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畜禽养殖调查与分析
2016-01-29刘超良湖南省安化县畜牧水产局
文│刘超良(湖南省安化县畜牧水产局)
安化畜禽养殖调查与分析
文│刘超良(湖南省安化县畜牧水产局)
安化县位于湘中偏北,资水中游,益阳市西南部,总面积4950平方千米,为湖南省第三大县。全县辖23个乡镇,总人口108万,其中农业人口83.51万,是一个集山区、库区、革命老区于一体的农业大县。县内光热水资源丰富,四季宜牧,地理位置优越,是湖南乃至全国重要的畜产品输出供给基地。但近年来,畜禽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畜禽养殖集中区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凸现,畜禽养殖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全面摸清安化县畜禽养殖现状,科学谋划畜禽养殖发展对策,今年2月,安化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专人开展了畜禽养殖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畜禽养殖发展现状
近年来,安化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紧跟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围绕“后发赶超、富民强县”的发展目标,抢抓畜牧产业的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建设、技术帮扶等措施优化结构,改善条件,提升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生猪、牛、羊、家禽和水产五大主导产业实现了稳定发展。据统计,2015年,安化县出栏猪90.6万头,牛10.69万头,羊35.72万只,禽512万羽,肉类总产量8.78万吨,生产蛋品0.84万吨,养殖业总产值32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一半以上,养殖业已成为安化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1.规模经营不断壮大。随着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化经营不断壮大。据备案登记,全县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2012个(不含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养猪专业户),市级龙头企业2家。其中规模养猪场户561个(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年出栏生猪46万头,规模养殖占全县总量的51%;规模养牛场户259个(年出栏50头以上),年出栏2.1万头;规模养羊场户1118个(年出栏30只以上),年出栏10.82万只;规模肉鸡场户35个(年出笼1万羽以上),年出笼肉鸡129万羽;规模蛋鸡场户39个(存笼2000羽以上),存笼蛋鸡48万羽。牛羊和家禽规模养殖比重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化县着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突出示范场创建,产业化水平迅速提高。据调查,全县现有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85个,其中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3个,培育科技示范场户1500多户。据调查,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能繁母猪年上市肉猪22头,与创建前相比增加4.82头,肉猪125千克上市日龄176天,与创建前相比缩短15天,料肉比2.83,与创建前相比降低8.12%;蛋鸡标准化示范场全程产蛋率81.52%,与创建前相比提高14.79个百分点,死淘率6.44%,与创建前相比降低7.28个百分点,养殖水平大幅度提高。
3.良种繁育体系不断健全。近年来,全县建成种猪一级扩繁场1个、二级扩繁场2个、种公猪站3个、人工授精服务站点23个,培训人工授精技术员102人。新发展牛品改站点3个,现有县级品改中心站1个,乡镇品改站19个,高级品改员42人,牛品改网络进一步完善。据统计每年推广良种母猪1.12万头,良种公猪精液10.8万份,良种公牛冻精细管2万支,目前生猪良种率达到86%,牛良种率达62%,良种水平进一步提高。
4.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2014年全县养殖业产值31.06亿元,按养殖业平均利润率15%估算,年利润4.66亿元。据调查,养殖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24%以上,养殖户平均收入接近1万元。
二是保障了市场供给。一方面,通过扩建规模、改善条件,养殖业生产得到快速发展,极大提高了畜禽产品产量,改善了品质,丰富了市场供给。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饲料兽药生产、销售环节、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畜禽水产品市场流通监管,确保了畜禽产品消费安全。2014年,安化县成为湖南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三是增加了就业岗位。养殖业发展促进了饲料兽药、畜禽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和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加了就业岗位。据调查,全县有专业从事规模养殖的饲养人员4.6万多人。有饲料兽药经营户114个、畜禽产品加工企业18个、养殖业经纪人78个、畜禽产品经营门店629个,新型养殖业经营组织177个,登记在册从业人员5960人,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安化县养殖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实现“三增三保一提升”的工作目标,即促进农民增收、行业增效、产业增值;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推进畜禽养殖业提质升级。安化县畜禽养殖的近期目标为:生猪年出栏100万头,蛋鸡存笼100万羽,牛羊饲养量100万头,安化土鸡饲养量1000万羽,实现养殖业产值40亿元。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合理规划养殖区域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发展区。禁养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养殖场必须限期关停、转产或搬迁;限养区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要按照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发展区内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布局,实行粪污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2.适度规模原则。根据安化县地理条件特点及生态健康养殖需要,养殖场生产规模要适度控制,一般规模为:猪场存栏能繁母猪50~200头;牛常年存栏20~100头,其中能繁母牛达30%以上;羊常年存栏100~300只;蛋鸡常年存笼10000~20000羽,肉鸡常年存笼5000~10000羽。
3.生态养殖原则。把现代畜牧业与种植业、渔业紧密结合,实现资源高效转化和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安化县畜禽养殖重点推广标准化生产、农牧结合和适度规模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广现代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和新设施,推进养殖业专型升级,基本实现养殖业现代化。
四、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安化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畜牧工作,明确了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的畜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畜牧发展规划编制,出台优惠政策,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协调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规划、申报、论证和评估工作,实行全程监管和指导帮扶,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畜牧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和协调服务职能,推进辖区内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
2.加强规划引导。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各地资源条件和区位优势,准确把握畜牧产业发展客观规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规划生猪、家禽和牛羊发展的优势区域,落实养殖业用地、用电和税费优惠政策,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探索种养结合模式和循环经济模式,出台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优势区域内养殖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引导资金向优势区域汇集,发展生态农业,实现良性发展。落实养殖业用地政策,各乡镇要按养殖用地要求规划适宜区域发展畜禽规模养殖。
3.加大资金投入。一是争取财政资金对畜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项目的规划、申报和跟踪工作力度,力争“十三五”期间财政投入畜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
二是加大对动物防疫、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职能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动物防疫、技术推广等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防疫物资按时到位,确保动物防疫、检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殖技术推广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殖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养殖模式,增加养殖业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夯实养殖业发展基础。
4.强化科技支撑。重点推动和普及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推广优良品种,改造生产设施,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农牧结合模式。同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用科技培训和宣传,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靠科技推动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五、对策建议
1.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要加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的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提高扶助标准,创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基地,达到养殖设施标准化,粪污处理无害化,提高养殖业的产业化水平,提升整体效益。
2.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支持建设一批畜禽良种繁育场、种公猪站、精液配送站和人工授精服务点。
3.扶持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有机肥加工厂、粪污运输车、种植业基地灌溉渠道等养殖粪污处理和利用工程,促进资源高效转化和循环利用,实现生态养殖。
4.落实养殖业用地政策。养殖业用地制约多,特别是生猪、牛羊、家禽养殖的栏舍建设用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政策,养殖业栏舍用地要按农业用地对待。
5.完善服务体系。要建立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乡镇质检站,强化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将养殖档案管理作为申报政策扶持资金的必要条件,严格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检疫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品打击力度,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