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16-02-01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16年6月2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要求,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在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作出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经研究决定,授予王恩东等200名共产党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马焕军等100名党务工作者“山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济南市历下区委姚家街道工委等199个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这次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省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各级党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展示了新时期党组织的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学习的榜样。
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范,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更加自觉地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