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法律监管的方法
2016-02-01李亮亮
李亮亮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法律监管的方法
李亮亮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在计划经济时代,证券市场也是相当封闭的,多为国内市场,监管比较方便,但是在改革开放后我们可以明显发现,在全球经济不断融合的同时,证券市场的监管难度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新时代下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话题,需要我们不断研究,促进证券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法律监管
改革开放让我们逐渐融入了经济全球化,也就意味着我国的证券市场越来越多的受到了世界金融体系的影响,不可控因素也就越来越多,这就对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一、当前证券市场对外开放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
虽然事物发展需要自觉性,但是不可否认还需要一些外部的监督机制。特别是对于跨国公司或者跨国投资需要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交易委员会来保障监督交易的全过程,对这些交易都形成一个宏观的控制,才能保证信息的全面性,规避各种大股东利用信息不对成牟利的行为,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种支持鼓励,促进市场的平衡发展。
(二)证券市场准入门槛较低
为了鼓励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现有的证券市场门槛相对来说较低,并没有对想要进入证券市场融资或者投资的企业做出很多方面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确实对于很多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为一些空壳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证券经纪人可以利用投资人对于他的信任而导致投资者在对企业信息不甚明确的情况下就进行投资,损坏了市场的公平性以及透明性,需要得到控制。
二、其他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开放的法律监管体制
(一)美国证券市场开放的法律监管体制
美国的证券市场对市场交易的管制非常严格,除了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还有各个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这些可以灵活调整的市规则对于保障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的公平公正是非常有效的,方便交易委员会的监督,并且在辅助有相关的违法、违规惩处办法,这就保证了无论美国的证券市场如何开放,其本国依然可以对市场的发展做出有效的监管。
(二)台湾证券市场开放的法律监管体制
台湾的证券市场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对于进入证券市场的公司交易依然存在颇多限制,并且一旦其在证券市场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企业条件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而不再符合进入条件,将会被强制要求退出证券市场。
并且在政治上都加以了一定的控制,证券市场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台湾政治方面将会直接介入,这就是一种更高程度的监督,对于保障证券交易的安全以及合理有着突出的作用,在保证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前提下,部分纳入国家监管,有效的将证券市场的金融风险降低到了可控范围内。
三、其他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开放的法律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借鉴启发
(一)加强证监会的监督作用
在建设证券市场之初的不完善导致现在的证券市场中交易过程非常分散,对于证券市场来说自我监管的难度非常高,因此,我们需要发挥政府的力量,在政府的宏观控制下保障证监会的权利以及作用力度,保证证券市场交易的基本稳定,并且给予证监会一定的权利,制定相关的执行条例,让证监会的监管行为有所依据,提高监管力度,当然也是在另一个方面对于证监会本身的监督,只有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证券交易的全过程的公平公正,促进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明确规定市场准入门槛
在证券市场也非常开放的今天,我们不难发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于我国真正想扶持的中小企业并没有产生很突出的作用,反而是为处于信息倾斜的一端提供了便利,因此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发现,对于证券市场的准入门槛需要有一定的级别区别,考虑个级市场的需求以及能力,制定合理的并且明确的市场准入门槛。
对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准入机制来说,安全以及完备应当是目前的首要追求,尤其对于外资企业的准入资格认定以及审核机制的科学性进行进一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开放的同时对于资金来源企业等要保持监管,保证市场交易最基本的安全及可控制性。
(三)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会计信息是我们对于证券市场信息了解情况的主要途径,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判断,因此,为了方便监管以及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督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全面性是一个非常必要的工作,当然,这个制度既要保障大股东也要保障小股东的利益,这一个平衡点就需要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来明确,实现完整的制度建设。
(四)完善证券市场立法监督
通过研究美国以及台湾的证券市场模式都可以看到法律对于规范证券市场的行为有着非常突出的作用,因此,对于发展如此迅速的企业,我们必须尽快制定相关的,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为争取证券市场的监督工作提供支持,也为证券市场交易的健康安全进行提供保障。
四、结语
证券市场在对外开放的背景下确实经历着不小的挑战,但是其监管必须尽快完善,在了解过我国的国情后制定出合理的政策办法,以适应并保证证券市场长远的发展。
[1]殷莉莉.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华侨大学,2012.
[2]李杉.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法律监管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
D922.287
A
2095-4379-(2016)33-0252-01
李亮亮(1986-),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市场营销与现代流通、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