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禁止从第三国进口用双胍辛胺处理的柑桔
2016-01-27梁容
中国果业信息 2016年6期
欧盟:禁止从第三国进口用双胍辛胺处理的柑桔
5月13日,欧盟委员会针对双胍辛胺(商品名:派光定、培福朗、各种定)设立的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新标准的条例(EU)No 2015/1910正式生效。根据新条例,双胍辛胺的残留量不能超过0.05 mg/kg。实际上,这意味着欧盟国家不再进口用双胍辛胺处理过的柑桔。从今年夏季开始,此条例就已经在南半球实行,这将显著影响南非柑桔出口,并在较小程度上影响阿根廷、乌拉圭和智利水果出口。
该条例生效意味着从2016年5月13日开始,所有柑桔生产者在欧洲市场均处于相同的竞争规则。其实很久以前西班牙柑桔行业就提出了该要求,此次新条例的实施受到西班牙柑桔业界人士的热烈欢迎。此条例对南非柑桔出口影响最严重,因南非对欧盟出口的柑桔数量大。双胍辛胺在柑桔上的应用主要是于采收后用于防止果实腐烂。2016年出口季,南半球柑桔出口商将被迫选择优质柑桔,以确保运到欧盟等目的地后的果实品质,或选用其他措施代替双胍辛胺处理。欧盟委员会的这个决定是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2014年8月公开发表“双胍盐分子的不稳定性的数据缺失对欧洲消费者有潜在风险”后提出来的。
(资料来源:鲜品网,梁容/摘译)