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大对社保资金的保障
——从“我国首例母女使用父亲医保卡购药入刑案”入手
2016-02-01段蔚
段 蔚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浅析如何加大对社保资金的保障
——从“我国首例母女使用父亲医保卡购药入刑案”入手
段蔚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社会资金的保障制度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安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作用,必须有健全的法律进行维护。本文通过从“我国首例母女使用父亲医保卡购药入刑案”入手分析如何更好地加大对社保资金的保障。
关键词:社保资金;诈骗罪;运行
近期,我国首例母女使用父亲医保卡购药入刑案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从普通大众到专家对此案件各持己见。对此,笔者试图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来谈谈如何加强对社保资金的保障。
一、刑法原理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该案例
(一)案情简述
患有30多年高血压的老周妻子邹某从2011年2月到今年7月一直让小女儿小周用父亲老周的社保卡为自己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患脑梗塞和冠心病的老周今年80岁,长期卧床不能动,意识清醒但生活不能自理,无法说话,所以对妻子和女儿使用自己医保卡完全不知情。邹某和女儿此案件发生之后共退缴赃款11376.64元,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母女两人共罚款22753.28元。母女两个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邹某和小周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于是最终判处邹某和周某各3个月拘役,缓刑5个月,而且处罚金共2000元,笔者认为以上判决合理。
(二)案情分析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众对本案的进一步关注,一部分人无法理解母女使用父亲医保卡就获刑这一事实。笔者认为,这个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们在认定量刑时,先要理解此案件的犯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手段,以便骗取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且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的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诈骗罪。[1]在本案中,邹某75岁,周某52岁,所以笔者认为,两位被告在使用父亲医保卡购药中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的年龄。
第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到底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下去实施的。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在本案中,邹某和周某明知冒用他人的社保卡这种行为不当,但为了少花钱仍继续使用父亲的医保卡购药,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从主观上属于直接故意。
第三,犯罪客体。
通说对于犯罪客体的界定为刑法所保护的但是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权益。它是决定犯罪是否成立最根本性的标志。在本案中,邹某和周某报销的医药费从国家的社保基金来讲,其实这是属于全民所有的钱。邹某和周某的这种做法对社会的危害性巨大。
二、运用罪刑法定中的扩大解释论证此案例的犯罪主体
(一)罪刑法定中的扩大解释
扩大解释,也可称作扩充解释或者扩张解释,指根据立法的精神或者立法的原意,对刑法规范作出更加符合逻辑、适当大于它的字面含义的解释。
(二)对此案件中犯罪主体的认定
邹某为了节省更多的钱让女儿周某以不真实的名义使用父亲的医保卡去买药,共报销11376.64元。她们这种做法违背了最初立法的精神和立法的原意,也不符合逻辑,所以构成诈骗罪。
三、运用刑法理论“期待可能性”进行论述
(一)期待可能性的含义
期待可能性有广义和狭义两层概念:广义的概念是指行为人的所有行为,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都能期待行为人实施适法行为。狭义是指除了上述的之外,从行为起,只需要观察外部的情况,多长时间可以不期待行为人不实施犯罪行为,而被看作为适法行为。现在大多数学者对狭义的期待可能性理论都比较认同。
(二)刑法理论“期待可能性”与案件的衔接
根据上述理论和对期待可能性狭义概念的表述,在此案件中,邹某和周某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对客观构成要件有一定的认识,也可预见可能性,甚至意识到她们借用医保卡这种行为具有不合法性,可以期待产生不实施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动机,进而也不会让女儿借用其丈夫周某的信用卡实施此行为。但为了自身的利益邹某却让其小女儿周某使用丈夫周某的医保卡,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责任。
四、加大对社保资金保障的措施
为了使社保资金拨付程序更加规范化,为了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监督管理,为了使社会保障资金更加安全地进行运转,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为了让越来越多的公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国发展社会保障的必然选择,而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可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规模。
(二)加强风险控制,健全约束机制
社会保障资金的公信力来自有秩、安全运行,通过这样的运行方式,公众对社会保障资金的信心才能永远保持下去。
(三)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在较低层次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条例监管下运行,对相关主体约束力不足。为了在监督管理方面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专门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法律应该被制定并保障实施。只有具备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才可以使得社会保障资金的功能、效应得以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赵亚江.论刑法中的扩大解释[D].西南财经大学,2009.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221-01
作者简介:段蔚(1990-),女,汉族,甘肃金昌人,甘肃政法学院,2015级经济法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