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趋势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挑战
2016-02-01于永新
于永新
牡丹江边防支队,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
公众参与趋势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挑战
于永新
牡丹江边防支队,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人民群众意识形态受到西方国家影响日益加大,在政治民主方面不断进步,公众参与进政治中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然而公众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对我国现行的行政法以及行政法学提出了一些挑战。因此本文主要分析了现阶段公众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所提出得挑战。
关键词:公众参与行政法;行政法学发起的挑战
我国在世界发展的浪潮推动下不断向前发展,公民意识接受西方先进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开放,同时也越来越追求公民自身权利的实现。这一趋势推动着我国行政不断向着民主化方向发展,并且公众参与到行政工作中也成为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并且公众参与对我国政府在行政工作的执行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能够推动国家政府朝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政府也顺应这一新的发展趋势,以公共参与政治为基础,开始针对公共行政进行改革,希望提高整个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水平。不过在传统的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中对公众参与涉及内容较少,因此在新阶段下公众参与到政府日常工作中,一定会对行政和行政法以及行政法学带来很大的挑战,并且行政法和行政法学要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各级专家政府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简要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述
与英美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法律体系是以大陆法系作为借鉴的基础,立足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在这一法律体系中,行政法指的是一些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组织作为行政的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以及接受行政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监督的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同行政执法部门不同部门内部之间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由四个主要方面组成,分别为规范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规范形成行为的法律规范、规范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以及规范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而行政法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行政法,一种是特别行政法,而特别行政法主要是针对政府特殊部门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指的是规范教育、海关、卫生、邮政、财政、人事、交通、统计、土地等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
行政法的重点是对我国政府部门进行控制和规范,对我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从这一方面来看行政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行政法律最主要的作用是调解各类行政关系之间的关系,而作为行政法律主要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一共有四类,分别是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在行使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行政应急、高效便民、行政公开以及权责统一作为行使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法学的具体内容
我国行政法学在发展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起步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第二个阶段:初步发展时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第三个阶段:成熟期,二十世纪末。
在踏入新世纪后,我国行政法学已经发展成熟,成为一门独立发展的学科,并且帮助国家在行政管理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为国家开展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为国家规范化的行使行政管理职责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公众参与的简要概况
(一)政治发展态势下公众参与是必然发展趋势
公众参与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进行考虑,狭义的公众参与仅表示公众参与到相关行政工作人员的投票和选举过程中,而广义的公众参与不仅包括公众参与到投票中,还包括公众积极关心国家事务、公共利益,积极参与到相关决策的推进和实施进程中。它最早出现在英国,后来才不被西方民主国家的公共行政领域所引用。这一原则在公共行政场所中运用之后,使得公共行政运作模式发生变化,推动着公共行政向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即要想保证公共行政现代化,就必须要实行公众参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其一,世界经济一体化,使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要想保证国家在如此激烈的世界经济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加大公众的参与程度。集体智慧能够保证国家决策的贴合性,从而解决国家遇到的困难问题。其二,网络的普及使得现代公民接触的信息越来越多,政府无法再利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封锁消息无视公众的知情权。这样将会引起公众情绪的不满。因此,为了保证政府的稳定发展,必须要保证公民知情权的实现,邀请公众积极参与到日常的决策过程中,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公众参与的相关理论研究
公众参与是人民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人民民主权利最早是在法国政治家卢梭的作品《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所谓的人民民主权利就指的是人民所特有的权利,人民所拥有的最关键的权利是国家的立法权。因此,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民民主权利也得到不断的扩展,公众参与就是在不断扩展中融入其中的。
公众参与到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思想主要是行政法对行政行为进行调节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控制行政主体权利,从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会受到非法行为的侵害。国家各个行政机关部门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做出反应时要充分地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例如,事先向行政相对人说明行政行为的根据;事后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方法等等。因此,公众参与从理论上来看,各种行政行为都应该在正当法律程序范围内进行。行政在立法过程中应该广泛地吸取公众参与意见和观点。人民主权原则和行政法学中的控权论以及正当的法律程序原则是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
(三)公众参与的优点和不利于行政工作发展的缺点
公众参与在整个政治发展过程中是一把双刃剑,能给公众行政政治带来好处的同时,极有可能对公共行政政治产生一些不利的因素。
1.公众参与的长处
我们必须要注意到,公众参与到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是我国政治朝着民主方向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整个亲身参与到行政工作过程中,群众作为决策的直接受惠者可以在参与到行政执法中时,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从群众最切实的角度来提出反对意见,能够帮助公共行政机关针对行政工作做好及时的调整工作,从而帮助公众行政机关做出正确的行政决策,推动公正行政机关更加合理的运行。同时,能让公正行政机关更好的尊重人民大众,保护人民大众的基本利益。尤其是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例如:农民工,农民工讨薪难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具体问题得到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视处理,也能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障。此外,加强了人民大众对行政主体的监督管理,减少行政机关作出不利于人民发展的决策。行政机关不同于其他政府机构,它不能够完全彻底的掌握所有所需要的信息,无法针对所面对的客观事实作出正确的决断。这就需要公众参与其中由公众提供所需要的信息来进行决策的判断,帮助公众与人民政府之间达成一种共识,提高整个行政单位的行政效率。
2.公众参与的弊端
公众参与不仅存在着长处,同样对政府的运作存在着阻碍的弊端。这主要表现在公众参与行政工作中所持有的态度是否端正。如果态度端正并且行政决策符合自身利益,那么两者之间统一的关系可以促进行政单位工作的顺利展开和正常进行。但是如果态度并不端正并且认为行政决策阻碍着自身的利益,那么两者之间存在的是不统一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不利于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有可能导致行政机关受到人民群众的指责,并且不利于整个政府机关的良好运作。
公众参与过程中,强调的是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并且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所坚持的是少数服从读书的原则,这就在整个参与过程中可能会损害少数人的利益。而且民众尽管参与到决策中,但并不是全部决策都是由民众做出的。民众只是在一个决策形成过程中将人民的意见反映给行政机关,最终的决断还是需要专业部门进行决定。然而在公共参与行政决断的过程中,使得行政机关将行政的责任虚拟化,让行政机关缺乏了必要的责任意识,让行政主体有了狡辩辩解的机会。另外,公众参与给行政机关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同时降低了工作效率,导致整个工作进程成本的增加,不利于行政机关健康的发展。
三、公众参与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挑战
(一)对行政机关的挑战
社会不断飞速发展,行政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从而导致整个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法做出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行为对策。因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公众参与其中,可以帮助决策更好地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因为公众在参与到实际的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帮助公众更好的理解行政决策,因此在不同的行政机关都需要将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自己决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公众参与到各行政机关的决策制定过程中,消耗着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导致整个行政部门再展开行政工作过程中成本加大。因此,如果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中只是为了摆出一种政府和人民亲好的形式,那么公众参与到行政决策中的价值也就无从下手去考虑和思索。目前我国在整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结构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二)对行政理论方面的挑战
目前,公众参与的背景下,行政法学需要对相关而的行政理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重新地界定,并且在此原则上对行政理论进行进一步地认识。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法学的研究领域都会因为公众参与的介入而发生新的变化。我国在对行政立法方面还没有完善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公众参与的领域不断延伸则会给行政理论的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无论是在私法方面,还是在公法方面,公众参与都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干涉和影响。
(三)对行政行为方面的挑战
当前社会不断发展,公众参与得到很好的推动,在当前整个社会发展态势之下,行政部门在采取一些行政行为时也要与时俱进。并且如果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将会给国家政治带来了很大的压制。因此,公众参与到行政管理中会对行政主体产生一些限制作用,并且对整个行政主体的威信方面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另外,如果在公众参与过程中,缺乏一个有效的鼓励机制,将会严重地束缚公众参与到行政管理中的积极性,并且公众会对行政主体产生一种质疑的态度。这对政府的发展起着十分不利的作用。并且现代政府受到我国传统政府管理的影响,对人民民主持有忽视的态度,并且法治观念还需要进一步的增强。从这一个角度来看,公众参与到形成管理过程中一定会对行政单位采取的行政行为形成挑战。
四、结语
公众参与到日常行政单位中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仅缓和了公众与社会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系,同时还能为目前社会行政机关工作转型提供群众支持,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
[参考文献]
[1]孙丽敏.公众参与趋势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挑战[J].中国法学,2005(6):132-134.
[2]王思颖.公众参与趋势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挑战[J].法制博览旬刊,2014(4).
[3]冯天舒.公众参与趋势对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挑战[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32-134.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9-0127-02
作者简介:于永新(1985-),男,吉林柳河人,本科,牡丹江边防支队,研究方向:刑法和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