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养殖模式中禽产品药物残留情况研究
2016-01-31曹秀梅李宏娟杨卫军李曼李博河北省秦皇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李鹤飞河北省秦皇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文│曹秀梅 李宏娟 杨卫军 李曼 李博(河北省秦皇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李鹤飞(河北省秦皇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不同养殖模式中禽产品药物残留情况研究
文│曹秀梅 李宏娟 杨卫军 李曼 李博(河北省秦皇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李鹤飞(河北省秦皇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指导养鸡产业,本文通过采集散养户和规模场的鸡肉和鸡肝两种禽产品,进行药物残留检测,为规范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一、材料与方法
1.试验材料。河北省秦皇岛市2个肉鸡散养户收购点和3个肉鸡规模养殖场的鸡肉、鸡肝各200份。
2.试验方法。
(1)磺胺类检测。本实验共检测了磺胺噻唑、磺胺吡啶、磺胺甲噻二唑、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喹恶啉7种磺胺类药物。按照GB29694-2013《动物性食品中13种磺胺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检测限为5微克/千克,限量标准为100微克/千克。
(2)硝基呋喃类检测。本实验共检测了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4种硝基呋喃类药物。按照农业部781号公告-4-2006《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检测限为0.5微克/千克,限量标准为不得检出。
(3)氟喹诺酮类检测。本实验共检测了4种药物,按照农业部1025号公告-14-2008《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检测限为20微克/千克,达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沙拉沙星在鸡肉中的限量标准分别为200微克/千克、100微克/千克、100微克/千克和10微克/千克,在鸡肝中分别为400微克/千克、200微克/千克、200微克/千克和80微克/千克。
(4)卡那霉素和链霉素检测。本实验采用酶联免疫法,购买了北京勤邦公司生产的酶标试剂盒,卡那霉素检测限为2微克/千克,链霉素检测限为10微克/千克,限量标准均为600微克/千克。
本研究检测参数的限量标准按照农业部235号公告进行判定。
二、试验结果
1.磺胺类检测结果。对抽检的散养户鸡肉90份、鸡肝110份和规模场鸡肉101份、鸡肝99份进行7种磺胺类残留项目检测。依据最高残留限量判定。经统计,散养户禽产品中有3份鸡肝阳性样品,其中磺胺吡啶1份,磺胺甲噻二唑2份,阳性率为2.73%;规模场禽产品中有1份鸡肝样品检测出磺胺吡啶阳性,阳性率为1.01%。
2.氟喹诺酮类检测结果。对抽检的散养鸡肉90份、鸡肝110份和规模场鸡肉101份、鸡肝99份进行4种氟喹诺酮类残留项目检测。经统计,散养户禽产品药物残留检出率为1.5%;规模场禽产品药物残留检出率为1%,但都在国家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范围内。
3.硝基呋喃类检测结果。对抽检的散养户和规模场禽产品进行4种硝基呋喃类残留项目检测。经统计,散养户和规模场的鸡肉、鸡肝均未检出阳性样品。
4.卡那霉素和链霉素检测结果。对抽检的散养户和规模场禽产品进行卡那霉素和链霉素酶标药物残留项目检测。经统计,散养户和规模场的鸡肉、鸡肝均未检出阳性样品。
三、分析与讨论
1.在鸡肝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比较突出。本项目检测出散养户和规模场的鸡肝阳性率分别为2.73%和1.01%,可见磺胺类药物比较容易残留。如不遵循休药期,蓄积在肝脏的药物可能不能及时排出,导致产品不合格。
2.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不能忽视。本项目在抽取的散养户和规模场鸡肝样品中检出环丙沙星和沙拉沙星残留,依据限量判定,都在国家规定的残留限量的数值之内。本次研究虽然未检测出超标,但是不能排除样本基数小的因素。如果不提高警惕,不坚持休药期的规定,此类药物很可能被检测出超标的结果,因此应加强对此类药物的监管和抽检。
3.药物残留部位。从此次药物残留检测可见,磺胺类和氟喹诺酮类药物都在鸡肝样品中被检出。肝脏是动物体主要的排毒器官,任何药物都要经过此器官,如果大量用药或不符合规定用药,在肝脏检测中都会有体现,也说明药物比较容易在肝脏中残留。
4.养殖方式的影响。从药物残留检测结果上看,规模场利用先进的养殖技术和实施药物控制管理,比散养户的禽产品的药物残留风险要低,建议提倡畜牧业向着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养殖方向转变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