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重物悬吊勒颈自杀分析
2016-02-01胡晓洲周文辉
胡晓洲 周文辉
1.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广东 佛山 528000;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广东 佛山 528000
罕见重物悬吊勒颈自杀分析
胡晓洲1周文辉2
1.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广东 佛山 528000;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广东 佛山 528000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他杀伪装成为自杀的案件越来越多,办案人员通过细致的现场勘察、全面的尸体解剖、详尽的调查走访,可以规避错案发生,甄别他杀与自杀不在困难。
法医病理;勒颈;自杀
一、案例
(一)案情
某年10月3日,在一出租房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现场发现该男子下肢捆绑在一起,上肢固定在床上。颈部勒有一根绳子,其下悬吊四瓶矿泉水,每瓶矿泉水的容量为1.5L。口鼻腔可见向下呈流柱状的血迹,头部下方亦见血迹。其同屋居住的一男性介绍:由于工作原因,其晚上十点左出门,次日早上六点返回住处,敲门无人回应,但可以听到屋内播放音乐声音,随即破门而入,发现其室友已经死亡。
(二)现场勘察
现场位于出租屋内,楼道口可见一监控,尸体仰卧于床上,双下肢踝关节上方用以蓝色数据线捆绑,灰白围相间巾连接数据线及床尾,双手腕关节被捆绑于床头且双大拇指紧扣捆绳。颈部喉结上方勒有一绳子,其下悬坠4瓶1.5L的矿泉水,水瓶离地面高度约为3cm。死者上身赤裸,下身着一深色牛仔裤,双足赤裸。正对门口可见一圆形茶几,茶几上有手机和雨伞一把,旁边电脑正播放音乐,烟灰缸内见较多的烟头,垃圾桶内见杂物。两处窗户处于开启状态,但窗外防盗网完整,床边有一正在运行的风扇。
(三)尸体检验
1.尸表检验
死者上身赤裸,下身穿着一条深色牛仔裤,赤脚。新鲜尸体,尸长170cm;尸僵未形成,尸斑按压后褪色;死者颜面青紫,嘴唇发绀,舌抵于上下齿间;双眼球睑结膜充血,角膜可见散在的出血点,瞳孔直径为5mm;双外耳道、鼻腔、口角见血性液体溢出,呈流柱状,血迹至前额;喉结上方可见勒痕,项部见散在的表皮脱落,勒沟宽5mm,深1cm,长25cm,生活反应明显,颈部皮肤呈青紫色,并可见散在的出血点;双下肢踝关节上方及双上肢腕关节上方可见勒痕,生活反应明显,双手手指及足趾甲床紫绀。
2.解剖检验
自两侧耳根后经头顶,切开头皮,头皮下未见出血,颅骨未见骨折;环形锯开颅骨,脑组织未见损伤及出血。勒痕下皮肤见出血,两侧甲状舌骨肌及胸锁乳突肌见灶性出血,喉头见散在的出血点,舌骨未见骨折。双肺表面见散在出血点,心外膜下见散在出血点,胃内空虚,膀胱内见少量尿液。
3.组织病理学
脑实质及蛛网膜下腔血管扩张淤血,血管于周围脑组织间隙增宽,海马神经元缺氧性改变;心外膜及心肌间质多发灶性出血;肺膜下及间质多发灶性出血,肺内细小支气管收缩呈花瓣状;其余器官多以淤血为主。颈部勒沟处皮肤角质层压缩嗜酸性增强,真皮乳头扁平,真皮下可见灶性出血,绪方氏染色真皮层及真皮下纤维结缔组织呈阳性;胸锁乳突肌及甲状舌骨肌间质多发灶性出血。死者胃内容物及肝脏中均未检出毒(药)物成分。取现场尸体旁血迹、烟头,捆绑其双手和颈部的鞋带,捆绑其脚的电线,死者肌肉组织送检做DNA,以上检材的STR分型结果均为死者DNA。
二、讨论
(一)死亡原因分析
死者除项部见轻微的表皮剥脱外,全身体表及各脏器未检见致命性损伤,因此可排除其因机械性暴力损伤致死的可能;理化结果胃内容物及肝组织均未检出毒(药)物成分,可排除其中毒致死的可能。死者颜面青紫,颈部见勒沟,生活反应明显,所取勒沟处皮肤绪方氏染色呈阳性,真皮乳头扁平呈受压改变,真皮下灶性出血,甲状舌骨肌、胸锁乳突肌间质多发灶性出血,角膜、心外膜下、肺表表见出血点,大脑海马神经元缺氧性改变,窒息征象明显,结合案情等综合分析,死者系重物作用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1-2]。
(二)死亡性质
屋门内部反锁,防盗窗未见破损,杂物STR分型均为死者本人,现场亦未见打斗痕迹。据楼道内监控所示,从其室友外出工作至返回期间,无其他人员出入。据其室友介绍,死者生前较少与人交流,性格孤僻,加之数日前曾与其女友分手,并曾对室友透露轻生的想法,再三劝阻后好转。
死者颈部见一细绳,其下悬坠有四瓶1.5L的矿泉水,矿泉水距离地面5cm。尸体仰卧于床上,双下肢踝关节上方用以蓝色数据线捆绑,灰白围相间巾连接数据线及床尾,双手腕关节被捆绑于床头且双大拇指紧扣捆绳,以上捆绑及重物悬吊死者自身可以完成。因此,在排除他杀后,死者系重物作用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1]赵子琴,廖志钢,王英元等.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98-303.
[2]王军,亓冰,张平等.一例自勒死的法医学检验[J].刑事技术,2013(3):57-59.
D919
A
2095-4379-(2016)33-01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