约》的交涉者与签订者,虽是奉旨办事,并在交涉中逐项向总理衙门汇报请示,但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一,甲午之战后,李鸿章的“仇日”情绪与个人境遇的变化,使其在密约交涉中带有非理性情绪,对“联俄”外交抱有较高期待。关于这一点,前文已经论及,这里不再赘述。其二,甲午之战后,李鸿章对清王朝的未来充满悲观情绪,他认为:“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他把清王朝比作“破屋”,把自己比作“裱糊匠”[9]110-111。一方面为自己洋务事业的破产抚膺叹息;另一方面又对清王朝的危亡忧心忡忡,他极力想实现联俄外交,以为清廷结强援,延续王朝统治。其三,关于密约中对俄方的利权出让,也与李鸿章长期以来的“和戎”外交有关,况且“联俄拒日”也符合李鸿章一贯推行的“以夷制夷”外交理念。其四,李鸿章对甲午战后远东国际局势的走势有认知局限,在联俄问题上,一受仇日情绪的支配,二受俄国表面“友好”的蒙蔽,对俄国远东政策认识不清,更对俄国的侵华本质与侵华野心认识不透,“联俄”外交主观色彩浓厚,既缺乏战略思维,更无战略框架,对俄方外交的意图与真实动机缺乏考察与了解,因而对俄方也就缺乏应有的警惕与防范,结果掉进了俄国预设的外交陷阱,俄方的目的只在“接路”,所谓“援华”只是空谈。而李鸿章在《中俄密约》签订后,居然认为“二十年无事,总可得也”[10]72。这正是李鸿章外交的可悲之处。
可以看出,密约的签订究其实是清政府的软弱和腐败产生的后果,为了维护王朝统治只能依靠外力,要做到这一点,清政府只能牺牲自身的利益换取俄国的帮助,这也正是李鸿章的外交思路。但问题的关键是,利益出让了,援助却是一张空头支票。由此可以说“以夷制夷”拯救不了清王朝,打铁还需自身硬,发展才是硬道理。同时,“中俄密约”的签订也深刻地揭示了沙俄帝国主义的侵华本质,它的虚伪、欺诈与不择手段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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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岭]
收稿日期:2016-03-11
基金项目:2013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末外交危机与东北问题研究(1895—1905)”,项目编号:2013BLS009。
作者简介:张玉芬(1963—),女,河南省邓州市人,副教授,主要从事近代中外关系史、世界近代史的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16)03-00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