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的伦理维度
2016-02-01吴志军彭静昊
吴志军,彭静昊
工业设计的伦理维度
吴志军,彭静昊
伦理是工业设计不可分割的重要价值维度。在分析工业设计伦理的本质时,我们需要关注和研究作为关系属性的“设计善”以及作为生成性关系的设计价值和多变共生的价值主体。工业设计应该体现技术伦理、社会伦理、生态伦理和利益伦理的内在要求。技术伦理关注产品中的技术选择和技术的人性化实现;社会伦理关注的是设计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生态伦理关注设计支持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利益伦理关注产业链各主体间的多利益协调与公平。工业设计伦理的价值边界是工业设计道德合理性存在的边界。
设计伦理;工业设计;伦理维度;价值边界
一、工业设计的向善价值取向
设计是“有目的地创造和表现新事物(对象或产品)”的行为。产品作为技术人工物(Technical Artifacts),是基于某种人类意图而设计制造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人工物是这样定义的:“在生成的东西当中,有些因自然生成,有些因人工生成,有些因自发生成。因人工生成的称为人工制品,或技术品”[1](P142-143)。技术产品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技术产品是物质对象,具有有形的物理结构;另一方面技术产品是意图对象,具有意图和目的性,通常用功能、用途或经济性来描述。人类自从开始制造工具开始,就确立“用”与“美”兼备的设计价值观,按照“美的规律”创造事物,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在传统手工艺设计阶段,多以小作坊为单位,依赖长期的实践经验,自己设计制作,造物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或家族的物质生活需要,“实用”和“审美”是产品设计的主要价值维度。到了工业时代,随着设计与制造的分离和生产能力的急剧提升,工业设计的目的已经完全超越了满足“自身”或“家族”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工业设计以采用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方式进行大批量生产的产品为对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代全球化的产业链分工为基础开展规划和设计,为“社会大众”提供批量化大规模生产的产品,设计与制造、销售、服务分离。扩大市场销量,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已经成为工业设计的主要价值目标,工业设计已经成为企业创造品牌效应和提升产品全球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经济价值作为设计的目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卖得好的设计才是好设计”正是当前工业设计价值追求的生动写照。
实用性和经济性反映了工业设计价值的功利维度。然而,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工业设计过度的商业化,对经济价值的过度鼓吹造成了当前设计的社会、道德和环境困境。工业设计在无节制地创造产品差异化,向消费者鼓吹过度消费,不停地制造商业社会的“消费黑洞”的同时,也在制造“全新式样的永久性垃圾”,过度设计不仅造成了材料、资产和金钱的浪费,更造成了资源的短缺与环境的污染。同时,很多不负责任的设计还浪费了人们的健康,压抑了人们的社会情感与责任,腐朽了人们的精神和文化。正如维克多·帕帕奈克(Victor Papanek)在《为真实世界的设计》(Design for The Real World)一书的自序中所言:“有些职业的确比工业设计更加有害无益,但是这样的职业不多”,甚至认为过度的设计是一种“犯罪活动”[2](P13)。帕帕奈克认为,设计的最大作用不应该是创造商业价值,也不应该是美观及风格方面的竞争,而应该是“一种社会变革过程中的元素”,设计职业的责任在于提出具有恰当社会效用和价值的项目。在大批量生产的年代,当所有的技术产品都必须被“设计”的时候,人们用设计塑造了每天使用的工具和所处的环境[2](P36)。反过来,设计的工具和环境又开启或抑制了人们的日常行为,影响着人们的情感和观念,这就需要设计师具有高度的社会和道德责任感,设计的伦理价值愈显突出。正如理查德·布坎南(Richard Buchanan)所说:“当给潜在用户提供新产品,无论是简单的犁,或是复杂的电脑——设计师直接影响着个人和集体的行为、态度和价值观,并以令人惊讶的方式形成了社会和生活方式。”[3](P112-147)
工业设计是技术创新人性化的重要因素,其本质是创造人与物之间更加和谐友好的关系,使技术产品能最大限度内满足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产品的工业设计应该关注用户如何与产品进行交互,并如何利用产品作为媒介影响他们与其他人及社会和自然环境的交互关系。[4]伦理学试图阐释的是人类的行为准则,人与物是在共存的方式和相互作用中持续演化,人与世界作为两种对称的力量在实践中是相互建构和塑造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向地决定另一方。这种人与物的关系为设计伦理维度的提出奠定了本体论基础[5],从本质上看,工业设计具有向善的价值取向,自然科学关注产品“是什么(What is…)”的问题,而工业设计关注的是在社会环境背景下产品“应该是怎样(What ought to be…)”的问题,价值维度或曰价值范畴一直是工业设计的一个基本问题。价值的生成始于主体的需要,是“生成”性关系范畴,马克思说,“价值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6](P406),价值的生成始于主体的需要,设计价值是以人的现象和需求为出发点的[7](P19)。工业设计价值的功利维度和审美维度反应了人们作为个体用户对技术产品性能的基本需求,而伦理维度则反映了人们作为社会性的消费者对技术产品引发的道德问题的关注。
从根本上说,设计价值是一种关系,是一方以另外一方为存在根基的“生成”性关系。互动的生成过程与关系是设计价值产生的形而上学根源,物品的意义就其自身而言是遮蔽的。只有当物品与人相遇和互动时,物品的意义才能呈现出来或者被揭示。海德格尔认为,“将物的意义规定为世界,亦即是天地人神四元相互游戏意义上的聚集”[8](P80-81),这正是源于对物品意义存在本性的思考。物品的意义呈现过程实际上是置于物与人的互动过程和关系之中,是置于“事件”之中。物品意义是如何揭示和实现的,这不是取决于“物”本身,而是表现为互动过程和关系的“事件”。从这一角度来看,工业设计在本质上与伦理学追求的终极目标“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设计善”是工业设计在伦理维度的价值追求,“设计善”的本质内涵在设计的多元价值取向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哲学家伯纳德·卢默尔在《两类力量》一书中,从过程-关系哲学的角度提出,“真正的善是从深度的相互关系中产生的必然结果”[9](P69)。“善”表现为事物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关系属性,“善”不是实体内在的独立于人之外的本体特征。休谟认为,对于善的本身的判断不能归约为对于“实在”的判断[9](P2)。善是一切事物的事实属性对于主体欲望、需要的效用性,是一种关系属性。怀特海认为,如果所谓“实体”指的就是长期存在而不变化的东西的话,那么世界最终是由事件和过程构成的,而不是由实体组成的。这里,“事件”的“存在”是由经验的“生成”构成的。在“事件”中,经验和是经验者融为一体的[9](P10)。世间万事万物在一定的关系和过程中生成,“善”作为事物的价值属性,也正是在一定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有意义的关系属性。
从人的需求和生成性关系来界定设计价值,人是一切价值的前提,是价值的主体,但人并非唯一的价值主体。显然,人不应该独立于自然生态之外,在整体的自然界里,人与其他生物一样,对自然界的稳定、有序和进化具有重要意义,善意的物品设计应该促进人与自然这种稳定、有序和进化的和谐共生关系。在多数情况下,工业设计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化组织行为,其中具有不同责任和利益的参与者。在产品的产业链和生命周期过程中,价值主体与客体、价值主体之间存在着多边的共生关系。这种关系既有表现在价值主体(人)与价值客体(物品)之间的交互关系,也表现为以物作为媒介,所引发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根据卢默尔的关系理论,关系分为单边关系和多边关系。关系力量犹如爱,人们越是彼此相爱,人们就越能在相互的爱中成长。用关系性力量来从事设计,需要控制、协调、融入更多情感和整合多利益方的需求。工业设计的目的是构建起消费者、设计师、制造商等多边利益之间的关系,支持多利益协调。无论是消费者服从设计师,还是设计师迎合消费者,亦或是设计师迎合制造商,都是单边力量,在单边的力量模式中,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自然的、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不平等关系,进一步造成隔阂和疏远。多边关系追求的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并非是相互排斥或竞争性的关系。“真正的善,他的作用并非是要行使控制性的或支配性的影响。真正的善是从深度的相互关系中产生的必然结果。”[9](P72)
二、工业设计的伦理原则
工业设计总是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2006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在“设计”定义中,明确了设计的目的是“实现技术人性化”和“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工业设计的任务主要体现在增强全球可持续性发展和环境保护,给全人类社会、个人、最终用户、生产者和市场经营者带来利益和自由,在世界全球化的背景下支持文化的多样性。设计的目的和任务映射出了当前工业设计在技术、社会、生态和利益等方面所应遵循的伦理原则。
一是技术产品的人性化原则。
现代工业产品一般被认为是技术产品,是技术的存在方式,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产品的功能、形式和使用方式。技术工具论者认为,技术自身并没有善恶之分。技术伦理主要取决于设计师为了什么目的而选择了何种技术,并将其置于何种条件下为谁服务。在工业产品中,对技术的选择和运用反映了设计师和消费者的价值意愿,基于何种价值目标来选择某种技术方案,是设计师根据一定的价值尺度选择的结果。正如斯丹法诺·马扎诺在《飞利浦设计思想》一书中提到:“设计师必须把技术当作‘善’的力量加以创造性使用”。
技术的快速发展驱动了设计革新和产品的日益丰富,但同时也会给用户带来负面影响。技术的复杂性增加了对产品系统进行操控的难度,用户对产品的理解和操作更加迷惑,“有用的”未必是“好用的”和“真实使用的”。如何以人为本,将技术以更人性化的方式让用户感受和接受,促进人与产品之间的友好交互,能够让大多数人高效、舒适地使用,使产品的技术功能更加人性化地实现,提高产品或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是当前高技术产品设计的重要内容。根据法国社会学家亚伯拉罕·莫尔斯(Abraham Moles)的理论,行为高度依赖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产品决定了人们获取、维持和使用产品方式的这些关系。技术产品在开启新的行为,创造和引导新的消费需求的同时,应该符合用户思维和行为习惯,创造人与物之间的和谐关系,满足用户真实的本质性需求,并激发用户的积极情感和日常生活意义的重新发现。
二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原则。
“社会效益”是工业设计的价值基础,正如著名设计理论家理查德·布坎南(Richard Buchnana)所说,“设计是有关社会生活竞争思想的生动表现”。技术产品的工业设计在本质上具有社会性,利用产品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影响和调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设计社会伦理价值的核心。在这种社会交互关系下,技术产品不仅仅是一个物理对象,而是人与人之间沟通和关联的媒介,设计的目的不再是单个的产品,而是一种体验或服务。正如无印良品在《家的要素:如何打造一个舒服的家》中描述的一样,家中的大桌子(包括谁都可以坐的椅子)是最像“家具”的家具,它能够凝聚家中成员,确认彼此是同一家人,拉近大家之间的距离,也让彼此的关系更亲密。大伙以“大桌子”为中心,一起用餐、聊天、亲密耳语、说理论事,编织着属于自己家的记忆,“大桌子”完全能够承载一切,“大桌子”就是这个家的要素[10](P7)。这正如以前传统中国百姓家里的炕炉,一家人围坐在炉边,一边烹饪食物,一边联系和孕育着彼此的感情。而现在,封闭式的整体厨房往往最适合一个人操作,高科技、高效率虽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做饭的辛劳,但也隔阂了家人之间的交流和情感。工业设计是一个需要对技术和社会做出决策的迭代过程,工业设计应该利用技术去创造更好的人类生活状态,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激发公众的社会情感和感受关爱等。
三是可持续原则。
设计的生态伦理,要求设计必须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工业设计应该将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都视为生活幸福的条件,工业设计师创造的技术产品应该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服务。当前,众多的产品设计不符合生态伦理,并直接导致了全球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持续恶化,给人类社会发展和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环境可持续性是当前产品设计的关键,可持续设计的目的是构建及开发支持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的产品系统解决方案。可持续生产与消费通常为满足以下条件的用户行为和服务:“在满足当代人基本需求并改善生活的同时,尽量减少服务或产品生命周期内对自然资源和有毒物质的使用,以及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设计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和消费。消费是在特定时期,为了满足需求或需要而产生的商品或服务开支,也包括某事物被完全毁坏、合并或转化为其他事物的过程。运用可持续性设计的标准来改进产品设计,是一个提供给企业和政府处理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最有用的工具。在许多发达经济体,可持续设计不仅仅指环境生态设计,还有更广泛的内涵,如可持续产品服务系统(Sustainable Product-Service Systems),系统创新和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其他研究成果。企业将生态伦理作为其长期产品创新战略的一个关键因素,并以此作为制定供应链和产品战略的依据,促进后续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既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满足消费者对绿色生活方式的需要,还有助于在日常生活方式中塑造消费者的可持续性消费意识、情感和行为。
四是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原则。
利益伦理表现为在生产和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不同利益体(如设计师、营销、OEM、品牌等)之间的经济关系。工业设计活动不仅是一种艺术或技术性的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和产业活动。技术产品的工业设计活动一般都包括着直接的经济目标,因而利益伦理也是工程伦理学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工业设计处于制造业产业链最前端,必须考虑产业链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整个产业链中,工业设计涉及到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主要包括研发、生产制造、零配件供应、中间运营、销售、使用、回收等各个阶段和环节。有效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创造和平衡最终用户、制造商、中间环节和市场经营者的利益,也是工业设计伦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
能否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利益公平和产业链的高度融合,是工业设计活动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工业设计利益伦理所要解决的核心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业设计的任务之一是协调和处理不同工种之间的矛盾与利益关系。设计的结果和价值是由不同的利益方共同完成和实现的,没有哪一方不重要。因此,设计的最终解不能实现通常意义上的最优,即使是多目标优化,也只能实现非意愿决策,即不能够完全满足各利益方的要求。实质上,工业设计是一个对表面相互冲突的各种要求进行协调的过程,设计的结果是多利益协调的结果,只有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设计。不同的利益主体会有不同的意愿,但是经过对话理解了其他利益方的视角和意愿后,往往会改变自己的视角,形成对自己利益的重新认识,并与其他利益方形成共识。这种形成共识与“冲突消解”和“解决问题”有本质上的不同,称为“协调”。传统设计价值观常常只注意设计的某些利益主体,比如用户的易用性、制造商的低成本或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等,设计价值在整个产业链中很难实现。成功的设计需要在各因素之间寻求平衡与和谐,所以设计绝对不可能是单纯的技术或成本问题,而是多利益交织在一起并相互耦合的过程。
三、工业设计的价值边界
价值边界是指人的活动中价值作用的范围和存在的空间具有一定的界域。[11]工业设计并不是怎么设计都可以,设计有一个价值边界,即道德合理性边界,如果突破这一边界,工业设计的伦理价值就会受到否定。工业设计作为一项社会性的活动,总是受到很多限制因素,这些因素中就包含伦理因素。设计价值的伦理界限已经成为设计产业化活动中的最重要课题之一,设计的伦理危机也已经引起各国的关注。各国政府组织的“好设计”(Good Design)评选和认证活动,都在力图引导产品设计价值的健康走向。
在大批量生产和大规模消费的商业社会背景下,很多设计已被商业文化异化。技术产品的功能过度复杂、过度装饰和技术化、恶性降价等,都成为商人用以鼓励人们放纵购物的工具,助长了人们无节制的消费和挥霍,造成了资源的过度浪费、短缺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并又反过来加剧了不良的设计价值观。在全社会倡导创新的时代,产品工业设计的价值取向显得尤为重要,设计价值的道德约束意义会愈加凸显,从宏观上来看,工业设计的价值边界已成为设计活动的根本标尺和道德准则。
在工业设计实践中,设计价值既体现在理性的功利性实用和经济价值,也表现在感性的情感化审美价值,还体现在合目的性的伦理道德价值。在工业设计实践中,对实用和经济价值、审美价值、伦理道德价值等三者的把握和追求,既是一种互为,又是一种由低到高的递进式的层次关系。以功利境界为基础,融合审美,最终达到伦理境界,技术产品的工业设计从功利迈向伦理的价值之路,正是设计的哲学之道。[12]设计伦理价值作为设计和造物的道德要求,既是当前工业设计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当前工业设计应该遵循的价值边界。工业设计应该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工业设计不应陷入无限扩张的商业利益和消费活动中,工业设计伦理的价值边界就是工业设计的行为底线。
在强调自主创新的时代,当人们每天所使用的技术产品都要被“设计”时,人们的使用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思维方式和价值观都在深受工业设计的侵蚀和影响。职业化的工业设计是一种产业性行为,处于技术产品研发的最前端,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和整个设计过程中,起着最重要的规划和决策作用。伦理价值不是设计价值的一个附属维度,而是设计价值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是设计成败和优劣的重要决定因素。它能发挥着创造、催化、引导和调整人类与技术物品、人类与自然、人类与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巨大作用。对设计伦理维度的剖析,有助于为设计师建构设计的道德准则,规范、约束和引导设计师为用户、社会、自然和各利益主体负责任的设计行为,激发设计师主动的道德自律和自觉,主动创造真、善、美相互协调和统一的技术产品。工业设计的伦理维度与社会价值观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设计伦理既能为设计师价值观的合理性提供理论依据,为设计实践提供价值指导,还能对社会大众的消费态度、物品价值观、日常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产生积极的引导与同化作用。
[1]苗力田.古希腊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2][美]维克多·帕帕奈克.为真实的世界而设计[M].周博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3][美]布坎南,马格林.发现设计:设计研究探讨[M].周博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
[4]Buchanan R.Design research and the new learning[J].Design Issues,2001(4):3-23.
[5]朱勤.米切姆工程设计伦理思想评析[J].道德与文明,2009(1):88-92.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7]李立新.设计价值论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8]彭富春.论海德格尔[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9][美]罗伯特·梅斯勒.过程—关系哲学:浅释怀特海[M].周邦宪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
[10][日]无印良品.家的要素:如何打造一个舒适的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11]张明霞.价值的边界意识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求是,2015(2):45-50.
[12]李砚祖.从功利到伦理——设计艺术的境界与哲学之道[J].文艺研究,2005(10):100-109.
吴志军,湖南科技大学设计系副教授;湖南大学设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广东工业设计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彭静昊,湖南科技大学中小型机电产品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40515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YBB09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5M58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