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2016-01-30蒲志达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畜牧工作总站
文│蒲志达(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畜牧工作总站)
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文│蒲志达(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畜牧工作总站)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以依法规范投入品、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环节的管理为重点,保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压态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依托现有各单位职能权限,突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线,整合形成铁东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体系架构,层层分解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逐级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监管职能部门、属地管理、监管对象三级网格体系,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全面覆盖、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监管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权限范围确立监管对象,确保全面监管无遗漏。
二、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投入品、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销售四个环节的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畜牧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均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明确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的责任。层层分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逐级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将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各监管单位确定监管人员名单,划分责任区,明确监管职责和范围确保各监管对象、各环节、各节点都有具体负责人,责任落实到人,将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量化工作目标。
三、强化监管措施,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二是重点宣传《刑法》第143条、第144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通过向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放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的形式,让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明确法律责任。三是加强科学饲料、合理用药以及疫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生产者的养殖管理及专业技术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快速检测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检测人员检测能力。重点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让基层检测人员熟练掌握快速检测技术,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3.加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1)开展投入品环节整治。加强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加大“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力度。
(2)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教育培训,发放告知书和承诺书,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建立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对经检测确定含有“瘦肉精”的猪、牛、羊,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4.加强动态监管与联合执法。以投入品、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销售四个环节为重点环节,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任务,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实施以动态监管、定期巡查、现场抽检、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为主的多样化监管措施。铁东区畜牧业管理局定期组织各监管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各监管单位部门依照职责开展对畜产品生产经营的常态化日常巡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畜产品安全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经营行为,始终保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