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地做实
2016-02-01中共临沂大学委员会
□ 中共临沂大学委员会
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地做实
□ 中共临沂大学委员会
一年多来,临沂大学党委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发挥制度优越性,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力和坚实保障。
一、准确处理党委和行政的关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一方面,坚持党委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一年来,党委重点抓好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定办学定位、推进综合改革、谋划“十三五”四件大事,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线狠抓党组织建设和党员作用发挥,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确立“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发展定位,推出涵盖8大领域、25项任务的综合改革方案,提出《关于制定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通过把方向、谋全局、定大事、抓监督,管干部、管人才、管作风,党委统领了队伍思想,赢得了师生信任。另一方面,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地行使管理职权。从完善治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对中办发55号文件明确的校长10大项职权,写进临沂大学章程。这一年来学校抓的百名博士引进、应用型名校总结验收、专业审核评估等重点工作,党委事先研究提出总的意见,对“说得清”的具体事务不包办、不干涉,由校长带领行政班子靠前指挥,独立负责地拟定条件、办法、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政令统一。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制定决策事项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实施三个实施细则。党委决策时,会议主持人末尾发言,防止事先定调,保证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每人一票,没有特殊党员。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关于依法依规依纪治校的实施意见》,对各项工作建章立制、按章办事、严明纪律、公开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28个“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并相应完善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对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做到“两沟通一协调”,即坚持决策前党委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充分沟通;加强会议研究事项的协调,党委会研究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题会前要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会前要听取党委书记的意见。建立研究议题申报审签和决策事项论证审核制度,制定职能部门拟订方案、专家委员会论证、分管校领导把关、会议主持人审签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都有人签字把关,并存档备查,力争把分歧消化在会前。
三、书记校长带头示范,做到同心同向、共同担当。去年,我校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改革,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部分同志情绪波动较大。党委提前研判,思想政治工作先行,及时召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具体工作推进中,党群、行政部门一齐靠上,及时消除化解矛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要有具体严密的制度作保证。同时,也是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校长境界、胸怀、担当的考验。作为党政正职必须要以事业为重,真正出于公心,对工作负责。
当前,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面临着如何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如何妥善处理党委领导与民主管理体系、学术管理体系、社会力量合作体系的有机衔接等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在临沂大学充满活力、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