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代金布的隶属及其性质
2016-01-29吴方基
吴方基
论秦代金布的隶属及其性质
吴方基
提要:金布是秦代县一机构。一些研究认为金布隶属于少内,但综合材料分析,金布不隶属于少内而是直接隶属于县廷。以往关于金布性质的讨论受到《金布律》较大影响,存有偏差。据新出里耶秦简所示,县金布应为列曹之一,主管统计库中的兵、车、工用、工用器和少内机构中的器物、金钱等财物,核准县属各机构的国有资财增减情况的考核记录——“课”。
关键词:秦代;金布;隶属;性质;少内
[收稿日期:2014年9月20日]
一、问题的提出
里耶秦简出土前,“金布”一直被我们作为一个法律名称,《汉书·萧望之传》载萧望之上书提及《金布令甲》,师古注曰:“《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1班固:《汉书》卷78,《萧望之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278页。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有《金布律》,整理小组注曰:“金布律,关于货币、财物方面的法律。”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页。这些《金布律》或称《金布令》都是关于金钱、财物的法律。2003年《文物》杂志第1期首次发表里耶秦简30余枚的图版及释文,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学界由此展开对金布机构的研究,4主要有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第50页;王彦辉:《<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于洪涛:《里耶简“御史问直络帬程书”传递复原》,王沛主编:《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2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9—60页;朱红林:《里耶秦简“金布”与<周礼>中的相关制度》,《华夏考古》,2007年第2期。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少内与金布同是秦代县中两个官府机构,因均与钱财紧密相关,两者之间的关系引起大家关注。少内是县廷主管钱财的机构,学者已达成共识,5参看罗开玉:《秦国“少内”考》,《西北大学学报》,1981年第3期;宫长为:《云梦秦简所见财政管理——读<睡虎地秦墓竹简>札记》,《史学集刊》,1996年第3期;陈治国、张立莹:《从新出简牍再探秦汉的大内与少内》,《江汉考古》,2010年第3期;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王彦辉:《<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惟金布与少内的关系及金布的隶属问题,存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少内,朝廷、县府掌管钱财的官署”,“金布,管理金钱、布帛等财物的机构”,6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36、23页。这种意见只是简单的注解,没有论证,显然倾向分少内与金布为县两个独立的机构,互不隶属。另一种意见相反,认为金布隶属于少内。7持这一意见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王焕林先生《里耶秦简校诂》(后文略称《校诂》)和王彦辉先生《<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后文略称《蠡测》)。如《校诂》认为金布“指县少内金钱、财物主管”;1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第50页。《蠡测》指出迁陵县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管理钱物的部门,并认为:“就迁陵县而言,少内是县廷主管钱物的机构,金布则是少内的一个主司出纳、核算的具体办事单位,类似现代的财会科室。”2王彦辉:《<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它们都是依据下面一条材料得出结论:
四月丙午朔癸丑,迁陵守丞色下少内:谨案致之,书到言,署金布发,它如律令。欣手。四月癸丑水十一刻刻下五,守府快行少内。(8-155)3见王彦辉:《<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原文注引自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简号8:155,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第19页。
虽一致认为金布隶属于少内,但论证不同。《校诂》的结论来源于对“署金布发”中“署”的理解,其解释“署:官署,此处指少内”,4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第50页。由此得出“署金布发”的意思即少内官署中的金布拆阅文书,显然认为金布隶属于少内。《蠡测》论证“金布隶属于少内”的文字不多,现全部征引如下:“很显然,这是迁陵县守丞下发给少内的命书,由‘守府快’送达少内,要求对某事‘谨案致之’,发文时要求签署发文单位,即迁陵金布,省称‘署金布发’。按公文的书写格式及内容,金布隶属于少内。类似的提法还有‘迁陵金布发洞庭’、‘廷金布发’等。”5王彦辉:《<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可见其结论主要来源于对“署金布发”中“发”的理解,“发”解释为“发文”,“署金布发”即“发文时要求签署发文单位,即迁陵金布”,也就是迁陵守丞要求少内回复发文时签署它的发文单位——金布,如此认定金布隶属于少内。
然而,我们注意到下面一枚较近缀合的简牍以第二种意见来看就解释不通:
这是迁陵县廷下达尉、少内的公文。对于“卻之”的解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训“卻”为诘问、诘难之意,“卻之”即上级官吏对下级官吏上报的文书有疑问而提出质询;7见胡平生:《读里耶秦简札记》,载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系、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简牍学研究》(第4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另一种认为卻训退,用于公文下达,理解为“未获批准,特此批复”,“卻之”乃是秦代行政司法公文中的术语之一。8见王焕林:《里耶秦简丛考》,《吉首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68—69页中对诸家解释“卻之”的观点作了介绍,可参看。《里耶秦简校释》倾向第二种观点,9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69页。我们同意此观点。“ ”同“应”,“应书”指上级官府就某一特定问题对下级有所探询或索取资料,下级回复的文书。10参见于豪亮:《于豪亮学术文存》,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07页。“校”,《康熙字典》解释:“使知善惡足否也”,《里耶秦简校释》解释:“校,考核。”1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51页。是符合简文原意的。“备”,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注:“备”是“足”的意思,睡虎地秦简《金布律》曰:“官啬夫免,效其官而有不备者,令与其稗官分,如其事。”1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第40页。即说,机构的啬夫免职,点验其所管物资而有不足数情形,应令他和他属下的小官按各自所负责任分担。里耶秦简8-785的记载证实此律的实际执行:“不备,直钱四百九十。少内段、佐卻分负各二百卌五。”13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27页。此简说,点校少内官署,有不足,值钱四百九十,少内啬夫段和其佐卻(段、卻,人名)分别负偿钱二百四十五。“转除”意思不明,待考。“受钱”指收入钱,睡虎地秦简《金布律》曰:“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1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第35页。“毋当令者”是行政文书习语,是说没有符合法令规定的内容,如简8-154云:“卅二年二月壬寅朔日,迁陵守丞都敢言之:令曰:恒以朔日上所买徒隶数·问之毋当令者,敢言之。”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93页。简8-64+8-2010完整意思大概是:县廷下令尉、少内各自上“应书”到廷,县廷进行考核,而今少内……每日钱足数……尉却说没有符合法令规定的内容……当定罪者,以文书回复,“署金布发”。“署金布发”如以第二种意见解释:“署”为官署或“发”为发文,则存在两个官署或两个回复发文机构——尉和少内,岂不是“金布”同时隶属于这两个官署?这显然不合理。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对“署金布发”的解释有误,“金布隶属于少内”的结论还值得商榷。关于“署金布发”的解释还要继续讨论,因为它是解决金布隶属问题的关键。我们同意金布与少内是县廷的两个独立机构,但也不认同第一种意见对金布的注解,因为它与少内的注解近似,没有厘清两者的性质差异,使人产生误解。故而,下文我们首先正确解读“署金布发”,继而回答县金布的隶属问题,最后探讨它的性质。
二、“署金布发”正解与县金布的隶属问题
解释“署金布发”得首先从解释“署”开始,“署”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是作“官署”解,2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第50页。另一是作“签署”解。3王彦辉:《<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作“官署”解有误,前已论述,作“签署”解是否正确呢?类似“署金布发”用语在里耶秦简中较为常见,这类简牍可以统称为“署XX发”简。我们注意到,此类简“署XX发”前大都会出现“言书到”或“报”等要求收文单位回复的公文用语,限于篇幅,省文罗列数例如下:
以书言,署金布发。(8-64+8-2010)4何有祖:《里耶秦简牍缀合(七则)》,“简帛研究网”: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679.2012年5月1日。
书到言,署金布发。(8-155)
书到相报□□□□门浅、上衍、零阳言书到,署□□发。(8-159背)
谒报,署主吏发。(8-197)
符到为报,署主符、令若丞发。(8-462+8-685)
临沅、门浅、零阳、上衍、□言书到,署兵曹发。(9-712+9-758)6游逸飞、陈弘音:《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九层简牍释文校释》,“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8.2013年12月22日。
报署主责发。(9-1到12)
写上谒报,【报】署金布发。/写上谒,报署金布发。(9-1到12)7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犊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
这些简文都是要求文书回复时“署XX发”,“署”作“签署”解是比较贴近简文原意的。不过,更为贴切的是颜师古的注解,《汉书·李广苏建传》载:“上(汉宣帝)思股肱之美,乃图画其人于麒麟阁,法其形貌,署其官爵姓名。”师古曰:“署,表也,题也。”8班固:《汉书》卷54,《李广苏建传》,第2468—2469页。如果是书写在文书主体内容之中,“署”作“表署”解,如简8-746+8-1588:
简8-769: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己未,启陵乡守狐敢言之:廷下令书曰取鲛鱼与山今庐(鲈)鱼献之。问津吏徒莫智(知)。•问智(知)此鱼者具署物色,以书言。10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14—215、222页。
简8-746+8-1588“署其犯 为非年月日”“具署居犯法为非日为报”是说回文中表署名叫居的人犯法为非的时间——年、月、日,简8-769“具署物色”是说回文写明鱼的形貌。
如果是独立书写,作为标目或标签,“署”作“题署”解。“署XX发”的“署”就是“题署”之义,里耶秦简所见众多一简独立题署“XX发”的封泥匣:廷金布发(8-506/1297/1313)、廷主吏发(8-52/347/1305)、廷户发(8-1/283)、廷主户发(8-165/1395)、廷户曹发(8-263)、廷主仓发(8-1366)、廷狱东发(8-1741)、廷吏曹(8-2507)。1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71、308、310、41、135、309、28、128、94、320、125、316、385、475页。
“署XX发”之“发”的意思是“启封、拆封”的意思,已成为共识,2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文物》,2003年第1期)解释“发”为“开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第12页)和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第50页)等解释“发”为“拆阅文书”。而不是“发文”之义,如简8-1562载:“廿八年七月戊戌朔乙巳,启陵乡赵敢言之:令令启陵捕献鸟,明渠雌一。以鸟及书属尉史文,令输。文不肎(肯)受,即发鸟送书,削去其名,以予小史适。”3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359—360页。这是启陵乡上报迁陵县廷的文书,文书说到启陵乡以鸟和送鸟文书交给尉史文,令其输送,然而文不肯接受输送任务,便“发鸟送书”,即是拆封送鸟文书,削去自己的名字,转而交小史适输送(文、适,人名)。此外,里耶秦简屡见公文送来后由“某发”,即由某人启封,如:
七月癸亥旦,士五(伍)臂以来。/嘉发。
十月丁卯水十一刻下九,都邮士五纑以来。/谢发。
正月丁酉旦食时,隶妾冉以来。/欣发。4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简号5-1、8-66+8-208、8-157,第1、52、94页。
“以来”是“于……(时间)送来”之意,5参见王焕林:《里耶秦简校诂》,第11页。李学勤释“以来”为“拿回”(见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第75页),误。嘉、谢、欣是人名,以上三份文书分别由此三人启封。下面与“署XX发”同是封泥匣简也显示“发”是“启封、拆封”之义:
私进迁陵主吏
季自发。(8-272)
私进令史忘季自发。(8-1065)
私进令史芒季自发。(8-1817)6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26、272、395页。
简8-272、8-1065和8-1817“私进”指私人进送文书,这是相对于官府公文而言的。“自发”当指本人亲自拆封。如果“自发”理解为自己发文,而前面是进书,则自相矛盾。
“署XX发”中“署”为“题署”之义,“发”为“启封、拆封”之义,“署XX发”的正确解释应是:题署XX单位启封。从前文所列诸多简牍记载“署XX发”前大都出现“言书到”或“报”等要求收文单位回复的公文用语的情况分析,“署XX发”的用意就是发文机构要求收文机构回文时题署启封人或单位,以明确文书的责任归属,这个启封人或单位显然是隶属于原发文机构,而不是收文机构,如:
丞主移捕罪人及徙故囚符左四。符到为报,署主符、令若丞发。它如律令,敢告主。内官丞印行事。(8-462+8-685)7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08—109、160页。
下□(索)、门浅、零阳、上衍,各以道次传。别书临
沅下洞庭都水,蓬下铁官。
皆以邮行。书到,相报;不报,追。临沅、门浅、零阳、
上衍、□言书到,署兵曹发。/如手。道一书.以洞庭候印[行事]
急报,零阳金布发,恒署丁四,
酉阳报充,9原句读为“酉阳报,充署令发”,有误,应是:“酉阳报充,署令发。”“充”为县名,西汉属武陵郡,《汉书·地理志》曰:“武陵郡……县十三:……迁陵……酉阳……充……”(班固:《汉书·地理志》,第1594—1595页),从简9-712+9-758来看,秦代充县属洞庭郡。“酉阳报充,署令发”,即充县传书到酉阳,要求酉阳回复时题署充县令曹启封。署令发。(9-712+9-758)10游逸飞、陈弘音:《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九层简牍释文校释》,
简8-197是一份上行文书,迁陵守丞上达洞庭,说吏员缺少,请求任命新的吏员,其中“谒报,署主吏发”是请求洞庭回复时题署迁陵主吏拆封,主吏为迁陵县属机构。题署主吏拆封的封泥匣有“廷主吏发”(8-1651/1701/1750/1869/1881)。1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373、379、386、402、403页。简8-462+8-685是县丞移“囚符”给另一机构,其中“符到为报,署主符、令若丞发”就是要求收文机构在接到“囚符”后回复,回文题署原移书的县主符、县令或县丞启封。题署县丞启封的封泥匣有简9-46:“迁陵丞自发”。2游逸飞、陈弘音:《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九层简牍释文校释》,“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8.2013年12月22日。简9-712+9-758是洞庭假守下达临沅、门浅、零阳、上衍等县的公文,要求各县“言书到,署兵曹发”,也就是回复时题署洞庭郡兵曹启封。其中“迁陵报酉阳,署主令发”,“令”是“令曹”的略称,就是酉阳传书到迁陵,要求迁陵回复时题署酉阳县令曹启封。“酉阳报充,署令发”就是充县传书酉阳,要求酉阳回复时题署充县令曹启封。这类封泥匣有“廷令曹发”(8-778/1859)、“主令发”(8-601)。3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25、400、184页。
我们注意到,题署“XX发”的封泥匣可分为两类:一类题署“廷XX发”,表示是迁陵县廷内部机构回复的文书;另一类题署“迁陵XX发”,表示迁陵县外回复的文书。题署“迁陵XX发”往往在后面署上“洞庭”,如:从图版所见字的间距来看,“洞”与“发”字的间距与其他字的间距不同,如简6-18“洞”与“发”字间距较其他为宽,简8-303和8-922则相比较窄;从字迹来看,简8-303“庭”字最后一捺与“迁陵”二字的最后一捺写法不同,简8-922同样如是,简6-18由于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综合而言,“迁陵XX发”与“洞庭”二字不是由同一人书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联系到这类封泥匣是迁陵县以外而来的回复文书,我们可作这一解释:文书到达迁陵县后,负责接收或整理文书的人为了标识文书的来源地,而题署“洞庭”二字,以示文书来自洞庭郡。
迁陵金布
发洞庭(6-18)
迁陵主薄(簿)发洞庭(8-303)
迁陵主仓发洞庭(8-922)4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3、131、249页。
6-18
8-303
8-922
正确解读“署XX发”,我们对秦代行政机构回复文书的运营程序有一定的了解:秦代很多行政文书在发文中就要求回文需题署拆封人或机构,如果是本县内部的回文封泥匣,一般题署“廷XX发”字样;如果是来自于县外的回文,一般题署“某县XX发”(如“迁陵XX发”)字样,表示由县XX人或机构拆封回文。外来回文到达县,接收或整理人员一般署上回文的来源地(如“洞庭”)。
故而,“署XX发”是发文机构要求收文机构回文时题署启封单位,启封单位不是隶属于收文机构,而是隶属于原发文机构。同理,前文所列简8-155和8-64+8-2010“署金布发”即是迁陵县要求少内、尉回复时题署县廷金布启封,金布直接隶属于迁陵县廷,而不是隶属于少内。再者,从上文所列诸多题署“廷XX发”封泥匣来看,如“廷金布发”、“廷主吏发”、“廷户曹发”、“廷主户发”、“廷主仓发”、“廷狱东发”、“廷吏曹发”等等,其中,金布与户曹、吏曹、仓曹、
“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8.2013年12月22日。狱曹处于同等地位,都是直接隶属于县廷。如不然,封泥匣上题署启封单位前就不会冠以“廷”,关于这一点,我们发现这样一枚封泥匣“贰春乡主䰍发”,1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简号8-1548,第355页。贰春乡是迁陵县下所属乡之一,2迁陵县下隶属三乡:都乡、贰春乡和启陵乡,关于乡的情况可参看张朝阳:《也从里耶简谈秦代乡啬夫与乡守:论基层管理的双头模式》,《史林》,2013年第1期。此封泥匣当是发往贰春乡,要求贰春乡的“主䰍”启封。“主䰍”隶属于贰春乡,所以前面冠以贰春乡。
简言之,“署金布发”正确解释是“题署金布启封”,金布直接隶属于县廷,前言“金布隶属于少内”的结论不成立。解决了金布的隶属问题后,我们不禁要问:金布既然直接隶属于县廷,它在县廷处于什么地位呢?这涉及到金布的性质问题,下节予以探讨。
三、县金布的性质
从以上所引简8-155、8-64+8-2010等材料看,县金布都与钱有关,因此陈伟主编《里耶秦简校释》才会注解说“金布,管理金钱、布帛等财物的机构”。如果单单只是这样解释,难免让人产生误解,使金布与少内混淆起来。县金布确是管理金钱、财物,但和少内管理县财政不同,它特主管统计县库中的兵、车、工用、工用器和少内机构中的器物、金钱等财物,如简8-493载:
金布计录:
库兵计
车计
工用计
工用器计
少内器计
这是一枚金布机构的财物统计记录,其中包括库和少内两个机构的财物统计。库兵计之后的车计、工用计和工用器计由于前面已冠以库,故而“库“字被省略,其实它们同是属于库的统计。同理,少内器计之后的金钱计也如是。何以这样说?分析如下:
车为库所管理,简8-175载:
此是上报库存“辒辌轺乘车”的文书,其中佐午是库佐午(午,人名),可见简10-1170“女卅人与库佐午取桼”。5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新见里耶秦简牍资料选校(一)》,“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68.2014年9月1日。类似“佐午行。午手”用语的文书有:
简8-164+8-1475记载少内上报迁陵的公文,由佐欣(欣,人名)送到县廷,欣显然是少内佐。同理,简8-175中公文由库佐午送,此公文显然为库所上报。“令曰上见辒辌轺乘车”即是下令库上报库存辒辌轺乘车。此外,简8-405载:“辛酉,仓守择付库建、车曹佐般受券。”7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44、203页。其中库建为库啬夫建的略称,建为人名,佐般为库佐般,般为人名,简8-845和8-993有“库建、佐般”的记载。8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36、258页。“车曹”应是库中管理车的机构。简8-686+8-973库作徒登记簿中两次提到作徒“约车”。9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36、258页。这些材料均可说明库管理车。
“工用计”是库工用的统计,简9-1138云:
卅七年,迁陵库工用计受其贰春乡䰍:
“少内器计”是少内器物的统计。“金钱计”也是少内金钱的统计,上文提到县金钱出入归少内主管,如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曰:“‘府中公金钱私貣用之,与盗同法。’·可(何)谓‘府中’?唯县少内为‘府中’,其它不为。”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第101页。县少内的金钱属于公家,如果私贷,与盗取金钱同罪。《金布律》曰:“县、都官坐效、计以负赏(偿)者,已论,啬夫即以其直(值)钱分负其官长及冗吏,而人与参辨券,以效少内,少内以收责之。”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第39页。县、都官在点验或会计中有罪而应赔偿者,其赔偿金即是由少内点验。此是为少内主管县金钱的证据一。简8-75+8-166+8-485载:
廿八年十二月癸未,迁陵守丞膻之以此追如少内书……
七月辛亥,少内守公敢言之:计不得敢(?)膻隤有令,今迁陵已定,以付郪少内金钱
简8-1023:
付郪少内金钱计钱万六千七百九十七。7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63页。
此两简是迁陵与郪两县少内的金钱往来,以县为单位,说明全县的金钱为少内主管,这是证据二。此外,里耶秦简所见还有很多少内出入金钱的记录,如:
卅年九月庚申,少内守增出钱六千七八廿,环(还)令佐朝、义、佐赀各一甲,史 二甲。(8-890+8-1583)
钱三百五十。卅五年八月丁巳朔癸亥,少内沈出以购吏养城父士五得。(8-811+8-1572)8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42、231页。
买徒隶用钱囗囗万三千囗(9-1408)9游逸飞、陈弘音:《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九层简牍释文校释》,“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8.2013年12月22日。
如此众多的出入金钱记录,涉及收取违法所罚的盾甲钱、通缉罪犯的赏金、县买徒隶用钱,如少内不是主管县金钱,出现这种现象是不可能的。故而,我们说简8-493“金钱计”就是“少内金钱计”的省略。
简8-493所示县库中的兵(武器)、车、工用、工用器和少内机构中的器物、金钱统计都登入金布机构的统计记录之中,显然金布主管统计库和少内机构的这些财物。
除主管统计库和少内以上财物外,金布在县中还担任另一职掌,即协助考核县属各机构的“课”,简8-454载:
课上金布副
桼课。
作务。
畴竹。
池课。(第一栏)
园栗。
采铁。
市课。
作务徒死亡。
所不能自给而求输。(第二栏)
县官有买用钱。/铸段(锻)。
竹箭。
水火所败亡。/园課。采金。
赀、赎、责(债)毋不收课。(第三栏)10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52—153页。
“课”即“是对国有资财增减情况的动态记录和监督”,1参见沈刚:《<里耶秦简>【壹】中的“课”与“计”——兼谈战国秦汉时期考绩制度的流变》,《鲁东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副”,《里耶秦简校释》解释为“副本”,2里耶秦简9-981:卅年九月丙辰朔己已,田官守敬敢言之:廷曰:“令居赀目取船,弗予,谩曰亡。【亡】,不定言论,及讂问,不亡,定谩者‘訾’,遣诣廷。”问之,船亡,审(沉)沤枲,廼甲寅夜水多,沤流包(浮)船,【船】毄【系】绝,亡,求未得。此以未定。史逐将作者氾中。具志已前上,遣佐壬操副诣廷。敢言之。(正)九月庚午旦佐壬以来。/扁发。壬手。(背)(按:简文的句读引自王焕林:《里耶秦简丛考》,第157—158页。)《二年律令·户律》:“恒以八月令乡部啬夫、吏、令史相杂案户籍,副臧(藏)其廷。”见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户律》(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54页。“课上金布副”即“课”上报金布存作副本。其中“桼课”、“园課”应属于“田”这一机构,3关于“田”这一机构研究,参看陈伟:《里耶秦简所见的“田”与“田官”》,《中国典籍与文化》,2013年第4期。如简8-383+8-484载:
“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8.2013年12月22日。
田课志。
·凡一课。4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41页。
“作务”、“作务徒死亡”属于司空、仓课:
司空课志:
仓课志:
徒隶死亡课5分见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简号8-486、8-495,第165-166、169页。
“所不能自给而求输”应属于少内课,简8-1844云:
少内管理全县物资,负责全县物资的调度,县属机构如不能自给而要求县廷输送物资,必经少内,可知“所不能自给而求输”是属于少内课。“县官有买用钱”涉及库课,简8-1555载:“冗佐上造临汉都里曰援,库佐冗佐……为县买工用,端月行。”7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357页。库佐为县买“工”之用材,可知“县官有买用钱”涉及库课。竹箭属于兵器,归库管理,如简8-458迁陵库兵器统计:“矢四万九百□”,8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54页。“矢”即竹箭。“水火所败亡”属于乡课,简8-645云:“廿九年九月壬辰朔辛亥,贰春乡守根敢言之:牒书水火败亡课一牒上。敢言之。”9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89页。“赀、赎、责(债)毋不收课”属于司空课,秦代居赀赎责(债)归司空管理,睡虎地秦简《司空律》曰:“有罪以赀赎及有责(债)于公,以其令日问之,其弗能入及赏(偿),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钱;公食者,日居六钱。”10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第51页。此外,其他课的情况不明。
迁陵县田、少内、库、司空、仓、乡等机构的“课”都要上报副本到金布,为什么要上报呢?简8-704+8-706的记载可管见端倪:
从金布协助考核“课”的行政性质来分析,简8-155和8-64+8-2010两条材料就理解通了。简8-155是“御史问直络帬(裙)程书”的一部分,1于洪涛对“御史问直络帬(裙)程书”进行了复原,参看于洪涛:《里耶简“御史问直络帬程书”传递复原》,第44—46页。“络帬(裙)直”就是络裙的价钱,迁陵县丞下达“络帬(裙)直书”到少内,要求少内收到文书后回复,回文时题署迁陵县廷金布启封。之所以是金布启封,就是因为金布协助考核“国有资财增减情况的动态记录”——“课”,络裙的价钱也属于考核的对象之一。简8-64+8-2010记载县廷考核少内、尉的涉及金钱的情况,也要求少内和尉两个机构回复时题署金布启封,同样是因为金布协助县廷对少内、尉金钱情况进行考核。里耶秦简所见县金布协助考核有关金钱的材料还有简9-1到12号简牍,12枚简内容近似,兹列一枚为代表如下: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腾敢言之:阳陵宜居士五(伍)毋死有赀馀钱八千六十四。毋死戍洞庭郡,不智(知)何县署。今为钱校券一,上谒言洞庭尉,令毋死署所县责以受阳陵司空,【司空】不名计,问何县官,计年为报,已訾其家,【家】贫弗能入,乃移戍所。报署主责发。敢言之。
四月己酉,阳陵守丞厨敢言之:写上谒报,
【报】署金布发,敢言之。/儋手。(正)
卅四年六月甲午朔戊午,阳陵守庆敢言之:未报,谒追,敢言之。/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叚(假)尉觿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其以律令从事报之。当腾【腾】。/嘉手。以洞庭司马印行事。敬手。(背)(9-1)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犊选释》,第14—19页。
12枚简大意是:阳陵司空上书阳陵县廷:阳陵某某欠赀钱XX,需要追讨,但人已死,不知归哪个县管辖。现作金钱校验文书一份,上报洞庭郡尉,令阳陵司空将债务授予某某所管辖之县,司空不再作统计……阳陵县收到司空文书后,把情况上报洞庭尉,请求洞庭尉回文时题署金布拆阅。此金布隶属于阳陵县。县司空收取赀钱本属分内之事,如简8-793+8-1547载:“士五巫仓溲昌产尸赀钱万二千五百五十二。卅一年四月甲申,洞庭县官受巫司空渠良。”3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28页。司空收取赀钱,定期造簿统计,是为“计录”,简8-480“司空曹计录”即包括“赀责计”。4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164页。这些程序都是司空曹内部运作,不会涉及金布。简9-1到12之所以涉及金布,是因为人已死,赀钱收取对象不明,司空将债务转付另一机构,从而需要校验金钱的缘故,因为要校验,所以要金布参与,这是金布的职掌所在。
严耕望先生《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5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和安作璋、熊铁基先生《秦汉官制史稿(下)》6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分县属吏为门下、列曹等类别。这是由于以往材料局限、基于县属吏“曹”、“官”不分的前提所作之分类。最新研究发现,秦代县“曹”、“官”分立,“曹”处内,可理解为县廷附属部门,主要负责财物统计及协助县长吏处理与之对应的日常事务;“官”处外,为县直属职能机构,具体组织和管理某一方面的业务或事务。7参阅孙闻博:《秦县的列曹与诸官——从<洪范五行传>一则佚文说起》,“简帛研究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77#_ftn11.2014年9月17日;吴方基:《秦代县属吏的曹、官之分——从解读里耶简“廷X曹发”入手的考察》,未刊稿。从金布的职掌和在前文封泥匣简中金布与户曹、吏曹、仓曹等诸曹同类并举来看,秦代县金布为列曹之一,少内则归属诸官。
四、小结
综合已整理刊发的里耶秦简有关金布的材料进行分析,从解释“署金布发”这一点切入,我们发现,“署金布发”不是发文机构下达或上报收文机构,收文机构的金布启封,而是发文机构要求收文机构回复时题署原发文机构的金布启封,从中可知秦代县文书的启封制度有这类规定:发文机构要求收文机构回文时题署原发文机构或其所属单位启封。围绕“署金布发”进一步分析得出:金布不是隶属于少内,而是直接隶属于县廷。继而我们探讨县金布的性质,认为:县金布的性质并不是如《金布律》所描述,新出里耶秦简所示,县金布应属列曹,主管统计库中的兵、车、工用、工用器和少内机构中的器物、金钱等财物,并协助考核县属各机构的国有资财增减情况的动态记录——“课”。
正确认识县金布的隶属及其性质,是了解秦代县财政运作管理的关键。秦代县外设少内“官”,主管全县财政,职掌金钱和物资的收入和支出;内置金布“曹”,主管统计库中的兵、车、工用、工用器和少内机构中的器物、金钱等财物,并协助县廷考核监督财物的运作情况。秦代这种地方财政制度体现出监、管的分立,有力地保障国有资财的安全运营。
[作者吴方基(1984年—),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9]
(责任编辑:王彦辉)
【学术通讯】
商传先生著《走进晚明》出版
商传先生著《走进晚明》一书于2014年7月由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为何兹全先生主编的《中国近世社会和政治研究丛书》成果之一,是一部对晚明社会转型问题深入研究的力作。“晚明时代”所探讨的内容始于万历初年,至弘光政权的覆灭为止,前后经历了大约半个世纪。弘光以后的南明政权,存亡于战乱之中,没有了繁荣景象,与晚明时代商品生产条件下的社会生活场景,已迥然不同。关于晚明时代开始发生社会变迁的观点已为目前许多学者所认可和探讨,商传先生则进一步提出以“国家权力的异化”来解释明朝何以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逐渐走向灭亡,认为“晚明时代国家权力没有沿着经济发展方向起作用,并因此产生了更多且更为复杂的社会矛盾,最终导致了明朝的灭亡”。
该书从十一个方面具体探讨了晚明的政治与生活面貌。一至五章主要探讨晚明时代的政治变化:“‘王大臣’案”显示出晚明政治中社会阶层间的关联比任何时期都要密切且多变的特点;“‘妖书’与国本”显示出政治斗争中“妖言”、“飞语”等舆论力量初露端倪;“从朋党到党社”一章探讨了党社运动从仅限于官场中的引类为朋的党争,转变为与下层社会紧密相关的具有近世党会属性的“党社”的过程;“从‘口喃耳语’到‘抵掌剧谈’”一章探讨了晚明专制政治松动的背景下,人们在追求生活享受的同时,亦可以少有顾忌地发表个人的政治主张,并指出其与“人文主义”的关联;“晚明民变”一章探讨了当国家异化为部分权力集团的工具时,是如何使城市民变这类社会群体事件的性质发生变化的。
第六至十一章探讨了晚明商品经济下社会生活发生的变化:“商品化的文化”展示了社会中文化商品的盛行,以及文学界中竟陵派小品文引发的热潮;“竞奢时代”一章分析了晚明“未富先奢”的现象,并着重关注了这一时期极具新意的“为禁奢而辩”的见解;“士农工商”则展现出农工互动、士商互动的活跃场景;“走进晚明人家”展示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图景;“从晚明的秦淮河说开去”则探讨了城市生活中士人与妓女相结合的现象;最后,“告别晚明”描述了明朝在繁华乱世中逐渐走向灭亡的种种迹象,以及灭亡的原因。
该书史料详实,视野宏阔,在考证和分析具体史实的同时,始终关照晚明在明代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地位问题,叙议结合,史论结合,为读者展示了一幅生动且复杂的晚明政治和社会生活图景。
(闫瑞供稿)
【帝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