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评价指标体系思考与探讨
2016-02-01蒋仲龙林松刘海英蒋科毅浙江省国有林场和森林资源保护总站浙江杭州310020
蒋仲龙 林松 刘海英 蒋科毅(浙江省国有林场和森林资源保护总站浙江杭州310020)
建立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评价指标体系思考与探讨
蒋仲龙林松刘海英蒋科毅
(浙江省国有林场和森林资源保护总站浙江杭州310020)
在分析了浙江省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改革进程和改革成效等情况的基础上,探讨了基于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4个类别及1个附加指标类别建立的现代国有林场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了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资金来源等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保障措施。
国有林场;评价指标;浙江省;改革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先后提出了“生态省”、“两美浙江”和“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建设的战略构想。为进一步发挥国有林场林业现代化建设国家队的作用,深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创新发展,探索因地制宜的分类管理模式,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在全面调查、大量查阅文献资料基础上,对杭州、温州、衢州、丽水等地典型林场开展了专题调研,以初步建立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评价指标体系。
1 浙江省国有林场概述
1.1森林资源概况
浙江省有国有林场100个,多数处于江河湖源头生态脆弱地区,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为消灭荒山而设立的事业单位。国有林场经营面积38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74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3.78%;森林面积354万亩,森林覆盖率92.2%,天然有林地面积131万亩。森林蓄积2054万立方米,占全省森林蓄积的7.75%;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283万亩,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75.7%,占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的7.0%。
1.2国有林场改革进程
浙江省从2008年起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2013年正式被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5年10月,根据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组成的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组对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国家验收。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国家验收组高度评价,顺利通过国家验收。2015年12月底,宁波等4个非试点市19个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也已通过省级验收。
1.3国有林场改革成效
一是有效理顺了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按照《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过整合,全省108个国有林场整合重组为100个。二是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场“三定”工作,解决了国有林场定性问题,人员编制问题,林场经费问题。三是有力保障了国有林场职工待遇,国有林场职工全部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退休职工全部纳入社保管理。四是进一步夯实国有林场发展基础,实现了通场公路全部硬化,万亩以上林区公路通达,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五是切实强化了国有林场资源保护。已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31个,省级森林公园39个;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由改革前的91%提高到目前的92.2%,森林蓄积量由改革前1860万立方米提高到目前的2054万立方米。
2 评价指标体系架构
根据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主要目标,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评价指标包括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4个类别,总分100分;另设1个附加指标类别,符合条件的,每项可加1-2分。
2.1生态保护优先
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的基础,是构建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生态文明的载体和依托。保护、管理和培育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永恒的中心。因此,生态保护优先是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的首要标准,权重为27分,指标主要包含如下方面。
2.1.1森林覆盖率、蓄积量
是指森林覆盖率、乔木林蓄积量水平,总分6分。现代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和乔木林蓄积量应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山区县、平原县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的,得3分;达到85%、75%以上的,得2分;达到80%、70%以上的,得1分;乔木林单位蓄积量达到7m3/亩以上的,得3分;达到6.5m3/亩以上的,得2分;达到6m3/亩以上的,得1分。
2.1.2森林生态建设
是指生态公益林建设、树种结构、空气负氧离子含量及森林净化水质状况,总分4分。省级以上公益林占林地面积比例75%以上的,得1分;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占比50%以上的,得1分;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达到1500个/cm³以上的,得1分;出境水质达到II类以上的,得1分。
2.1.3资源保护
是指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情况,总分8分。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健康,创建期内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得2分;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长期稳定,无擅自将林地转为非林地现象的,得2分;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无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行为的,得2分;创建期内未出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现象的,得1分;开展古树名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得1分。
2.1.4权属清晰
是指权属、与周边关系等情况,总分4分。林场名称与权属一致,如涉及变更调整,则权属、法人财产等实行同步登记的,得3分;与乡村组织、村民群众关系和谐,未发生因林场责任而引起纠纷的,得1分。
2.1.5管护队伍建设
是指领导班子配备、内部机构设置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总分5分。领导班子配备齐全的,得1分;基层党组织、工会组织健全的,得1分;内部机构设置健全的,得1分;畅通人才进入渠道,制度清晰,有明确的人才进入计划并得到落实的,得1分;按规定设置岗位并聘任、结构合理的,得1分。
2.2产业发展充分
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不同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和调整林种、树种、树龄结构,坚持“长、中、短”相结合、生态与经济相结合、培育经营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实行统筹规划、综合经营,发展林业产业,保持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的稳定和持续增长,不断拓展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森林持续经营、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该项权重26分,指标主要包含如下方面。
2.2.1科学规划
是指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及执行情况,总分6分。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得2分;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实施的,得4分。
2.2.2森林培育
是指承担营林生产、森林质量提升等项目情况,总分6分。承担珍贵树种、优质大径级用材林培育或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等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得4分;完成年度绿化造林、林相改造、森林抚育或合理采伐利用商品林任务的,得2分。
2.2.3科学经营
是指发展森林旅游、经济林、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等特色“生态+”产业等情况,总分4分。森林旅游年游客量达到10万人次以上,或建成省级以上经济林、林木种苗等产业基地,或承担省级以上特色林下经济等项目的,得4分;森林旅游年游客量达到3万人次以上,或建成市县级产业基地,或承担市县级项目的,得2分。
2.2.4森林公园建设
是指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发建设森林公园情况,总分6分。按照科学有效规划原则,“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得6分;建成市级森林公园的,得3分。
2.2.5森林生态文化
是指通过设立森林生态文化展示厅、森林课堂,开辟森林体验活动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情况,总分4分。开展宣传森林生态文化活动,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化、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等基地的,得4分,建成市县级的,得2分。
2.3基础设施完备
“基础设施完备”是指森林保护培育、林场经营管理、职工生产生活等所需要的道路、供电、供水、信息、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备,设施设备先进,能够适应发展现代林业和职工生产生活的要求。建设现代林场,必须从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经营利用、产业开发以及职工生活等需要出发,着力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和先进技术的装备,不断提高林道网络化、林业机械化、管理水平信息化,为建设现代林场、发展现代林业,提供良好的现代物质条件和手段。这不仅是建设现代林场最基本的保障条件和重要手段,也是衡量现代林场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该项权重为23分,指标内容主要包含如下方面。
2.3.1水、电、路、房基础设施
是指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总分6分。道路、供电、用水和管护房等基础设施纳入当地相关建设规划、同等享受相应政策的,得2分;通场道路全部硬化、达到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万亩以上林区道路全部通达的,得1分;完成场部和万亩以上林区管护房提升改造,全面消除危房的,得1分;全面解决职工用电问题的,得1分;解决职工安全饮水问题的,得1分。
2.3.2场容场貌
是指环境改造、林区面貌情况,总分3分。林场建筑外观整洁有序,合理安排空间进行立面改造,场区林区环境整洁,洁化、绿化、美化效果明显的,得2分;展示现代国有林场理念及特色文化,并融入生产生活中的,得1分。
2.3.3森林消防设施
是指森林消防队伍及设施建设情况,总分6分。建有森林消防指挥机构,且建立森林消防视频监控系统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得2分;建有专门的森林消防物资仓库的,得2分;开展“引水灭火”工程建设,有专门的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水泵等有效防火设施的,得2分。
2.3.4智慧林场
是指建立智慧林场管理、保护、监测系统情况,总分4分。场部及万亩以上林区实现网络、通讯全覆盖的,得1分;建立考勤系统及护林员定位系统的,得1分;场部及万亩以上林区主要出入口实现远程监控电子信息化的,得1分;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森林资源更新数据的,得1分。
2.3.5林业现代装备
是指林业现代装备配置情况,总分4分。配置无人机、管护巡逻车、消防车、病虫害防治机械等资源保护类林业现代装备的,得2分;配置种苗培育、营造林机械,林木采伐和运输机械等营林生产类林业现代装备的,得2分。
2.4林区富裕和谐
“林区富裕和谐”是指职工生活在经济、物质、精神文化上丰富,职工干部团结,管理制度健全,林场和谐发展。建设现代林场,要在保障国有林场“三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提升职工素质能力。国有林场场部、护林点多单独建在偏远地区,林场经营区与乡村毗邻,林业生产建设和村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要从国有林场的特点及其在乡村地区的地位与作用出发,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及生态文明的要求,重视支援毗邻乡村的林业建设、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形成场群联动互助,共建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林场,该项指标权重24分,主要指标包含如下方面。
2.4.1定性定编定经费
是指“三定”方案是否得到巩固情况,总分3分。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定位明确,落实公益性单位政策的,得1分;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人员编制并保持稳定的,得1分;国有林场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并及时拨付到位的,得1分。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的,得3分。
2.4.2职工保障
是指落实职工工资、住房、养老、医疗保障等情况,总分4分。按国家规定落实职工工资待遇,职工收入达到当地同类单位平均水平的,得2分;职工养老、医疗等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经常开展帮扶、慰问职工活动的,得1分;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享受当地同类单位职工同等住房政策的,得1分;
2.4.3职工素质提升
是指落实职工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关注职工文体生活等情况,总分3分。制定职工继续教育计划,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学习和革新的,得1分;职称评定政策执行到位的,得1分;配备专门的活动场所及设施,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的,得1分。
2.4.4制度建设
是指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总分4分。建立健全并落实资源保护和资源档案、收入分配、项目资金、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的,得4分。
2.4.5项目管理
是指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台账、材料报送等情况,总分6分。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的,得2分;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台账清晰,材料上报及时完整的,得2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得2分。项目管理不到位,绩效评价不合格,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该项不得分。
2.4.6示范引领
是指国有林场发挥生态建设主阵地作用情况,总分4分。在林区周边乡村林业生态保护、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带动的作用,建成省级以上珍贵树种示范林、森林休闲养生示范基地等的得2分,建成市县级的得1分;创建期内通过场外造林、赎买、托管等方式扩大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00-500亩的得1分,扩大国有林场经营面积500亩以上的得2分。增加的经营面积以林权证或合同为准。
2.5附加指标
为鼓励国有林场更多地承担森林资源管护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创业创新,特设附加加分指标。
2.5.1科研成果
是指参加科研项目,开展科技研发并取得成果情况。积极参与科研项目,近三年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国家级每项加2分,省级加1分;近三年选育的林木良种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国家级每个加2分,省级每个加1分;近三年取得发明专利的,每项加1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
2.5.2建设成效
是指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建设成效情况。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的,国家级每项加2分,省级每项加1分;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经验推广的,国家级每项加2分,省级每项加1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
2.5.3工程项目
是指市、县两级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情况。创建期内市、县支持国有林场建设项目资金超过50万的,加1分;项目资金超过100万的,加2分。项目资金额度以资金拨付文件为准。
3 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保障措施
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林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为国有林场发展提供了努力方向,具体落实需要各级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
3.1加大政策支持
把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效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促进国有林场平稳快速发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创新管理体制及运营模式,把浙江省打造成为全国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的排头兵和示范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在林业专业技术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与指导;发改、财政、交通、人事、编办、金融等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形成推动现代林场建设的合力。
3.2强化目标责任
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要建立健全一批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和维护的责任主体,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工作,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制订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浙江省已将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同时还需将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
3.3落实资金来源
争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大对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国家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等环节的补助,鼓励市县财政加大对现代国有林场建设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倾斜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引入社会资本力度,运用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科学合理规划建设若干现代国有林场的特色项目,切实加快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进程。
[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社会主义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标准及指标体系参考提要》的通知(林场发〔2008〕108号)[EB/OL].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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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57.9
B
1004-7743(2016)03-0014-05
201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