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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微博在涉警网络舆论导控中的特点及生态*
——以11.04洛阳袭警舆情为例

2016-02-01

法制博览 2016年24期
关键词:生态环境

程 婧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1



公安微博在涉警网络舆论导控中的特点及生态*
——以11.04洛阳袭警舆情为例

程婧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无线网络技术的应用发展,信息传递的速度越来越快捷、信息演变的速度越来越急剧。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例如涉警网络舆论事件中舆论监控与引导难度的加大。加强涉警网络舆论事件中的舆论监控与引导,有利于控制涉警网络舆论事件的事态和规模,有利于涉警网络舆论事件处理过程中话语权的掌握,有利于为涉警网络舆论事件的顺利解决打下坚实有力的基础。

关键词:涉警网络舆论;生态环境;洛阳袭警案

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与普及,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的舆论传播,舆论的传播途径从碳与火的旧时代迈入了光与电的新纪元。人们不再仅仅依赖于口头或报刊杂志等效率低下的传统方式发表和获得舆论资讯,而是凭借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传播载体,在全球的范围内快速传播和获取各自所需的舆论信息,涉警网络舆论也是这样。在此,我们以“11.4”洛阳袭警案舆情为例来剖析涉警网络舆论特点及其生态环境。

一、涉警事件瞬间激变,网络舆论生态复杂多元

2015年11月4日7时40分左右,河南洛阳发生一起持刀暴力袭警事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月3日下午4时许,邓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因闯红灯并无照驾驶被交警查处。警方依法暂扣其三轮摩托车,并告知其在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和证件到洛龙交巡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邓某某询问交警是否能不扣车,交警告知接受违法处理后,车子就可提走。4日早上,邓某某手持西瓜刀,在执勤路口连续砍向多名执勤人员,马玉军因抢救无效当场殉职,刘辉、沈浏伟、李丰被砍伤,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邓某某后在群众帮助下被抓获。重伤者沈浏伟,经救治无效也于当日下午殉职。这是一起致使执勤人员两名牺牲、两名受伤的暴力袭警事件。

事件发生后,该事件很快在网络世界形成了涉警网络热点舆论,热度在4日当天就到达了峰值。从我们在百度搜索来看,以“洛阳袭警”为关键词,关注达236万条;以“洛阳暴力袭警”为关键词,仍有70余万条关注。随后,从网上到网下,从新媒体到传统媒体,洛阳当地和全国性多家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强烈关注和深入报道,进一步激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网络舆论生态复杂多元,舆论关注的多元议题和热点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谴责批评的声音,这也是体现了大多数网民的态度和立场,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恶劣行为的强烈谴责,网友们在各种社交媒体和本地网络论坛上,对牺牲者表示哀悼,对受伤者表达慰问,向这些忠于职守的执法人员表达真挚的敬意;第二类是质疑追问的声音,这部分网民习惯性地在袭警暴力事件发生后,质疑警方执法行为是否存在问题,要求官方、政府“反思”自身是否存在问题,以一种欲言又止的姿态,试图去分析行凶者的“生活处境”、“生存状态”,试图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第三类是偏激造谣的声音,这也是一种怪异而荒唐的思维方式——总是生硬地试图在每一起袭警暴力事件后,找一种所谓“幕后的力量”和所谓“背后的原因”,这样的声音当然是不受欢迎和不得人心的,受到了众多网友的断然驳斥和一致批判,暴力袭警是不可能用任何藉口和任何托词去掩盖和遮蔽的。

二、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官方舆论场同时发声合力导控

传统官方媒体集体发声,形成舆论合力。一是及时报道,还原事实真相。事件发生的第二天11月5日,《洛阳日报》等权威媒体就发文还原事情真相,披露警方执法记录仪视频,清楚记录邓某某3日下午4时许因闯红灯被拦停,民警发现其没有驾照,依法暂扣了邓某某的三轮摩托车,并告知其可持相关手续接受处理的事件过程。11月5日8时59分,河南日报也以“独家披露案发经过,洛阳暴力袭警案真相与细节”为题报道。9时00分,北京青年报以“河南洛阳一男子持刀袭警,执勤人员一死三伤”为题报道。10时32分,人民网以“河南洛阳袭警案警方执法仪首曝光,嫌疑人已被刑拘”为题报道。11时52分,新京报也以“洛阳男子袭警致1死3伤,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为题报道。13时17分,中国新闻网也以“洛阳男子持刀袭警致1死3伤,因无照摩托被查报复”为题报道。18时17分,新京报又以“洛阳违章男子持刀袭警续:1名重伤交警殉职”为题报道。媒体同时发声同频共振,密集持续报道导控有力,及时有效地还原事实真相,引导网友网民关注事件本身,明确是非曲直。二是勇敢呼吁,制止暴力戾气。11月5日8时41分,洛阳晚报以“对暴力袭警必须零容忍”为题进行报道。呼吁在暴力事件发生后,舆论应坚决地站在法制和理性的一边,这种舆论的力量会向更多的纠纷现场渗透,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从而将极个别人的暴力冲动压制下去。反之,如果舆论对施暴者表达出哪怕一点儿暧昧的态度——无论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其效果都是对戾气的纵容,对整个社会的伤害。10日10时30分,中国新闻网又以“河南洛阳多人因散布暴力袭警案谣言被惩处”为题进行报道,使得网民认识到“造谣、传谣”的严重后果,引导网民关注事实真相,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官方媒体这一舆论场在还原事实真相和辟谣释谣方面发挥了重要舆论导控作用。

公安新兴媒体及时发声,舆论导控有力。事件发生当天11月4日,洛阳市公安局官微“@平安洛阳”就转发报道,还原事实,警方执法过程合理合法,回应了网友网民对警方执法过程的质疑,获得了舆论认可。当日16时许,“@平安洛阳”又通报一名受重伤执勤警员经抢救无效牺牲,令舆论唏嘘不已。据对当日百度进行搜索,相关新闻报道已达682篇。据统计,“@平安洛阳”当天共发布相关微博11条,包括评论文章、悼念战友、网上不当言论截图、寻找帮助制服歹徒的热心群众“红衣哥”等,截至13日16时,这些微博共被转发5881次、评论3764次、点赞3436次,有效引导舆论关注袭警事件本身,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11月6日至9日,“@平安洛阳”持续发力,每日发表3篇相关微博,内容包括献给牺牲战友们的诗、省长看望、为逝去战友捐款、网民自发送行等。另一方面,“@平安洛阳”还及时发布通报,制止谣言传播,11月9日发布通报称,暴力袭警案发生后,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相继出现了同一内容的不实帖文。经查实,该帖文系极个别人员故意虚构事实在网络上传播。公安机关依法对散布虚假信息的沈某某、聂某某等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治安警告处罚和批评教育处理。该消息获得多家媒体转发报道,大多数网民支持谣言止于法律,认为严惩是对牺牲民警的告慰。10日,“@平安洛阳”直播2名牺牲民警的送别仪式。河南省政府、市总工会、共青团洛阳市委等分别追授荣誉;公安部、河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洛阳市相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3000余人,冒雨前来送行。

梳理来看,在此次涉警网络舆情事件中,洛阳市公安局很好地发挥了“@平安洛阳”在网络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快速通报案情,掌握话语权。“@平安洛阳”在案发3小时内,发布详细情况通报及初步调查结果,第一时间发声,还原真相,减少媒体对事件的猜测性报道;二是转发权威媒体报道,消解舆论质疑。在人民网等权威媒体曝光警方执法记录仪视频后,“@平安洛阳”迅速转发相关内容,扩大信息影响力,有效化解网络舆论对警方执法的质疑;三是持续发文,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平安洛阳”自事发之日到送别仪式连续6天时间共发布微博39篇,涉及案情通报、省长慰问、市民缅怀、感谢医护人员、网民关切等内容,营造了网民关切的涉警舆论氛围。

总结来看,公安微博加强了对于舆论监控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自身对舆论监控技术人才以及资金的投入,提高了涉警舆论监控技术的研发水平,使得舆论监控技术更加的自主化和智能化,以此来化解人工监控工作方式的巨大工作量以及沉重的工作压力,进一步提升舆论监控的工作效率。在群体性事件的舆论监控中,即使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舆论的产生和传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的运用,要从长远的事件处理的眼光上来进行舆论监控,采用合法合理的手段,使得人民群众能够广泛接受,尽量避免不良舆论的产生和传播。不能只是局限于眼前的事态控制,不注重处理方式的合理合法,反而在事后被人民群众所诟病,为事件的处理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三、民间舆论场失言失当,涉警网络舆论环境有待净化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传媒的快速发展,信息的传递效率得以大大增强,人们越来越依赖于依靠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获取信息资讯,同时,也越来越习惯于通过这些新兴媒体发表个人的观点和言论。群体性事件引发人们的关注,人们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可以方便快捷地有意或无意的发表自己的言论、表达自身的意愿,这些言论依靠现代传媒的高效率围绕着涉警事件迅速发酵,形成关于涉警事件的众多舆论。

舆论的产生和形成是一个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意见相互博弈的过程,舆论主体根据舆论事件的发展变化进行各自的意见表达和相互间的讨论。在经过一系列的争辩、磨合之后,逐渐形成趋于稳定的意见分布状态,其中有多数人的意见,也有少数人的观点,由此开始形成舆论导向,舆论事件产生正面或者负面的影响,直至舆论事件结束或不再成为舆论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快速发展,社会组织结构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由于利益的重新调整分配,各种各样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数量逐年增多。与此同时,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也不断扩大,由原先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动辄上百人甚至上千人。大量的人员聚集会导致社会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度直线上升,而公众关于事件本身的言论数量也必然会随之水涨船高,从而形成大量舆论。

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据《人民日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因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而遭受暴力袭击负伤的警察达8880人,人数连续5年上升,2014年达到2417人,比2013年上升了24.1%。盘点近几年的暴力袭警事件,2015年10月24日的黑龙江暴力袭警事件、2015年3月11日上海一警察被宝马拖行身亡事件、2014年3月17日乌鲁木齐袭警事件、2013年9月18日河南安阳袭警事件、2011年7月23日广东顺德暴力袭警事件、2010年3月11日兰州袭警事件和影响最大的2008年7月1日上海杨佳袭警案。

“袭警”事件频发背后的原因发人深省。“有困难找警察”、“有警必接”、“有难必帮”等口号,已经把人民警察的服务形象固化了,有人认为警察就是为我服务的。服务不好就投诉你,不满意我就声讨你,甚至拳脚相加,直至暴力袭警事件发生。在袭警事件中,民间舆论场常常失言失当,甚至是出现偏激造谣的声音,如“11.4”洛阳袭警案发生后,“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相继出现同一内容的不实帖文。帖文中捏造袭警案事实,编造虚假情节,造成了恶劣影响。这种造谣也是一种怪异而荒唐的思维方式在作怪——总是生硬地试图在每一起袭警暴力事件后,找一种所谓“幕后的力量”和所谓“背后的原因”,这样的声音当然是不受欢迎和不得人心的,受到了众多网友的断然驳斥和一致批判,暴力袭警是不可能用任何藉口和任何托词去掩盖和遮蔽的。

这样一来,由于民间舆论场失言失当,使得涉警网络舆论环境日渐窘迫,袭警事件和暴力袭警事件当事警察的权益得不到正当维护。在这种涉警网络舆论环境下,导致一些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遇到袭警和暴力袭警时,大都会往肚子里“咽”,少一事,算一事。因为警察是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人,在涉警网络舆论舆情事件中,多数警察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保护,相反执法民警的流血牺牲不仅不能赢得网民网友的关心和同情,还会进一步陷入众多网民的口诛笔伐之中,有些网民还对袭警事件抱有幸灾乐祸的态度甚至出现了认为袭警是所谓“为民除害”、“匡扶正义”的偏激立场。惩治率不高、追究不严、涉警网络环境恶化,也成为导致袭警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正确处理涉警事件中的负面报道或舆论也是舆论引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当涉警舆情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或个人为了部分公众的求异心理,通过过度的细节描写或者所谓的合理想象制造信息,对事件进行主观拓展和延伸,并作出负面炒作和宣传。政府部门通过与媒体积极有效的沟通,要求媒体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事件作出真实的报道。当然,有时候在处理涉警舆情事件的过程中确有一些负面行为出现,那么,政府部门应当“通过负面新闻的正面引导,以巧妙的议题设置进行舆论引导”,引导舆论向着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方向倾斜,为涉警舆情事件的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当然令人期待的是,刑法修正案终于增加了袭警条款。2015年9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做出了定论,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其中,这一条第一款的内容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袭警条款的增加,从法律上维护警察执法的尊严和警察自身的人身安全。也希望这种立场和观点能够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以“袭警入刑”为舆论突破口来净化涉警网络舆论环境。

中图分类号:D631.1;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4-0047-03

作者简介:程婧(1976-),女,河南信阳人,南京大学博士,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舆论与网络舆论。

* 2012年度江苏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公安微博传播状态与发展模式研究——基于警民和谐的视角”(12FXB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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