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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小猪》: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

2016-01-29布鲁诺·贝特尔海姆著舒伟译

中外书摘 2016年1期
关键词:恶狼蚂蚱战胜

[美]布鲁诺·贝特尔海姆著+舒伟译

赫拉克勒斯的神话涉及人生之路是遵循享乐原则还是现实原则的问题,童话故事《三只小猪》(The Three Little Pigs)也涉及这一问题。

孩子们非常喜爱像《三只小猪》这样的故事,而不大喜欢所有的“现实主义”故事;如果故事叙述者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些童话故事,情况尤其如此。在搬上舞台的演出中,当恶狼守在“猪舍”门口进行恫吓威逼,气喘吁吁地来回奔走时,孩子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三只小猪》以情趣盎然的富有戏剧性的形式教育幼童:我们千万不能偷懒,不能干什么都拖拖拉拉、慢慢吞吞的,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就可能遭受灭顶之灾。聪明的计划和深谋远虑一旦同艰苦的劳动结合起来就能战胜我们最凶恶的敌人——大恶狼!这个故事也显示出长大的好处,因为最明智的第三只猪通常是年龄最大、长得最壮的。

三只小猪修建的房子象征着人类在历史上的进步:从单坡屋顶的棚屋到木屋,最后到坚固牢实的砖房。就内心活动而言,小猪们的行为表明了一种进步:从伊底(本我)控制的人格发展为受超我的影响,但本质上受自我掌控的人格。

最小的猪用草料来建房子,非常粗心大意。第二只小猪用枝条来建房子;两只小猪都以最快、最省力的方式搭起了它们的房子,以便在空余的时间里玩耍。虽然第二只小猪有所进步,但它俩都按享乐原则生活,寻求及时的满足,而不考虑将来的和现实的危险。

唯有第三只小猪,也就是最大的那只小猪学会了按现实原则办事:它能够克制玩耍的欲望,直到干完活才去玩;它能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什么事,并根据预见采取行动。它甚至能正确地预见恶狼的行动——狼是企图诱惑我们,使我们堕入其圈套的敌人或我们内心世界的陌生人;因此,第三只小猪能战胜比它强大的凶恶势力。野蛮的、毁灭性的恶狼代表所有自私的、无意识的毁灭力量。一个人只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受其害,并且运用“自我”的力量,是能够战胜这种恶势力的。

《三只小猪》给儿童留下的印象要比伊索所作的类似的、明显的道德寓言《蚂蚁与蚂蚱》深刻得多。在伊索寓言中,一只在寒冬忍饥挨饿的蚂蚱向一只蚂蚁乞讨一点食物,而这些食物是蚂蚁忙活了整个夏天采集回来的。蚂蚁询问蚂蚱夏天都干什么去了,当得知蚂蚱只顾歌唱而没有劳动之后,蚂蚁拒绝了它的乞求,说:“既然你能唱一个夏天,那么你也可以跳一个冬天啊。”

这种结尾在寓言中是很典型的,寓言也是代代相传的民间故事。“真正意义上的寓言似乎就是一种叙述;在叙述中,人们为了进行道德教育,把一些没有理性的,有时是没有生命的存在物杜撰为人物角色,按照人的兴趣和激情做事、讲话。”(塞缪尔·约翰逊)寓言常常迹近神圣,有时显得可笑,但总要明确地说出一条道德真理;它没有深层的隐含意味,没有给我们的想象留下任何余地。

相比之下,童话则把所有的抉择留给我们,包括我们是否愿意做出决定:由我们来决定是把童话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还是纯粹欣赏它所讲述的奇异事件。我们欣赏的就是那些引导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对隐藏的意义做出反应的东西,因为这些意义可能涉及我们的生活经历,展示出个人的发展状态。

对《三只小猪》和《蚂蚁与蚂蚱》进行对比可以明显看出童话与寓言的差别,蚂蚱很像小猪和儿童自己,一味贪玩,几乎不关心将来。在两个故事中儿童都能够认同于动物(虽然只有虚伪的一本正经的人能够认同于使人感到不快的蚂蚁,只有心理偏颇的儿童能够认同于恶狼);根据这个寓言,在认同于蚂蚱之后,儿童就没有希望可言。对于沉迷于享乐原则的蚂蚱来说,等待它的只有灭亡而已。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模式,一旦做出选择,就木已成舟,无法改变了。

对童话故事里的小猪的认同向人们表明,事情是发展的——从沉迷于享乐原则进步到遵循现实原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归根到底,现实原则只是享乐原则的转化。三只小猪的故事暗示了一种保留了许多快乐的转变,因为人们可以在真正尊重现实要求的情况下寻求愿望的满足。聪明、顽皮的第三只小猪通过智谋屡次战胜恶狼。起初,恶狼三次试图引诱这只小猪离开其安全的住房。它根据小猪贪食的特点,建议一同出门远行,前往可以弄到美食佳肴的地方。狼还试图用萝卜引诱小猪,然后,又用苹果引诱它,最后又引诱它去逛集市。

而在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奏效之后,狼便诉诸暴力去猎杀小猪。但是,要抓住小猪,它必须进入小猪的房子。小猪又一次战胜了它。狼从烟囱里掉下来,落在滚烫的开水里,结果成了小猪的盘中餐。天网恢恢的正义得到了伸张:吞吃了前两只小猪,又想吃掉第三只小猪的恶狼最终成了小猪的美餐。

故事自始至终都在邀请儿童去认同其中的一个主人公,这不仅给他传递了希望,而且还告诉他,通过发展他的心智能力,他能够战胜比他强大很多的对手。

根据原始的(以及儿童的)正义感,只有那些真正做了坏事的人才会遭到毁灭。寓言似乎告诫说,享受美好的生活,譬如夏天的生活,是大错特错的。更糟的是,寓言中的蚂蚁是个讨厌的动物,对蚂蚱的苦难毫无同情之心——这就是叫儿童拿来作榜样的人物。

相反,狼很明显是个坏动物,因为它想制造毁灭。恶狼之坏是幼儿自己都能看出来的:他要吞食的愿望和由此引起的结果——担心他自己可能遭到同样的命运。因此,狼是儿童内心“坏”的方面的投射与外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怎样建设性地处理这个问题。

最大的那只小猪以行之有效的短途旅行方式去获取食物,这是故事中容易被忽视但又十分重要的部分,因为它们说明正常的吃与狼吞虎咽的吞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儿童下意识地认识到这种差别是一个人不顾一切后果立即吞食一切的没有受到控制的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的差别。按照现实原则,一个人应当理智地四下觅食。内心比较成熟的小猪在适当的时候起床,在狼出现之前就把好吃的东西搬回家来。这只小猪天刚亮便起床,然后赶紧把好吃的食物弄到手,这样就挫败了狼的险恶用心。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明按现实原则办事的价值和意义呢?

在童话故事里,很典型的现象是年龄最小的孩子起初被人瞧不起,或者受到轻蔑,但在最后却取得了胜利。《三只小猪》背离了这种模式,因为始终都是那只最大的小猪比其他两只小猪聪明能干,技高一筹。我们可以在这样一个事实中找到解释:三只小猪都很“小”,因此它们都不成熟,就像儿童自己一样。孩子们可以先后认同于三只小猪中的任何一只,并且认识到身份认同的进步。《三只小猪》当然是童话故事,因为它的结局是幸福美好的,恶狼也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没有做任何坏事的可怜的蚂蚱不得不忍饥挨饿,这触犯了儿童的正义感,而对恶狼的惩罚则满足了这一正义感。由于三只小猪的所作所为代表人类的发展阶段,所以前两只小猪的消失并没有实质性的损害;儿童会下意识地认识到如果我们希望进入更高层面的生存状态,我们就必须抛弃以前的生存方式。给幼童讲《三只小猪》的故事,他们为恶狼得到应有的惩罚,为最大的那只小猪获得巧妙的胜利而感到开心不已,并没有为其他两只小猪的命运而悲伤。幼童似乎都明白这三只小猪确实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一只小猪——它们以完全相同的话回答恶狼就暗示了这一点:“不行,不行,连一根下巴毛——下巴——下巴毛都不行!”如果人们希望在身份认同的更高形式中生存并胜出,就应当如此。

《三只小猪》引导儿童去思考他自己的发展,而不明确告诉他这种发展应当是什么,从而允许儿童自己得出结论。这种过程本身有利于真正的成熟,而告诉儿童该做什么不做什么虽然使他摆脱了不成熟的束缚,却又使他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听凭成人支配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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