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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浅析①

2016-01-30董理权吴小高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 2016年8期
关键词:保障制度器具残疾人

董理权,吴小高

·辅助技术·

我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浅析①

董理权,吴小高

我国残疾人有巨大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建立服务保障制度对满足残疾人的辅具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辅助器具在满足残疾人生活基本需求、解放社会生产力方面的作用,从人权、社会文明公正、政府责任、社会保障模式、产业发展等角度对建立我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

辅助器具;保障制度;中国

[本文著录格式]董理权,吴小高.我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浅析[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6,22(8):989-992.

CITED AS:Dong LQ,Wu XG.Necessity of setting up security system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in China[J].Zhongguo Kangfu Lilun Yu Shijian,2016,22(8):989-992.

辅助器具服务是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需求巨大。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辅助器具服务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也就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的建设开展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但就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尚未形成共识[2]。本文就在我国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下,推进和完善我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做一些阐释。

1 辅助器具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需求

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残疾人使用的,特别生产的或一般有效的,防止、补偿、减轻、抵消残损、残疾或残障的任何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3]。许多史料说明,人类社会很早就利用辅助器具改善功能障碍。吐鲁番胜金店墓地的人腿假肢距今约2300年,是人类历史上出现最早的人腿假肢实物[4]。今天,辅助器具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强大,为残疾人提供的帮助更加多样,已经成为残疾人生活的必需品。截肢的残疾人装配了合适的假肢可以像健全人一样行走,低视力患者适配了合适的助视器也能一样阅读,聋儿验配了助听器能够像健全儿童一样听和说,走进课堂学习成长[5]。随着社会文明和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辅助器具不断被研制和生产出来,帮助各类残疾人充分发挥潜能,实现与健全人共同发展。张九童全面分析了残疾人社会参与的基本条件,充分肯定了辅助器具在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积极构建无障碍环境是促进残疾人社会参与的物质基础;努力研发各种残疾人功能补偿和特别辅助器具是促进残疾人社会参与的技术保障”[6]。因此,在我们人类尚无法避免残疾,也没有其他更为合适的方式来克服残疾带来障碍的情况下,残疾人通过辅助器具服务补偿和改善功能,以适应他们的康复、教育、就业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残疾人保持良好生活质量的有效保障。

2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能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减少社会支出

残疾人由于各种功能障碍,其参与社会生产和劳动的能力大大下降。实践证明,辅助器具的运用可以预防和减少残疾,可以代替和补偿残疾导致的功能降低[7]。给残疾人适配残疾人辅助器具可以使残疾人的功能障碍得到改善,生活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从而可以更好地学习、工作和参与社会生活,像健全人一样学习和工作,创造社会价值,贡献社会。著名科学家霍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沟通交流辅具、移动辅助器具在霍金的科学研究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残疾关系到的不仅仅是残疾人本人,更关系到他(她)的家庭,尤其是那些功能障碍严重的残疾人,更需要他人护理和生活上的照顾。辅助器具服务可以减少家庭和社会护理的负担,以长期卧床的重度残疾人为例,防压疮床垫的使用可以有效减少压疮的发生,一块防压疮床垫的成本在1000元左右,而压疮的治疗和护理成本在10000元以上,同时压疮还会给残疾人带来很大痛苦,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此外,重度残疾人需要他人照料,移乘辅具、生活自助具、护理辅具的使用,可以大大减少护理人的负担,减少其在护理工作上的精力投入、时间投入[8]。某种程度上说,也有效地解放了生产力。

鉴于辅助器具服务可以预防残疾,减轻护理者的护理负担,降低保健成本;还能减轻残疾影响,极大地提升残疾人本人的活动能力,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有益手段。正如WHO发布的《社区康复指南》(健康部分)中指出:“对大多数残疾人来说,获得辅助器具是必要的,而且是任何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辅助器具,残疾人决无可能受到教育或能工作,以致摆脱贫困”[9]。因此,保障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

3 获得辅助器具服务是残疾人人权保障的体现

人权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他们的人权是生而有之,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重视。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人权保障,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重要的宪法原则。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人权的司法保障”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人权保障的内容之一,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职责。中国政府作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做出了履约承诺,承诺确保并促进充分实现所有残疾人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使其不受任何基于残疾人的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提出,“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10]。

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而辅助器具服务是残疾人生存和参与社会的技术保障(科技进步对残疾人的价值补偿),自然也应该得到“特别扶助”。《残疾人权利公约》在多处提到辅助器具和辅助技术,例如第七条规定,“促进研究和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新技术,并促进提供和使用这些新技术,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助行器具、用品、辅助技术,优先考虑价格低廉的技术”;第八条规定,“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信息,介绍助行器具、用品和辅助技术”[11]。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有关《残疾,包括预防和康复》决议中也指出,“确保有特殊需要的人提供充分的医疗,便利他们获得这种护理,包括获得假体、轮椅、驾驶辅助装置以及其他设备”[12]。由此可见,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既是保障人权的需要,也是世界人权保障的潮流方向。

4 提供辅助器具服务体现社会文明和社会公正

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人的不断解放和发展的过程,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它不但涉及经济基础、社会制度的变革,也要求社会思想文化的全面进步。残疾人的解放和发展,就是消除社会的愚昧、偏见和歧视[13],是消除残疾人的障碍,全面发展,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残疾人是人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残疾人发展是衡量人类解放的广泛性与深刻性的重要尺度之一,特别在当今社会,对人的尊重和关爱已经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识。因此,我们认为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的保障水平,体现了社会文明的水平。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先生曾经在参观2011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时指出:“辅助器具发展关乎国家大局,关乎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14]。

社会公正实质上是一个社会规则体系,由保证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机会平等、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社会调剂等规则共同组成。公正的理念依据是平等、自由和社会合作,公正理念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民众所普遍认同的基本理念[15]。维护社会公正是我国社会制度本质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公正的理念。国家基于残疾人对基本生存的需要做出制度性安排,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的需求,化解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给残疾人造成的各种障碍,确保残疾人拥有均等机会自主行使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的要求和内容,是残疾人作为社会一员与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体现。

5 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是政府的责任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16]。工业文明在给社会带来进步的同时,也成了残疾的源头之一[17]。辅助器具服务作为残疾人康复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保障残疾人获得所需要的辅助器具服务是政府应有的责任[18-19]。

许多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较为完善相关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保障,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德国《社会法典》第5卷第33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有资格获得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的助视、助听、假肢、矫形器或其它辅助器具”。资金来源根据残疾人的年龄和身份不同确定了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对于3~21岁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及相关服务由政府财政完全承担;21岁以上因工致残者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21岁以上因病或者其他原因致残的劳动者由养老保险基金负责,非劳动者因疾病伤残康复需要的辅助器具则由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负责”[20]。日本通过《护理保险法》(2000年)对65岁以上的老人或40岁以上特定疾病患者提供辅助器具、护理服务等保障。《残疾人自立支援法》(2006年)对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智能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残障儿童(儿童福祉法规定的残障儿童、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保障。我国台湾地区1999年就颁布了《台湾身心障碍者保护法》、《台湾残疾人医疗及辅助器具费用补助办法》(2011年修订)和《台湾残疾人就业辅助器具补助办法》等多项法律政策保障残疾人获得辅助器具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也得到了党和政府更多的关注与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提出“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扶持残疾人辅助技术和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和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发展”[2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渠道,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为残疾人服务的辅助技术和产品。制定政策鼓励扶持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发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23]。

6 建立和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政策是我国新型保障体系建设的内容之一,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也在发生剧烈的转型。建立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新型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我国全面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使之能够不断地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基本辅助器具服务需求,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4]。王勇国务委员在中国残联六代会闭幕词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建立辅助器具补贴等福利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兜底的社会保障。”充分说明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作为我国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已经得到政府的认同和重视。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个小康是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小康。残疾人得到应有的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既是推进小康建设的要求,也是加快小康进程的重要手段。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提出“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25]。

7 出台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将极大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在我国,目前有残疾人8500万,老龄人口超过2亿人。其中残疾人和失能的老年人普遍都有对基本型辅助器具的需求。此外,还有相当数量处于康复期的伤病人也需要辅助器具。目前,中国的辅具市场规模约为1600亿元,已经成为世界上辅助器具需求最大、增长最快的国家。随着我国人均消费水平和健康意识提高,辅助器具向着衣食住行、学习、就业、交流、娱乐各领域延伸,市场开发的空间更大。按照实际需求测算,未来总生产规模可以达到6亿件,总产值在1万亿元左右[26]。这是一个值得政府和业界高度重视关注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与产业发展的广阔前景相对应的是制度设计上的缺失。由于我国尚未形成政策保障体系,辅助器具保障仍停留在较低的救助层次,保障的范围相对较窄、配置的品种较单一、保障的水平较低,大部分残疾人还得不到稳定持续的服务。政策的缺失,加之残疾人购买力低下,导致市场活跃度不够,社会资本参与度不足。建立并完善辅助器具服务将有效地释放残疾人的需求,吸引企业参与到辅助器具服务领域,盘活市场机制,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增长点。

总之,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利国利民,既能造福每一个残疾个体,也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局。为残疾人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可以提高其生活水平,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是,我国的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起步较晚,保障制度的构建不能一蹴而就,既需要顶层设计,也还需要夯实基础,可谓任重道远。

[1]朱图陵,金德闻.辅助器具与辅助技术[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6,21(3):2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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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16432-2004残疾人辅助器具分类和术语[S].2004-06-11.

[4]Li X,Wagner M,Wu XH.Archaeological and palaeopatho-logical study on the third/second century BC grave from Turfan,China:Individual health history and regional implications[J]. Quaternary International,2013,290-291:335-343.

[5]朱图陵,范佳进,张翔.基于现代残疾观ICF和WRD认识辅助器具[J].中国康复,2013,28(6):471-473.

[6]张九童.科技进步对残疾人的价值补偿[J].滨州学院学报,2012,28(1):51-56.

[7]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世界残疾报告(概要)[M].马耳他:世界卫生组织,2011:5-94.

[8]朱图陵.残疾人辅助器具基础与应用[M].北京:求真出版社,2010:4-5.

[9]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康复指南[M].武汉:WHO康复培训与研究合作中心,2011:9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Z].(2008-04-24).http://www. gov.cn/jrzg/2008-04/24/content_953439.htm.

[11]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EB/OL].[2015-12-24].http://www. un.org/chinese/disabilities/convention/convention.htm.

[12]世界卫生组织.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有关《残疾,包括预防和康复》决议(WHA58.23,议程项目13.13)[Z].2005.

[13]张爱宁.国际法对残疾人的保护[J].政法论坛,2010,28(4):139-146.

[14]邓朴方.辅助器具事业要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J].中国残疾人,2011(12):11.

[15]吴忠民.社会公正是“良性”制度的基石[N].北京日报,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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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乔庆梅.德国伤残康复:理念、实践与启示[J].河南社会科学,2009,17(1):144-147.

[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A].中发〔2008〕7号.2008-03-28.

[2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A].国办发〔2010〕19号.2010-03-10.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1-03-17.

[24]孙先德.构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2,18(11):1001-1003.

[25]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A].国发〔2015〕7号.2015-01-20.

[26]轩闻.辅具,让生活更美好:写在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大会召开之际[N].人民日报,2015-10-27(14).

Necessity of Setting Up Security System ofAssistive Technology in China

DONG Li-quan,WU Xiao-gao
ChinaAssistive Devices and Technology Centr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Beijing 100050,China

Correspondence to WU Xiao-gao.E-mail:wuxiaogao@cjfj.org

There is a huge demand of assistive service from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China.To set up a security system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at nation level will help the disabled to get service.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function of assistive device,discussed the necessity of setting up assistive service security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 right,social civilization,government duty,social security,industry.

assistive technology;security system;China

10.3969/j.issn.1006-9771.2016.08.023

R49

C

1006-9771(2016)08-0989-04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北京市100050。作者简介:董理权(1964-),男,安徽泾县人,硕士研究生,副主任医师,主要研究方向:残疾人康复。通讯作者:吴小高。E-mail:wuxiaogao@cjfj.org。

(2016-01-19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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